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先生,如果您看过我的案子,就该知道我有个习惯,遇到新案子是会昼夜不断的,我很年轻,但您已经有些年纪了。”警长在身边对奥尔是有利的,他就是单纯的查案,只要警长的真实情况有他自己说的一半,那警长就是个助力。可总不能为了查案子,累死一个当地的警长吧?
警长惊讶地说:“原来您连昼夜不停都是真的?请放心,假如坚持不住,我会让我的儿子顶替的。”
“好的。”
两位记者在一边对视一眼,露出看好戏的表情。这位警长虽然信了,但只信了一半,他大概认为奥尔最多熬个两天的夜,就得去补眠吧?不过这也提醒了他们俩。
“我们俩也得换班。”罗森伯格低声说。
“猜拳,谁输了谁先睡觉。”
“好。”
摄影师塔尼以四比五惜败——说好的一局定胜负呢?
两个记者的行为让警长相信的程度又朝上调了一些,他招呼着其他警察,把他的长子从酒会上叫回来,还有从警局带更多的资料回来。
奥尔则继续翻阅去的路上看了一半的案卷,很糟糕,现场破坏严重。警察赶到的时候,死者已经在地上躺平,肠子被胡乱塞进了腹腔,也盖上了好心邻居送来的床单,他周围全都是血脚印。
证词不少,可有用的线索根本没有。
基本上都是对死者惨状的震惊,对凶手的愤怒与痛恨,没人看到或听到任何不对劲的东西。
奥尔还是回过头继续看尸检,尸体被三道利爪割喉,腹部正中也被三道利爪破开,肠子有断裂,但经过调查都是自己人在帮受害者塞肠子时造成的,也就是说利爪破腹的时候没有伤到内脏,却精确地划破了腹膜。
除了这两处伤口外,死者的脸上、肩膀和大腿上也有抓痕。
验尸报告上死者的小臂和双手都没有伤痕,这代表着死者没有防卫伤,凶手是很有目的性地做下这一切的,割喉和掏肠之外的伤痕更像是做做样子,但这么精确的行为,屠夫?医生?还是这半年杀人杀多了,已经练出来了?
还要看其他尸检报告。
到达死亡地点了,那根路灯下摆着层层叠叠的鲜花,压在最下面的已经枯萎,上面的还是新鲜的。这时候天色已经略暗了,路上彻底没有了正常的行人,都是持枪的青壮年男人。
奥尔正在打量四周的环境,在这巡逻的三个男人看见警察后,迎了过来,他们中最年长的花白胡子瞥了一眼奥尔:“他就是那个有名的皇家警察,他成年了吗?警长,他真有用吗?”
——巡逻人手从两个人一组变成了三个人一组,看来人们对于狼人的危机感又上升了。
“他是最好的,相信我,先生们。”警长保证着,男人们哼哼了两声,只是不说话了,却不是放心了。
奥尔走了过来:“先生们,那位可怜人被害的时候,你们有谁在场?”
“我们都在场,有事吗,先生?”花白胡子带头说。
“首先到场的是谁?”
“我和鲍勃,鲍勃今天不值班。”另外一个山羊胡说。
“你们俩看见了受害者之后就跑了过来,然后呢?”
“然后我们开始喊叫其他人,把那个可怜孩子的肠子从路灯上放下来。这些我们都对警察说过了,先生。”山羊胡有些不高兴。
“请别误会,先生们。”奥尔笑着露出崇拜的眼神,“我只是很敬佩你们,毕竟不是谁看见别人的肠子挂在路灯上,都能很快从震惊中恢复的。比如我,当我看到那样的场面时,我会吓得僵住,而且我绝对不会第一时间去碰别人还冒着热气的肠子。光明啊,那场景太可怕了。
你们的反应是勇敢又镇定的。”
奥尔不能直接提出质问,本来这些人就不相信初来乍到的他,一旦他表达出对他们自己人的怀疑,那别想这些人开口,一旦消息传出去,案子就更没办法查了。
山羊胡的不高兴果然就消失了,他甚至被夸奖得还有点脸红:“呃,我们当然不害怕,毕竟我们当时就是为了保护其他人,而且小本恩也是我们熟悉的孩子。”
他说着,奥尔就点着头,灰色的眸子熠熠生辉,那赞叹和崇拜都快溢出来了。
山羊胡正要再继续说,他旁边的鸟窝头队员突然插了嘴:“别听他胡说,鲍勃跟我说,这家伙当时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枪都掉了。”
“胡说!那家伙才是彻底吓傻了!呆站着,动都动不了,变成了哑巴!”
两个人开始争辩,争辩中漏出来的东西,比他们在证词中说的可是多得多了。
也能还原出当时真正的情况,最先到达现场的两个巡逻队员一个彻底呆住,一个发出尖叫,尖叫的引来了更多的人,最初的场面应该是很混乱的,直到两个人站出来指挥。
比利·切克,民兵队长,这个街区的负责人之一,他赶来后,立刻带着其他人开始寻找线索,追击“狼人”。劳瑞·彭科托,前猎人,是被请来的保护社区的好手,是他首先过去带着人把受害者的肠子塞回去的。
山羊胡和鸟窝头终于结束争论了,花白胡子脸色阴沉沉的,他已经看出奥尔是在挑拨了:“希望您能破案,警官。”他没开口挑明,即使奥尔怀疑到了自己人身上,可他没有一见面就指着某个人说他是凶手,他在寻找证据和线索。既然如此,虽然奥尔的行为让他不快,那也是可以接受的。
比利·切克与劳瑞·彭科托的证词,奥尔都在案卷中看到过,但没什么线索。
前者的表现还是挺正常的,但后者的行为就有些不太符合身份了,作为一个猎人,他应该是十分精通追击的吧?不立刻寻找线索,而是去整理尸体?
“我们都希望。您知道比利·切克与劳瑞·彭科托两位先生,现在在哪儿吗?”
“切克今天不值夜班,应该是在家里,彭科托被辞了,毕竟明明他在,但还是有人被杀了。但他应该是去了其他小区,毕竟现在到处都缺人手,尤其小本恩死后,您知道的,一群懦夫缩回了家里,就好像躲在亲妈和老婆的裙子下面能保护他们似的。”
“能请您稍后带我们去他的家里吗?”奥尔问。
“我们得巡逻,警察都知道他在哪儿。”花白胡子拒绝了,其他两位虽然有些遗憾,但还是乖乖跟着离开了。
他们刚离开,警长就开了口:“我会尽快找到这位劳瑞·彭科托的。”
他这是刚开始就遭遇了自己人的打脸,虽然不是他说的巡逻队员里都是本地人,但是他刚才也没有反驳,显然是认可的。
奥尔没去找那位切克先生,他回到了案发现场。路灯距离最近的路口只要二十多米,而路口处是一家杂货店——一楼做买卖二楼是生活区,杂货店的后边是一条尽容一人通过的狭窄巷道,巷道后边是联排公寓,路灯的位置正对着巷道。
奥尔从马车上摘下气精提灯,提着走进巷道,毕竟都是外人,还是要掩饰一下夜视能力的。
案卷上说怀疑凶手躲在巷道里,在受害人走过后,突然从背后袭击。奥尔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提着灯在巷道里转了一圈,又出来在杂货铺侧面与最近的一栋联排公寓下面转了两圈后,奥尔觉得,他可能想错了。
“去找切克先生吧。”
“比利·切克听候您的吩咐,长官。”
专注于观察的奥尔没注意到有人来了,比利·切克中等身材,十分健壮,脸色发红,在上唇留了两撇修剪得十分仔细的大胡子,他站得笔直,说话也是标准的军队模式。
“我看到了您的证词,您说命令了其他人去询问周围的居民,自己带着人在小巷中进行了追击,但是毫无发现,是这条小巷吗?”
“是的,长官。我们一直追到了另外一头,但没有见到任何可疑的人。”
“您还能记起来当您到达现场后,当时现场都有谁,以及他们在干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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