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112)
魏少卿淡淡道:“第一次烧,不熟练。”
小福王僵了三秒钟,飞快改口:“啊,这可真是……太可爱了!这个腿歪歪的,真别致啊!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小骆驼呢,书昀兄可以送给我吗?”
魏禹失笑,“若喜欢,便拿去!”
小福王连忙双手接过,珍而重之地收起来。
与此同时,魏禹把画卷上的骆驼打了个叉。
李玺眨眨眼,“书昀兄,你干嘛把它叉掉?”
“虫虫已经得到了,就可以把它从这局中择出来了。”魏禹意味深长地说。
李玺:“你的意思是,要把上面的动物都烧出来送给我?”
烧一只叉一只的那种?
“想要吗?”魏魏问。
“想!”李福王开启甜言蜜语模式,“只要是书昀兄给的,一块破布我都喜欢!”
又悄悄对天上的神仙说:破布就算了,还是保佑书昀兄送他好看一些的玩意!
魏禹瞧着他坏兮兮的小眼神,也不点破,笑道:“下一次想要哪只?”
李玺惊喜,“还能再选?现在就给我吗?”
魏禹笑笑,别有深意道:“先选好,回皇城就开‘烧’。”
“我看看啊……”李玺兴奋地搓搓小虫爪,在《百兽图》上划来划去,最后选中一只红色皮毛的小狐狸,“就它,先把它叉了!”
魏少卿微微一笑,“好,就它了。”
倘若圣人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这幅《百兽图》画的其实是长安各大势力的布局。
骆驼代表的是西北铁勒,李玺已经得到了。
狐狸的位置刚好在吏部,如今的吏部尚书正是萧子睿的祖父……
秋猎结束,圣人带领百官祭天地,诰祖宗。
李玺和二皇子双双站在李鸿身后,位置不分上下。这相当于公开表示,李玺和二皇子一样,有同等的争储机会。
文臣武将心中波澜乍起。
太后和晋阳大长公主,这对斗了大半辈子的姑嫂,难得默契地对视一眼,双双叹了口气。
长安城,要变天了。
第69章 难产
朝堂上的风起云涌, 并没有波及到小福王。
他每天最大的烦恼就是怎么能多睡一个时辰,还不会错过书昀兄亲手做的早膳。
是的,两个人还在同居中。
明面上一个睡家主院, 一个睡主母院,不知怎么的, 每天早上小福王都是在魏少卿的床上醒过来。
小福王年纪小, 本就觉多, 又天天晚上熬夜看小话本, 到了早上就赖床。
魏少卿从不强迫他,只会变着花样做早膳,到了点还不起, 就喂熊熊子, 李玺一口都没得吃。
不是没撒过娇,耍过赖, 姜片都用上了,眼泪也飙出来了, 然而没用。
魏少卿说一不二, 说好了卯初一刻就是卯初一刻, 刻漏多滴一滴都不成。
足足错过了三次香喷喷的早膳之后,小福王终于学乖了,听到熊熊子的叫声立马起床,鞋都没穿好就往膳堂跑。
今日也不例外。
“书昀兄, 我起啦!今天做的什么?”人还没到,声音就先传了过来。
魏禹把蒸屉从灶上起出, 掀开盖, 蒸腾的热气挟着诱人的咸香, 扑面而来。
竹笼中放着六只胖乎乎的小包子, 米黄色的皮,顶上捏成可爱的小褶皱,一看就想吃。
李玺狠狠地吞了下口水,“什么馅的?”
“主料是腊肉,配着不同的菜蔬,这只是茄子,这只是葫芦,这只是角瓜,还有韭菜、茴香、芋头,拌上鸡蛋黄,做成素馅的。”
李玺已经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只,一口咬掉大半个,一边吃一边含含混混地问:“就是你上次做的腊肉吗?”
魏禹舀起粟米粥,喂了他一口,点点头。
秋猎之后,福王府分到了好几头山猪,还有锦鸡、野兔等,快到秋收了,这些动物常常下山糟蹋田地。尤其是山猪,不仅毁农田,啃粮食,还时常伤人。
今年草木繁盛,野物尤其多,山下村民请愿,李鸿便下令多猎了些,就数福王府分到的最多。
往年杨氏主持中馈,府里的肉吃不完,常常坏掉,或者只把好的地方挑着吃了,其余的丢掉。
今年多了魏禹,一根野鸡毛都没浪费,灌腊肠、熏腊肉、腌鸡爪、烘肉脯,可着劲地忙活了小半月。
仆役们也像打了鸡血似的,风风火火地跟着他干。不仅不嫌脏嫌累,还挺乐呵。
那几日,福王府上空天天飘散着炖肉、烤肉、蒸肉的香味,整个永兴坊的邻居们,全都馋得不要不要的。
魏禹惯会做人,打着李玺的名义,把腊肉、熏肠送出去一些,不要回礼,只说送给坊中的老人家尝尝鲜,不声不响地帮李玺捞回一波好人缘。
能在永兴坊住的,不是世代书香就是朝廷新贵,魏少卿也是很有心机就对了。
六只软嘟嘟香喷喷的小包子吃完,一大碗粟米粥也见了底,小福王满足地拍拍小肚皮。
“去上学!”
现在每天吃完饭,最期待的事就是去上学。
上学表现得好可以得到一个“甲”字,集齐十个甲,魏少卿就会给他一个小奖励。
有时候运气好,遇到圣人考校功课,圣人也会送。
有时候运气爆棚,赶上在长乐宫吃饭,魏少卿“不经意”地提一下,太后又会赏一份。
——上学真好!
魏爹拿帕子给他擦了擦手,又抓着小虫爪用湿布巾擦干净,然后切换成魏夫子模式,“旬考有信心吗?”
“必须有!”小福王挤眉弄眼,“就算不为了我自己,也得给你争气是不是?”
小福王确实很争气。
刚巧碰上圣人带几位阁老巡视学宫,李玺面对数位朝廷肱骨,半点不慌,帖经、释义皆对答如流,优秀得像是提前安排好的表演。
若非问题是阁老们临时想的,几人都要怀疑小福王是不是作弊了。
李鸿背着手,努力压着嘴角,不让自己笑出声。
魏爹倒是一如既往的淡定。
李鸿瞄了他一眼,顿时不爽。
又输了!
二皇子也来了,上来就被李玺惊到了,一散场就颠颠地跑过去,比李玺自己还激动。
“小宝,牛叉叉呀!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李玺白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满是学霸对学渣的鄙视,“那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书昀兄教他的!
“对对对,就是这句。”二皇子竖起大拇指,“小宝,厉害了,怪不得我阿娘天天夸你。”
“柴娘娘夸我了?怎么说的?”柴美人长得温婉动人,在猎宫的时候还做了一顶兔皮小帽送给他,李玺可喜欢她了。
“读书好,长得好,又会说话,反正都是好话呗!”提起来就辛酸,因为柴美人说这些,是为了鄙视他。
值得一提的是,二皇子在秋猎时表现突出,终于正式晋升为亲王了,圣人还赐了他一座极大的王府。
——在此之前,二皇子受母族牵连,一直没有封亲王,只有一个郡王爵位,平日里百官“恭王、恭王”地叫,多半是顾着他的脸面。
有了王府,就有自己的属官。
二皇子和李玺哥俩好,恭王府的属官们脸色就不太好了。
有人开始动心眼,趁机请求,把二皇子也塞进学宫——总之就是不能被李玺落下。不,确切说,是不能让李玺抢了他的风头。
二皇子脸都白了,一个劲摇头,“不不不,不用了,我都二十了,和一帮十七八的小子们一道上学,怪丢脸的。”
他不想再回到被亲爹抽鞭子的恐怖日子啊!
然而属官们很坚持,再三请命。
李鸿背着手,突然看向李玺,“小宝以为如何?”
“啊?问我?”
李玺清了清嗓子,笑嘻嘻道:“二哥哥,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能天天懒着,若是不想来学宫,不如去兵部干活,那里刀啊剑啊多的是,够你擦洗几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