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妖的时候,被一个修士捧在手心,捂在怀里宠了很多年,他为我叛离师门,抛弃一切,最后连命都给丢了。
我理所应当地被爱着,并不觉得一个凡人的痴爱算得了什么。
他们都说我本性凉薄,天生就没心。
我看着自己空荡荡的心腔,坦然承认,不以为意。
直到他死后很多年,我渡劫失败,他成了我的心魔。
而我,又找到了他……的转世。
可他怀里宠着的,捧在掌心爱着的,成了别人。
他不再多看我一眼,还为了新宠,轻我、贱我、欺我、辱我。
甚至……烧了我这一身他曾夸赞过很漂亮的翎羽。
我快死的时候,忽然明白过来,转世的这个人已经不是他了。
我回到他的坟墓,撬开棺椁,躺了进去。
我化成的原形已经没有美丽的羽毛,又秃又丑,与他的残骸尸骨很是相配。
涅槃火烧起时,我抱着他的尸骨想:这才是他——那个永远都会爱着我的他。
……
他本无心,历劫七世都无法回归神位,直到有人剜来一颗凤凰心,让他服下,他才生出七情六欲,顺利应劫。
待到回归神位,他寻来那个为他献心的孩子,无条件地宠爱着。
这孩子喜欢捉弄一只小妖怪,他便将那小妖怪的羽毛一根根拔下,烧着给他取乐。
直到那又秃又丑的小妖怪消失很久后。
他来到那座孤零零的坟茔前,才知,自己寻错了人。
终于意识到,他这情字一劫,应在这颗心原本的主人身上。
他认错了人,做错了事,他亲手毁了他的挚爱。
他曾捧在掌中,捂在怀里宠着的小凤凰,已经因他心死,焚成灰烬了。
内容标签:虐文 破镜重圆 仙侠修真 美强惨 追爱火葬场 救赎
搜索关键字:主角:仓灵 奚玄卿(奚暮)
一句话简介:追妻火葬场!
立意:不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珍惜眼前人。
作品简评:
凤凰仓灵曾将心献给九天境神尊奚玄卿,助对方渡劫,失了心的凤凰没了记忆和力量,落魄成小妖怪,奚玄卿历劫成功后,却将他忘记,误将乌鸦当作凤凰,错认爱人。最终,仓灵心死涅槃,知道一切真相的奚玄卿追悔莫及,用尽办法助凤凰重生。涅槃重生后的凤凰,翱翔九天,已与奚玄卿陌路。
本文情感真挚,主角人设饱满,写尽爱恨纠葛,描绘出落难失心的凤凰学会爱人,又从逆境中涅槃重生的顽强坚毅。
第1章 他快死了
奚暮快要死了,但仓灵并不打算去救他。
下雪了。
风很冷。
血很烫。
枯枝承不住厚重的积雪,一颤便抖落仓灵满身。
目所能及的都是满眼白雪,唯独雪原上流淌的血是鲜红的。
一双猫儿似的眸,始终盯着那滩血红,不曾眨眼。
他像暗处蛰伏捕猎的野兽,又像是损了同伴的孤狼,并不敢轻举妄动。
否则会暴露自己。
半个时辰前还抱着他,将他的原形揣在怀里护着的男人,此刻躺在血泊中,一点点流失生机,就快要死了。
奚暮……
仓灵双唇翕动,无声地念着男人的名字。
对方似有所感,偏过头,充斥着血雾的桃花眸望向他,竟含着熟悉笑意,带着缱绻柔情,无声地对他做了个口型。
——别出来,躲好,乖。
奚暮多虑了,仓灵不会出去救他的。
为了自保,仓灵可以牺牲任何人,奚暮也不会是那个例外。
十几个修士围着奚暮,他们袍边溅上血,手握的长剑沾满了带红的碎肉,一剑又一剑地捅进奚暮的身体,拔剑的时候,他的身躯会跟着颤,不知是剑带动的,还是疼地痉挛。
一百零七……
一百零八……
仓灵一剑一剑地数着。
“给他一个痛快吧!别这样……他毕竟曾是我们的大师兄啊!”
“大师兄?他早就被逐出师门了,算哪门子大师兄?他不过是个与妖邪勾结,盗走宗门至宝的狂徒罪人罢了!”
“可是……那妖邪并不在此,至宝也不在大师兄……这叛逆身上。”
“哼,师弟,你心疼他了?你莫不是也和那邪佞有所勾结?”
那小弟子不敢说话了。
红着眼背过身不去看,只他的剑雪白无垢。
血肉被刺穿剌开的声音不绝于耳,狰狞森然,偏偏奚暮半个疼字都未喊出。
他们原不想杀了奚暮,因为要问出那只小妖怪的下落,好剖其腹肠,取出至宝,才好向师门交代。
那个吞掉天衍宗宗门至宝的小妖怪正是仓灵。
但奚暮嘴倔,愣是一个字都不肯说,甚至自己咬断了舌头。
舌头说不出话,但喉咙能发音啊,他们便延长了这场凌迟,一边以灵力给奚暮吊着命,一边施着酷刑,想激地他呼痛,好惹地那小妖怪自投罗网。
昔日前途无量,身为首席,未来要继承掌门之位的大师兄,如今因着情之一字,昏了头,为那小妖放弃一切,叛离宗门,甚至豁出性命,又忍着如此酷刑。
他们不信那与奚暮苟合的妖怪真能不为所动,眼睁睁看着奚暮为他而死。
但他们确实没想到,那个被奚暮揣在怀里护着,捧在掌心宠了多年的小妖怪,真的能坐视奚暮去死,无动于衷。
他隐在绝对安全的位置,眼睁睁看着那些人,残忍地将奚暮折磨致死。
他受了伤,打不过那些修士。
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若去救奚暮,只是白白添上一条命。
他只睁圆了眼,将那一圈的人脸都烙在记忆里。
奚暮,我会为你报仇。
奚暮,别怕,你再忍忍,就都结束了。
奚暮,若你有来世,千万别再遇见我了。
奚暮,我不喜欢你,一点也不,你别再痴爱我,也别再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了。
……
这场凌迟持续了一个时辰,奚暮才咽气。
他到死,那双桃花眼都是清澈温柔的,不带半分怨怼。
若说不甘,那也是有的。
昔时仓灵看不懂那份不甘,待到懂了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再也不会回来了。
仓灵闭了闭眼,鼻尖翕动,漫空都是血腥味。
雪一直下,落了一层又一层,迟早能将血污覆盖,将奚暮残破的尸体掩埋。
他在暗处蹲了很久,久到奚暮尸身僵硬,久到雪葬了奚暮,也落白了他的黑发,久到那群人失望离去,不再蹲守猎捕,只留下淹没于风雪里模糊不清的骂声:“果然是薄情寡义的东西!本性凉薄,天生就没心!”
仓灵捂着空荡荡的心腔,觉得他们说的很对。
他又等了很久,确认那群人不会去而复返,这才一瘸一拐趿过去,扒开冰寒彻骨的雪墓,露出那张闭不上眼的熟悉面容。
“三百二十七剑,我数了,我会为你报仇。”
仓灵并不伤心,因为他没有心,心腔里是空的,面容也漠然。
但他对着那双不瞑目的眼,总有些古怪的触动。
想了想,奚暮似乎说过爱看自己笑。
说他一旦笑起来,奚暮只看着,便伤也不疼了,冬夜也不冷了。
像暖阳一样,能煨热人心。
于是,他咧唇一笑,灿烂无双,面靥上绽出浅浅梨涡,乖巧又甜蜜,惹人生怜。
每每这时候,奚暮就会抚着他的脸,摸一摸他头发,叹息一声,说着他从来没听懂过的话,又掏出个水灵灵的仙果给他吃。
仓灵顺着他被扎烂的衣襟摸去,满手血,仙果烂了一半,混着碎肉,他掏出来,捧着吃了。
像是捧着一颗心脏般,细细嚼了,慢慢咽下。
“奚暮,这个果子不甜了。”
“奚暮,我饿了。”
“奚暮,我冷,你抱抱我吧。”
但再也没人回答他,宠着他,捂他在怀中,捧他在掌心了。
又过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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