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有心想要多了解一些那位玛格丽特小姐的情况,于是顺着玛丽的话题往下带,玛丽也毫无心机地讲了许多玛格丽特和阿尔莱德之间发生的趣事,只是这些趣事听在路易耳里,越发地不是滋味——阿尔莱德换到圣乔治街七十九号居住是为了玛格丽特,这里的装饰家具都是玛格丽特的喜好,他们几乎每天下午都在布洛涅森林见面,晚上再在剧院、舞会或者沙龙里见面……
不知不觉中,挂钟上的指针指向了八点钟,看门人拿了从饭馆里买回的晚餐回来,于是谈话中断了;玛丽离开了客厅,把一根蜡烛移到了餐厅里,然后把晚餐用镀银的盘子分装好,把汤倒入锅子里稍微加热一下。刚刚整理完,她就听到了圣乔治街七十九号门外有马车台阶放下来时的嘎吱声。
客厅里的路易比玛丽更快地看到了急切走进来的阿尔莱德,他刚从椅子上站起来,后者就冲过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因为用力过猛还差点把他撞倒。
“天哪,路易,我没想到真的是你!”
第9章 葡月·好久不见的朋友
“阿尔!你抱的太久了,我都要喘不过气来了!”
好久不见的友人难得再次相见,一路上再多的担忧都先变成了重逢的喜悦,在一个充满热情的长长拥抱和亲昵的贴面礼之后,路易不得不对阿尔莱德一边笑一边抱怨。
“这真是想也想不到的惊喜,早上我刚得到了二百个金路易呢,晚上比任何金路易都贵重的我的路易就出现在我面前了!看到你我现在都还好像在梦里,简直没办法相信你真的来了巴黎!”阿尔莱德说着,再次狠狠地抱了路易一下,然后改成揽住他肩膀的亲昵姿势,把他拉到长沙发边坐下。
“我还以为今天是等不到你回来的了,正在考虑该到哪里去找旅店呢——毕竟听你的看门人说你每天都有自己的社交活动的,我都已经做好了明天才能见到你的准备了。”路易说。
“怎么会!——说真的,跑腿的人找到我的时候,一开始我还以为是玛格丽特又出了什么鬼点子来戏弄我,知道真的是你来了,我失礼得连招呼都没和别人打就从饭店走掉了,出来的时候德·布戈涅夫人看到了我,问我什么事情这么着急,我说‘我的路易来了’就急急忙忙走了,她还以为我发了一大笔财呢——我怎么可能丢下你自己去玩乐嘛!”
路易笑了起来,他侧头打量着自己好久不见的朋友,只见阿尔莱德今天穿的是双叠襟的白色衬衫和黑色的长外套,外套的扣子没有全部扣上,倒数第二个纽孔里系了金色的表链;黑色绣花的灰色踩脚裤,裤脚上有同色的带子将之扣在黑色的小牛皮鞋底上,式样美观大方,配上灰色的手套也显得非常得体。
非常绅士,非常时尚,风度翩翩,风流潇洒,非常地——巴黎化,举手投足之间,尽是巴黎的风流气儿;别的不说,至少外省人是绝对不会穿踩脚裤这种被视为“败家子的玩意儿”的裤子的。
阿尔莱德泰然自若地任自己的朋友打量,他甚至站起来在路易面前转了个圈,得意洋洋地在自己朋友面前展示自己苗条的身段和潇洒风度。
“怎么样?我亲爱的小路易,有没有被我的魅力所折服?”
路易顿时被他这种简直是孔雀开屏炫耀自身魅力的举动逗笑了。
“圣母玛丽亚在上,你看起来完全就是个巴黎人了,要是让我们以前在圣埃蒂安的朋友们看到,他们肯定认不出你来!”
“啊,别提圣埃蒂安了,每次一想起每年庆祝日的时候学监们让我们穿的那种令人窒息的所谓盛装,我就很想把他们拉到布依松的裁缝店里去看看什么才叫做真正的服装!”阿尔莱德边抱怨边很没有风度地一屁 股坐到路易身边,还坏心眼地试图利用自己的体重把他从柔软的沙发上弹起来:“你怎么会突然来巴黎了?而且来之前一句话都没说,一封信都没给我写!我刚换了住址都还没来得及给你去信呢,幸亏你能找到我这里!”
“难道我不能因为思念我的朋友而来探望他吗?”路易说着,拿手肘挡住了阿尔莱德偷偷摸摸想要挠他痒痒的手,“况且我还没来过巴黎呢,我也很好奇这是一座怎么样的城市,能让我的朋友一度把他可怜的在乡下的友人给忘了,那么久都不给他写一封信!”
“哎呀,我这不是正准备给你去信嘛!你倒好,一过来就先怪起我来了!”
两人正打打闹闹着的时候,拿着蜡烛的玛丽出现在门边。
“啊,两位先生,你们大可以等会再聊天,毕竟你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叙旧。”玛丽说,“但是这个天气,饭菜再不吃就要凉下去了,重新加热它们不仅需要柴火,而且味道也不如它刚出炉的时候。”
阿尔莱德这才想起他自己好像都还没有吃晚餐。
“玛丽,你让人去买了晚餐了吗?”
“当然,考虑到法朗坦先生过来的那个点儿,您最多是刚点了菜,所以我让通萨尔老爹去德尼老爹饭馆买了两份晚餐回来,两个法郎一份的那种套餐,挑的都是德尼老爹饭馆的拿手菜儿。既然您平时还算喜欢德尼老爹的手艺,那这样的饭菜用来招呼法朗坦先生应该不致于失了您和法朗坦先生的身份。”
“这真是太好了,玛丽,你做事还是一如既往的周到,我回来的时候完全忘了还需要考虑晚餐的事儿。”
“得到您的夸奖我很高兴,不过时间已经不早了,先生,您要是再继续拖下去,可能您就得带法朗坦先生去里夫饭店吃宵夜去才比较合适了。”
于是阿尔莱德站了起来,把手放在胸前,就像一个大酒店的侍应生那样一本正经地向路易行了个礼:“啊,尊敬的先生,您愿意赏脸移步到餐厅里陪一个可怜人吃一顿饭,以此来原谅他对远道而来的朋友不够周到的招待吗?”
路易板起了面孔,用一种极其古板迂腐的老学究语气说:“这得看主人的诚意,如果有诚意在,最粗劣的面包也是最好的招待;否则,就是满桌子的山珍海味,都不过是……噗嗤,哈哈哈……”
这是他们以前在圣埃蒂安寄宿学校时经常玩的一种“国王与外乡人”角色扮演的变体之一,扮演的结果就是“外乡人”路易的台词说到一半就完全撑不住了,他一手指着阿尔莱德笑倒在了长沙发上。
阿尔莱德趁机扑上去挠他痒痒,路易最怕他来这招,两人在沙发上一个躲一个闹,滚作一团,差点把桌子边上的蜡烛踢到地上去。
在玩闹中,阿尔莱德系在纽孔里的金色表链松开了,一个金色的怀表从他的外套口袋中掉了出来,正好落在路易手边。
“咦?”
路易抢过了那个看着十分陌生的金色怀表,举起来对着蜡烛的光芒看了一下。
那是一块非常薄的、只有一枚五法郎银币大小的蒙罗斯造金怀表,表上没有任何的家徽或者标志,但是只需要看一下它的厚度和表盘的精美程度就知道必然价值不菲。路易抽出阿尔莱德送给自己的怀表对比了一下,惊奇地发现在这只表的面前,自己非常珍惜的那只勃雷盖造银怀表都显得粗犷和黯淡起来。
“阿尔莱德!我的朋友,你这只表是从哪里来的?”路易举着那只金怀表,满腹狐疑:“你之前的怀表呢?跟我这只是一对的那一个怀表。”
“哎呀,这只是个镀金的样子货,拿来充面子的而已!”阿尔莱德眨了眨眼睛,“我之前的怀表坏了送去修理,就暂时换了这一个,不信你看它的背面,还有卖出它的商店的标记呢,那甚至都不是什么高级的商店。”
路易将信将疑地将那只金表翻到背面,确实看到了一个印记,但还没等他凑到烛光前看清楚,阿尔莱德就把怀表抢了过去。
“我们可以有空再研究——时间不早了,路易,我们先吃饭吧,你肯定已经饿了。”
阿尔莱德把怀表随便地往口袋里一塞,然后伸手把路易从沙发上拉了起来:“德尼老爹的手艺算不上是巴黎最好的,但是也还不错,他们家的莱茵鲤鱼和烤羊腿都是一绝,我敢说你肯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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