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246)
柴蓝蓝垂着头,红了眼圈。
这个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承认一个女子“非常了不起”。而她的努力,终究有人看到。
……
一群年轻人,吃了席,喝了酒,亢奋劲儿上来了,吵着要去金枝院看鹦鹉。
魏禹刚搬过来的时候,树上只有七只鹦鹉,后来不知怎么传出去的,说魏少卿喜欢鹦鹉,还专门烧了个三彩的放在家里。
一些官员为了讨好他,寻来各种羽毛鲜亮的鹦鹉送给他。
魏禹起初不肯收,却架不住李玺软磨硬泡。
小金虫虫不是喜欢鹦鹉,而是看到人家身上漂亮的羽毛就舍不得还回去。
于是,原本的七只就变成了现在的六十六只,两棵合欢树不够它们住,又特意种了一棵大泡桐。
如今三棵树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鸟窝,还有各种奇形怪状又异常可爱的陶瓷小食罐。
每只鹦鹉都有自己专用的食罐和水罐,挂在鸟窝旁边,添食加水的时候需得登着木梯上去。
有一只浑身雪白的鹦鹉,李玺叫它“白月光”。
白月光傲娇又洁癖,不吃集市上买来的鸟食,只吃新鲜嫩叶和水果,罐子里的水还要每隔一个时辰换一次,如果仆役忘了,它就会飞到人家头上,使劲啄。
还有一只红羽黄尾的鹦鹉,叫“小皇冠”,明明年纪最小,却混成了鹦鹉家族的老大。
小皇冠性格讨喜又能说会道,就是爱惹白月光,常常把爪子泡到白月光的水罐里,被白月光追着啄。
然后,就会听到它软软地叫道:“啊~轻一点,轻一点~书昀兄,轻一点……”
那声音,诡异的耳熟。
那名字,更是暴露了什么。
李玺红着脸,举起网兜,“书昀兄,明日的早膳吃爆炒鹦鹉怎么样?”
小伙伴们哈哈大笑。
还有人禁不住红了脸。
黄昏日暮,风凉嗖嗖的。
贺兰璞悄悄地蹭到崔兰心旁边,帮她挡着。
小娘子红着脸,不声不响地远离了风口,同样心疼他。
萧三郎更爽快,直接解了身上的披风,递给魏清清。魏清清垂着脸,不肯接。他便霸道地给人系上。
胡娇看看这对,看看那对,似乎明白了什么,面无表情地走向郑孞。
郑孞刚好过来了,给她送披风。
万万没想到,披风刚刚递出去,眨眼间就回到了自己身上。
胡娇给他系的……
小娘子自动把他归入了“需要被照顾”的那一边。
郑孞哭笑不得。
李玺笑弯了腰,“书昀兄,我也冷,也想要披风。”
魏禹长臂一展,“来。”
李玺熟门熟路地往他怀里一窝,从头到脚被裹了个严实。
小伙伴们心悦诚服。
牛,还是魏少卿牛。
李木槿酸溜溜,“我也冷了。”
柴蓝蓝学着魏禹的样子,张开手臂,“来。”
小伙伴们哈哈大笑。
夕阳下,一群年轻人肆意地笑着,尽情地享受着这珍贵又短暂的、无忧无虑的岁月。
离开的时候,阿史那朵朵拽着李玺的袖子呜呜哭:“长安真好,福王府真好,舍不得走,舍不得哥哥……”
明天,她就要回昆陵了。
再相见,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李玺轻轻地抱了她一下。
一刻钟后,就被魏少卿压在了树干上。
小金虫虫拼命解释:“就一下下,非常轻的一下下,哪儿都没有碰到……”
“虫虫这是在遗憾吗?想碰哪儿,这里吗,还是这里?”魏少卿握住小虫爪,又拍了拍小龙臀。
李玺咽咽口水,软声道:“不想碰别人,只想碰书昀兄。”
魏禹眸光一暗,头缓缓压下。
一只红羽黄尾的大鹦鹉扑楞楞飞过。
“啊~轻一点,轻一点~”
“书昀兄,轻一点~”
第151章 糊名制
柴蓝蓝自小便出类拔萃。
幼年时, 她同柴阳一道读书,诗文比柴阳背得快,策论做得也比柴阳好。
更为难得的是, 她小小年纪便懂得藏拙,在外人面前从不会夺了兄长的风头。
这般优秀的小娘子, 懂人情,知世故,却又不清高, 不媚俗, 让同龄的郎君敬佩, 令小娘子们争相结交。
重男轻女如晋阳大长公主,都曾感慨:“若蓝娘为儿郎, 必是治世之才。”
柴蓝蓝自己很清醒, 她虽出类拔萃,却并不特别。
放眼长安城,比她博学,比她机敏, 比如她懂得为人处事的小娘子不知凡几,但她们很少有机会被人看到。
这一次,她要为天下的女子,争得一个机会。
芙蓉园, 杏林诗会。
李木槿难掩担忧,“蓝蓝啊,不然你再想想,万一今日搞砸了,里面那些青年才俊你就别想嫁了。”
柴蓝蓝笑道:“岂不正好?少了我跟你抢,你就能随便挑了。”
李木槿一想, 对啊,有柴蓝蓝在,大半目光都会汇聚到她身上,怎么会有人看自己?
于是立马改变态度,“蓝蓝,挺起胸膛,壮起胆子,尽可能表现得凶些、犀利些、优秀些,让学子们自惭形秽,这辈子都对聪明女子生出阴影,我这条咸鱼就有机会了!”
柴蓝蓝:“……”
临近考试,京中学子没窝在书院里温习,而是纷纷放下书本,前来赴会。
大业科举不糊名,考官评分时不光看文章好坏,还会参考学子们在坊间的名气。
若能在诗会上扬名,有幸得贵人赏识,即使考试发挥得一般,也能凭着平日里展露的才气捞个名次。
弊端就是,若考官们以权谋私,那些有才能却无靠山的寒门学子便很难出头。
这也是为什么,李鸿和魏禹在考官名额上费心竭力,百般谋划。
此次科举定在了三月中旬。
这是门阀遭到打压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若能如李鸿所愿,擢选出更多庶族与寒门官员,将成为大业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说是李鸿为政以来最伟大的创举也不为过。
为此,册立太子的典礼都挪到了六月。
今日的诗会于学子而言至关重要,因为李鸿来了,随行的还有数位朝中重臣。
这也是开考之前的“保留项目”——
圣人亲至,说些勉励的话,让学子们记得圣人的恩德,成为“天子门生”,而不是被考官拉拢过去,结成党羽。
为了得到圣人赏识,学子们使出浑身解数,写诗的、做文章的、辩论的,尽展所能。
柴蓝蓝选择辩论,这也是最难的一项。
她穿着男装,顶着众人异样的目光,安然自若地抽了签。
对手是一位太学生。
对方看到她,登时愣住,恭谨地执了执手,“卿为娘子,秦某胜之不武。”
柴蓝蓝讥讽道:“等你胜了再说大话不迟。”
秦生并不气恼,依旧温和有礼:“秦某不敢冒犯娘子,甘愿认输。”
柴蓝蓝挑眉,“你可想好了,若输了这轮,你可就没有面圣的机会了。”
秦生躬了躬身,坦然一笑:“没有便没有吧,刚好早些回去,多温两页书。”
柴蓝蓝心思一动,忍不住问:“你叫什么?”
秦生再次执手,“学生上秦下玉,字端方,鄙名不足道,不敢污了娘子的耳朵。”
柴蓝蓝灿然一笑,“‘君子端方,温润如玉’,你这名字取得倒是应景。”
秦玉抬头,瞧见小娘子如花的笑颜,怔了一瞬,连忙别开脸,不好意思再看。
在外人看来,像是在害羞。
柴蓝蓝捏着签子,潇洒地走了。李木槿笑眯眯凑过去,上上下下打量着秦玉。
嗯,脸很白,腰很细,五官生得俊秀,衣品也不错,难得的是脾气温和,说话慢声细语,哪儿哪儿都合她的胃口。
唉,姐妹夫,不可戏。
不能“养鱼”,就做个红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