“再说。”
原定的计划, 是结婚后就启程去港湾,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温拾肚子里多了个孩子。
赵泽霖这几天没少和宋庭玉危言耸听, 讲孕初期流产的几率很高,吃喝运动都要注意仔细,还要注意情绪,保持开心。
宋庭玉怕温拾去到港湾,受不了那里的风气。
毕竟港湾不像京市环境稳定,连宋庭玉都有点子仇家还活跃着,每次回去也要提前叫人打点好。
光宋庭玉一个, 五爷自然无所畏惧,有人给他“送礼”他“回礼”就是, 但带上了温拾,有关港湾的脏事, 宋庭玉还是不想让他知道太多,也不想让温拾搅进这浑水中,和他一般,难以脱身。
再者老旧的祖宅也不像眼前的宋宅舒适,空置许久早就没了人气儿,爬山虎估计已经生了满墙,丝毫没有观赏性。
对那地方也没什么感情的宋庭玉往年回去也不在老宅居住,而是订酒店。
“再说什么?还不抓紧时间回去?总要让爸知道你身边多了个人吧?”宋五爷这次婚事,没有将老五爷从港湾请过来,毕竟老五爷人还瘫在床上,连眼皮都睁不开,浑身上下连着各色管子和仪器,轻易动弹不得。
真硬弄过来,恐怕在婚礼现场也是扫兴的一桩事,宋庭玉不提,宋念琴也没动这样的念。
但总归是亲儿子的大喜事,哪怕老五爷到不了场,宋庭玉这个做儿子的,以及温拾那个新上任的儿媳妇,怎么也要回港湾到老五爷的病床前见一面。
“除此之外,也要去给你母亲扫个墓才是。”
“不急。”宋庭玉‘狼心狗肺’地认为,他母亲早走了二十五六年,不过清明也不到祭日,没必要非去墓前,温拾要是有心,对着牌位上个香就是了。
至于他那苟延残喘遗千年的亲爹,更不急在着一时去看,按照老五爷没瘫之前的脾气和习惯,这要是知道宋庭玉找了个男媳妇,能直接叫人把温拾套麻袋扔海里,再叫宋庭玉去跪祠堂挨棍子,没有半点商量。
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宋庭玉那早死的大哥曾经喜欢过红灯区的舞女,大约走的就是这样一套流程,只不过那姑娘没被丢进海里,反而在老五爷的暗箱操作下,成了港湾那一滩最红儿的角儿,房中客络绎不绝,赚的盆满钵满。
早忘了从前情情爱爱的那位宋公子姓甚名谁。
最后,只有宋庭玉的大哥兀自伤心。
所以老五爷对待这继承人,其实还算是心软的,对上宋庭玉这个小儿子,可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宋念琴一看到弟弟那副谁也放不进眼里的冰块德行,就知道这件事,她怎么劝也没有用,宋庭玉自己心里有主意的很。
“那看这样子,你们蜜月也不准备出去度了?”
坐在沙发上看报的五爷摇头,他倒是想带温拾出去四处玩玩散散心,但温拾这一阵子忙那补习班的事情。六月就要开业,按小温老板的忙碌程度来看,他估计抽不出时间跟宋五爷出门去全世界逛两个月再回来。
这补习班,是温拾现如今眼里一等一的大事,比和宋庭玉结婚的事情还重要。
宋念琴扶额,“你这婚倒是结的省钱。”
这也不去那也不去,结婚之后就在家里待着,白白浪费了新婚这段增进感情的大好日子。
“嗯。”宋庭玉淡定翻过一页报纸,反正他和温拾以后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等到两个人都清闲下来,什么时候去,去哪里,都好说。
又不是活不起了,偏要只争朝夕。
宋五爷就喜欢温水煮青蛙,过细水长流的日子。
住进别苑的温拾被这焕然一新的屋子吓了一跳,还以为走错了门,这和他之前住的还是一个地儿吗?
入户的玄关地毯换成了红色羊绒,地面上用玄关的射灯投了个喜结连理鸳鸯戏水的影子,木质的玄关柜一左一右贴了红艳艳喜字剪纸。
客厅里就更喜庆了,原本素色的布艺如沙发罩窗帘桌布,都统一换成了红色系,红灯芯绒布、红格子布、红白竖条纹布,怕是市面上所有的红色布料都齐聚一堂开会了。
一推开主卧的门,果不其然,床上用品都是大红色丝绸的了。
阿四解释道:“这是大小姐带我们来布置的。”用原先的样板房来接亲,实在是没有办喜事的感觉,虽然没有伴郎伴娘来闹婚,但该有的仪式感,还不能少。
这满目红艳艳的仪式感实在是太喜庆了点。
原本对明天要结婚还没有什么实感的温拾,来感觉了。
“哥,你怎么看起来不太舒服似的?”温拾连看电视剧都在走神,实在是不对劲,连温浪都知道,电视机上面正在播放的黄毛猴子,是温拾的心头好。
准新郎官温拾将视线落回吵吵闹闹的电视机,他现在的心情,就跟明天要去医院一样,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事到临头,温拾记起他还欠宋庭玉一个回答了。
如果宋五爷没有在婚前表白,说不定温拾还能把明天的婚礼当成他乙方演戏责任的一环,但知道了宋庭玉的心意,温拾才领悟五爷如此注重这婚礼过程和仪式的原因。
分明是,早早就不怀好意,别有所图。
“哥,你真有点奇怪,怎么又笑起来了?”电视剧里的秃头和尚都被抓走了,温浪看不出来,这剧情好笑在哪里,可偏偏温拾的的嘴角上扬的实在显眼,开心的不得了。
“没笑什么。”温拾摸摸自己的嘴角。
“是不是想到明天要结婚了,高兴的?”温浪猜了个七八分准。
看来他哥对这场婚事还挺满意的。
美中不足就是他那嫂子是个男人。
虽然温浪自己喜欢男人,却还是难免站在世俗角度去评判温拾的婚事,原因大概在于,温拾和宋庭玉的差距在温浪看来实在是太大了,温拾大腿没有宋庭玉上臂粗,这要是以后生活中急眼起来,温浪怕他哥受屈。
浑然不知道弟弟在担心什么荒唐事的温拾摸了摸自己平坦的肚子,试探开口:“浪子,你开始知道怀孕,是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没什么感觉,当时就想着既然怀上了就生下来,没什么特别的。”温浪大咧咧道。
“你这么快就能接受吗?”就这么自然而然想要生下来?
“没想过打掉吗?”
“打掉?”温浪毫不犹豫地点了头,“也想过,时不时就觉得,这样挺着个肚子,实在耽误我做工,要是没肚子就好了。”
“不过,我也就是瞎想想,做不来这样的事。”
温浪和温拾这样幸运的一早就发现肚子里多了个崽不太一样,他到将近三个月的时候,才发现这码事。
当时孤零零一个人的温浪到小诊所偷偷去看过,大夫说这么久了,孩子在肚子里都已经成为有血有肉的一小团了,要是打掉,要终止妊娠,然后引产。
如果还没有人模样,温浪兴许一狠心就流掉了,但听到那孩子已经是一块活生生的血肉,温浪顿时就如泄气的脾气,再没那种冷血狠心的果决。
“有这种念头的那段日子,我就一直做梦,梦里一个小娃娃喊我爹。”温浪笑出一对酒窝,“那个梦,我总是乐醒的。”
“虽然我平时总嫌弃这肚子,”温浪摸摸自己的肚皮,他也嫌弃过这东西的碍事,将他从农田中的一把好手拖累成做点活就要腰酸背痛站不直的懒汉,但,“比起我想见到它的期待,一切都值得。”
“期待?”
“是啊 ,我很期待它长大是什么样子。”会像他多一点,还是像那位先生多一点,会和他一样勤劳能干,还是会像那位先生一样聪明博学,“像谁都行,但还是像我多一点好,毕竟这是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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