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厉认真想了想,说:“我做饭挺好吃的,有机会给你露一手。”
“牛逼,我只会炸厨房。”
“多练练就行了。”
闲谈间到了包间门口,门开,林阳在里面已等待多时。握手落座,刑厉夸林阳的第一句话是:“大哥你身板练的真结实。”
大概是没被陌生人如此直白的称赞过,林阳视线微凝,随后淡然一笑:“上岁数了,坚持锻炼好多活几年。”
“您当过兵吧?”
言语间刑厉的视线已经把林阳从头到脚描了一遍。他有种直觉,这人似乎有意隐藏着内在的强大,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抬手,放手,起身,坐下,就连转头的角度都恰到好处,仿佛时时刻刻在警惕着周围的一切。这感觉很熟悉,但一时想不起在哪见过。
林阳坦诚道:“是,在外面干过几年雇佣兵,现在做点小生意。”
旁边罗家楠偏头翻了个白眼,心说——小生意?可真是谦虚了,听二吉说,林阳一年跟唐华那要走两三千万的合同,吃顿金耀真不算讹人。也不用问祈铭来不来,对方肯定会拒绝和林阳一个桌上吃饭,说了可能连他都不让来了。
他都能想象得出祈铭会说什么话:“金耀?你吃不起么?为什么非要他请?”
问题吃大户和花自家钱感觉能一样么!?
没聊几句服务员就进来上菜了,第一道是生食冷拼,四款小菜分别是甜虾、海胆、瑶柱和牡蛎,中间搭配薄薄一层鱼子酱,按人头上菜,都是一口大小的分量。刑厉一看头菜就这阵仗,赶紧在桌子底下踢了踢罗家楠的鞋,在对方看向自己时摆出“你这什么朋友?太壕了吧”的表情。
罗家楠则回给他一个“吃吧又不用你结账”的慷慨笑容,随后大大方方抄起筷子:“破费了啊,那我就不客气了。”
“不知道你们喜欢吃什么,就点了商务套餐,可能量有点少。”
林阳随意接了一句。这时刑厉注意到他没拿筷子,而是拿叉子叉起洁白如玉的瑶柱送入口中。吃东西用什么餐具是个人习惯,但林阳的筷子被挪到了左手边,左手搭在筷尾的位置——这画面似曾相识。
就在他琢磨到底在哪见过有类似习惯的人时,服务员进来上酒了。头菜上完才上酒,也是别出心裁。服务员介绍说是一款勃艮第红酒,具体酒名法语的,罗家楠和刑厉都听不懂,只有林阳能听懂。他说了另外一款酒名,于是红酒换成了香槟。惦记着一会回去还得审人,罗家楠只浅尝了个杯底,不得不说,刚那几口鱼子酱没吃出好来,可配上这款不知道名字但一听就很贵的香槟,嘴里的味道瞬间变得层次丰富。
当年在寇英手底下的时候,也喝过不少贵酒,但没这么文绉绉地品过。他们那一圈人都恨不能拿轩尼诗人头马当二锅头喝,干红干白香槟都当饮料,一倒酒就是“满上满上”的招呼,居然还有人往里兑红牛!他就纳闷,这特么什么奇葩喝法?
第二道菜是鹅肝酱配白灼松茸,松茸和酱都是温的,刚刚好过渡一下从生食到热菜的口感变化。厚切的松茸片本无滋味,却被肥美的鹅肝酱汁包裹出荤食的满足感,一口下去跟嚼肉一样。旁边还搭配了一小团拌青笋丝,口感脆爽甜酸适度,完全中和了鹅肝酱的厚重。罗家楠边吃边感慨不愧为人均消费五千起的豪华贵宾厅,真是贵有贵的道理。
第三道是金汁捞松叶蟹蟹腿肉。金汁用南瓜搭配高汤调制,入口除了高汤的鲜美还有南瓜的微甜,却不喧宾夺主,把蟹腿肉衬托得更加甘甜可口。到第四道就是硬菜了——喜马拉雅盐盐板煎雪花牛排,厨师现场操作。雪花丰腴的牛肉一接触烧得微微冒烟的粉红色盐板,便发出美妙的滋滋声,脂肪被炙烤的香气瞬间盈满鼻腔。厨师介绍说这叫美拉德反应,随后哐哐哐甩了一长串化学名称出来,罗家楠听个热闹,琢磨着要是祈铭来了,这会该找服务员要张纸列分子式了。
林阳是第一次吃这种做法的牛排,看了一会,听似随意的评价道:“这种盐砖我的养牛场里有很多,需要定期喂给奶牛舔。”
煎牛排的厨师嘴角微抽,却又不好当着客人的面吐槽,还得昧着良心赔笑接茬:“那样养出来的牛,卖牛奶价格一定很贵吧?”
“加工出的奶粉五百多一桶,这在国内不算贵吧?”
林阳征询在座的另外两位,问题这俩都没孩子,奶粉多钱一桶毫无概念,只能凭感觉表示“这也不便宜”。罗家楠听唐喆学提过一嘴,说卖奶粉的钱,林阳会让唐华把其中一部分打入指定的境外账户,好像是个教会也不基金会还是什么慈善组织的。核算成本和各种费用下来,其实林阳的买卖做得利润十分微薄。这大概是“毒蜂”赎罪的方式之一,罗家楠觉着,把那些沾过血的钱拿来养奶牛,奶牛产出洁白的乳汁,再反哺回需要帮助的人群。不过他一向觉得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比如祈铭,除了捐助给罕见病白血病基金会的钱,很少直接给钱而是选择捐钱给贫民窟里的孩子们办学校。
多说一句,祈老师不去学校讲课属实是孩子们的幸运。
烤好的肉还要盖上盖子闷一小会回油,等放置到最适宜的口感时,厨师将整块雪花牛肉分成三等份,浇上秘制的蘑菇酱汁,分与客人品尝。盐板自带调味作用,牛肉烤的外香里嫩汁水充盈,吃起来满口留香。唯一的缺点就是,罗家楠吃完感觉自己以后再吃那家红烩牛肉可能没什么滋味了。
再接下来是号称分子料理的柠檬泡沫煎银鳕鱼和佐以高汤球的白灼芦笋。银鳕鱼煎得外酥里嫩,肉质嫩滑如果冻,配上酸甜可口的柠檬泡沫,鲜香诱人。高汤球比较有趣,像个蛋黄一样,薄薄的一层透明胶质包裹着浓稠的汤汁,Q弹可爱,吃的时候需要用勺子或者叉子戳破,汤汁涌入盘中,缓缓浸润清甜脆爽的芦笋,光是看配色都令人食指大动。
价格虽贵可菜量都不大,因为拉长了上菜的间隔,吃着吃着也就饱了。等到蟹黄炒饭和枸杞鸽子汤上桌,罗家楠发现自己已经没多少胃口能装的下了。明明那一盘子炒饭也就他平时一顿的饭量,现在仨人吃都有剩。这要是庄羽在肯定剩不下,那哥们一人能吃他们仨的。
“桑杰。”
突然听到刑厉嘴里冒出来个陌生的名字,罗家楠不由侧目。与此同时他余光瞄到左手边的林阳整个人定了一瞬,但也仅仅是一瞬间而已,很快那人周遭的空气又流动了起来。
见罗家楠用好奇的目光看着自己,刑厉解释道:“我见过一个人和林大哥的用餐习惯很像,这个人叫桑杰,我才想起来他的名字。”
林阳一脸迷茫的:“我的用餐习惯?”
“嗯,桑杰吃东西只用叉子,筷子放在左手边随时可以抓起的位置。”刑厉朝林阳的左手抬了抬下巴,“听说他很厉害,就算‘毒蜂’也没办法从他手底下抢走人命。”
闻言罗家楠瞥了故作无辜的林阳一眼,强忍笑意问:“这人干嘛的?”
刑厉自然不知道林阳和桑杰有什么渊源,自顾自地说着曾经的见闻:“职业保镖,我在缅甸执行任务的时候见过一次,带队给某位大人物做安保工作,吃饭时我在他隔壁桌,看他一直把左手搭在筷子上。”
“为什么啊,大哥您知道么?”
罗家楠倒不是明知故问,只是觉着当着林阳的面,听到有人比“毒蜂”更厉害,心里莫名的爽。单从武力值上来讲,林阳堪称他见过的人里的NO.1。打龙先那次,多快的刀啊,一人打他和唐喆学俩都轻轻松松,还不是让林阳给干趴下了?还有那个阿里瓦,被林阳一脚踹骨折了,这得多大的劲儿?
“如果有人突然拿枪抵着我的脑袋,我可以用叉子叉他颈动脉或者眼睛,同时用筷子插枪膛,这样即便对方突然开火,子弹也会在枪膛里炸膛。”
说完感觉屋里静音了,林阳抬起头,冲两位面色忽然凝重的警官善意一笑:“开个玩笑,是我看过的一部电影里有这么个桥段,至于用叉子不用筷子……这只是我的个人习惯而已,我从小在外面长大,不太擅长用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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