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检验吏推断出的死亡时间,死者大约就在和孟大少有冲突之后没多久死的。
孟大少也就变成了最大的嫌疑犯,认为他当时被劈头盖脸地臭骂,所以才将老学究给杀死。
齐铭一口一个老学究,让白向墨明显感受到他对死者的极为厌恶。
“这桩命案确定和孟大少无关?”
“当然!”齐铭肯定道,“先不说孟家人没必要骗我,孟大少也不是这种人。他在战场上已经杀够了人,反而不会轻易动手。就算他厌恶那老学究,对付他也没必要亲自动手,白惹一身骚。”
白向墨并不认识孟大少,也没有见过现场,因此对此不发表看法,只道:
“北平学术氛围很浓,死者是有才学的人,如果处理不好谁也不知道会演变成什么样子。”
“我就担心这一点,所以要亲自去看看才安心。”
齐铭看着白向墨,虽然什么都没说可那眼神却包含了许多内容。
“我也许能帮上一点忙,带我一块吧。”白向墨顿了顿,“不过来回车费住宿费等,得给我报销。”
齐铭顿时绽开笑容,“那必须的,绝对的一路好吃好喝伺候你!正好趁这机会你也跟我回去认认家。”
???
白向墨木着一张脸,只当什么都没听见。
有过上次前往杭州出差的经历,这次旅途更遥远,需要在外头的时间更长,林宛如反倒没有之前那么紧张。
林宛如也没给白向墨收拾太多东西,从上海到北平并没有直达的火车,中间还得周转,大包小包扛着很是不方便。
因此只做了一点耐放又好吃的拌酱,路上想吃什么直接火车或者店里买就是。
白喜儿则比林宛如激动得多,“我听说北平那边有很多的好学校,学术氛围和上海这边很不一样,很多有名的人都在那里,真想去看看啊。”
“小姑,你用功读书,以后可以考北京的大学。”
林宛如却是不认同道:“上海又不是没有好学校,跑那么远做什么。到时候一年都见不了几回,出了事都没人搭把手。”
“娘,多出去看看总是好的。眼界宽了,看东西的角度和维度都会不一样。那个时候学到的不只是具体知识,还能感受那里不一样的风土人情,体验不同的人文文化。”
林宛如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我不过说了一句,你就给我回一堆。年纪轻轻的,就越来越喜欢讲大道理了。”
白向墨哭笑不得,“娘,您以前明明特别喜欢我讲这些,现在竟然嫌弃起来了。”
“道理谁都懂,可我就是心疼放不下。”
白向墨闻言也不好说些什么,现在到处动荡不安,秩序混乱。
白喜儿没有再刻意丑化自己容貌之后,出落得越发出众。尤其现在越发自信,整个人像个小太阳一样,很容易吸引众人的目光,林宛如心中会有担心也是难免的。
齐铭适时插话道:“北平那边有孟家人,在那会跟在上海一样安全的。”
林宛如这才没再说什么,现在距离考虑这些也还太早。
李红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双胎很容易早产,因此侯三并没有跟着一块前往北平。
因此只有白向墨和齐铭一同前往,两人带的东西也不多,除了路上换洗的衣服和一罐拌酱之外,就只带了一些钱。
银元都没带多少,那玩意实在不方便,要是发出声响还容易招贼。
为了避免中途发生意外,还带了一些美钞。
白向墨更喜欢这样的轻装上阵,有了上次坐火车的经历也更加淡定。
他们坐的依然是最好的包厢,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发愁的,火车上什么都有,食物种类也很丰富。
有各式中餐,还有丰盛的西餐,根本不愁吃的。
包厢里就有床,困了就躺下,一摇一晃地很催眠。
从上海坐火车到金陵车站,又从金陵下车坐船到浦口,然后从浦口坐火车到天津,再从天津转车前往北京。
在后世不过几个小时的路程,两人一路辗转走了三天两夜,才风尘仆仆地到达北平。
“这里真是不一样啊。”
白向墨一下车,就感受到了完全不同的气息。
与后世不同,也与大上海不同。
这里的气息比上海更加厚重,比起上海也少了一些国际大都市的时髦。
路上行人的打扮,和上海也是有些许差别的。
路边的建筑也和上海有很大不同,这个年代还没有被现代化高楼覆盖,每个地方看起来都各具特色。
黄包车直接把他们拉到孟家,孟家大宅是典型的中式建筑,以前是一位王爷的府邸。
光看大门口面前的两头雄狮,就知道这里头住的不是一般人家。
门房看到黄包车下来的是齐铭,连忙跑过来将他的行李接过来。
“齐少,你可算来了!自打老爷知道你回来,吃饭都比平时多一碗。”
“孟爷在家吗?”
“在呢,他猜你这两天就会到家,甭管谁叫他也不挪窝。”
门房热情地打招呼,目光望向白向墨,“这位是白先生吧?”
“你好,我是白向墨。”
“哎哟,白先生果然一表人才,三少回来之后口里左一个白先生又一个白哥,听得我们家老夫人和夫人就想看看到底是谁让三少这么惦记。
三少自从回家,每天竟然还会主动看书,老爷都稀奇得不得了。得知是白先生功劳,越发觉得让三少去上海简直是最英明的决定。”
门房彩虹屁能把人哄上天,让白向墨初来乍到都没有那么紧张了。
两人刚进院子,孟明锐那独具特色的声音就远远响起。
“白哥,齐哥!你们终于来了!”
孟明锐一蹦三跳地跑到两人面前,表情特别地激动。
“你们真的太够意思了,我真是太感动了!”
白向墨和齐铭几乎是一收到电报就赶过来了,孟明锐感受到了被重视的感觉。
尤其之前没人听他的话,他更觉得两人是他的知己,不像其他人把他当作孩子或者什么都不懂的纨绔,根本不会认真听他的话。
齐铭一脸冷漠,推了推眼镜,“我是冲着大少来的。”
孟明锐早就习惯他面冷心热的态度,完全没有受到打击。
“反正你们来了,我大哥的事就有着落了!我爹他们就是旧思想,总觉得有枪杆子啥都不怕,都不知道讲科学。”
“呸,才读了几天的书就给老子拽文了,没有老子手里的枪,什么科学不科学的屁用都没有。 ”
一个洪亮浑厚的声音响起,循声望去,一个长得五大三粗,身穿黑袍蓝褂,留着大胡子的男人出现在孟明锐身后。
他的手里拿着两个大铁球,在手里滚来滚去,一看就彪悍十足。
齐铭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那副模样是白向墨从不曾见过的。
有些像在林宛如面前的样子,充满了孺慕之情,可又更为地复杂和亲昵。
“孟爷,怎么能让您亲自出来迎我。
孟爷一听嫌弃极了,直接一腿踹了过去,那一脚虎虎生风,若不是齐铭跳得快,肯定会被踹飞。
“狗娘养的,去了一趟上海,变成这副狗样子!跟老子还说这种狗屎话,还有你鼻子上是什么狗东西,狗看了都嫌!俞家那小子的狗模样有一个我就够够的了,你特娘的竟然也跟着学!”
齐铭哈哈笑了起来,彻底放松下来,只剩下了亲近。
“孟爷,小心干娘听见了,回头你被收拾了又拿我们这些小辈撒气。”
孟爷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整天就知道拿你干娘压我,别忘了老子才是你真老子!你个吃里爬外的东西,把你小子扔到上海是对的,看着就讨人嫌。”
孟爷话虽凶,可明显感受到他非常的高兴,非常的喜欢齐铭。
白向墨心中诧异,他知道齐铭跟孟家关系亲近,齐铭还救过孟司令现在是孟爷的性命,却不知道他竟然是孟明锐的干哥哥,两人之前完全没有提过这一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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