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沈宝寅本人,他不敢逼得丰霆太紧,只敢偷偷摸摸换一台丰霆不认识的崭新车辆,停在丰霆下班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悄悄地等着丰霆经过。
门前的路被挖烂,丰霆无法开车进入自己家的庭院,这几日只能将车停在不远一片开阔的空地上,步行回家。
每次他提着公文包,西装革履地同沈宝寅的车擦肩而过,沈宝寅便会透过车窗,贪婪地看一眼丰霆当天的状态如何,心情有没有变好,是不是依旧那样挺拔英俊。
一个噩耗,直到过去半个月,丰霆看上去都没有回心转意的想法。
车辆驶入油麻地辖区,很快在常停的位置停了下来。
此时还未到丰霆下班时间,沈宝寅熟练地打开车顶灯,又将扶手箱扳下来,充当一个临时的办公桌,然后伸手在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掏了掏。他先掏出一支百利金的墨绿色钢笔,再把几份文件拿出来,按照轻重缓急排列好顺序,接着埋头逐一开始处理这些在公司没有来得及做完的工作。
这样待了半个钟头,前后排之间的挡板突然被敲响。阿庆用一种讳莫如深的语气叫了他:“沈董,小丰总回来了。”
沈宝寅其实也不知道阿庆到底清不清楚他和丰霆之间百转千回的复杂关系,不过他也不太在乎就是了,别人他不敢保证,阿庆这个人,还是值得一信,即使是猜到了,也不会出卖他的隐私。
听到阿庆提醒,他急忙抬头,侧着身子扑到窗前,双眼紧张地瞪大了,生怕错过这珍贵的每日一晤。
丰霆正好从车旁路过,他生得高大,两条腿也修长,迈的步子非常大,很快便只留下一个背影,走路时目不斜视,因此沈宝寅只能看到他的侧脸。同以往的每日一般,丰霆的神情谈不上高兴,更谈不上不高兴,有种什么也不在意的淡漠。
很快,丰霆进去了庭院。
沈宝寅的眼眶忽地又热起来,可他全然无知无觉,直到面颊被打湿,有种冰冷的寒意,才猛地收回视线。
原地发了片刻呆,他慢慢坐回原位,抬手匆匆地擦拭掉泪水。
阿庆在前头问:“现在走?”
刚刚才见到面,心里又忍不住疯狂的想念,沈宝寅心中十分不舍,便轻声道:“再等一等。”
他低头整理起散落一后排的文件,刚低头捡回最后一张纸,车窗被敲响了。
沈宝寅蓦地抬起头,不期然,竟然望见了丰霆就站在车外。他的瞳孔猛地一缩。
隔着灰色的车窗,丰霆的轮廓显得有些模糊,可即使看不太清楚他整张面容,单从那双幽深的双眼就足以分辨出来,这个高大的男人一定有着一张出众的英俊面孔。
沈宝寅心中如同擂鼓,眨了眨眼睛,略有些心虚,又带着点期盼地,慢慢把车窗放了下来。
见到是他,丰霆脸上并没有露出讶异的神色,仿佛早就猜到这台车的主人是谁。沈宝寅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
他干巴巴地解释:“你听我说,我只是路过,没有想要令你为难……”
他的话还没有讲完,丰霆将手中的一个很大的便民购物袋,从车窗外塞了进来。沈宝寅怀里突然落入这个沉甸甸的包裹,一时怔然,低下头下意识抱住了袋子。
丰霆十足的拒人于千里之外:“里头有件金器,太贵重了,你拿回去。以后别再费心思给我送东西,我不需要,之前你拿来的东西,我也没有用过。还有,不要再过来。”
沈宝寅先是一愣,转而有些气急败坏。
他明明叮嘱过老板,只要送些日常用品和蔬果肉类即可,这个自作主张的蠢货,一定以为这样可以替他博得好感,故意的拿这种东西去讨好丰霆。
等这阵愤怒过去,丰霆最后那句话的杀伤力才慢慢剐痛他的心,他的眼眶即刻酸了,喉咙干涩发痛,仿佛被火舌燎了。
抬头,沈宝寅倔强地望出去,尽力保持平静:“香港难道是你一个人的地盘?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一没找你大吵大闹,二没有主动跳出来碍你的眼,你凭什么不准我来?”
他高傲的派头倒是端得足,可惜瓮声瓮气抽泣似的鼻音出卖了他。
丰霆听了他的话,沉默了一阵,大概是有些不忍吧,开口道:“你的车太好,总是停在这里,会被人盯上。这边鱼龙混杂,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
他不解释还好,温声解释完,沈宝寅心里即刻明白了,丰霆原来是凭车认出他的。
他顿时一阵懊恼,可是,这已经是他能接受的最普通的座驾。
懊恼过后,他突然品味到了丰霆话里带着的一丝关心。顿时,他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觉得丰霆心中果然还是有他,否则怎会担心他的安全,忍不住的,他按下了开门的把手,想要推门出去,离丰霆更近。
丰霆听到了那开门的“咔哒”声,敏捷地抬手一推,把仅仅只开了条缝的门给关上了。显然,他想要同沈宝寅保持距离。
沈宝寅受到了打击,抬眼,带着不甘心和怨恨,直直瞪着他,愤愤不平地颤声埋怨:“我真的不想对你做什么,我只是想看看你!”大声训斥完,又忍不住软下来,“你别这样对我,我受不了。”
丰霆挪开了目光,趋避他哀求的视线,退后两步,远远地,又讲:“天晚了,快点离开。”
第95章 我爱你亦是那么多(8)
送走客户,丰霆从酒店的旋转门走出来。
外头下了些小雨,来往的客人们,个个脚步匆匆,他的车停在稍远的地方,需要走一段路,他撑开手中的黑色长柄伞,正要走入雨中,身后不远突然传来一道女人的声音:“Tinsley!”
丰霆转身,迟疑半晌,将声音来源处的那个人同记忆中的脸对上名号,微笑道:“陈小姐?”
那是个一身职业西装,打扮得颇为飒爽的美丽女人,一头时兴的短童花发式,三十岁左右。瞧丰霆认出她了,她似乎松了口气,微笑着迎上来:“果然是你。方才看到你的背影我就在想,这个人好眼熟,要是你就好啦。”
这句话里头,有些似有若无的暧昧和试探,仿佛对丰霆念念不忘,期盼着和他见面。丰霆不去解她的风情,又是一笑:“陈小姐也是来用餐?”
“不,刚谈完一笔合作。”
丰霆便道:“恭喜。”
陈小姐大概感觉到了他的疏离,若有所思地瞧着他,有点苦恼的意思,可是很快就释然了,目光紧盯他不放,有种跃跃欲试的神态:“真想贺喜我,陪我吃个午饭,印度人就是难缠,刚才光顾着杀价,水都没喝几口。”
丰霆转头看来,眼神闪过一丝讶然,震惊于她此刻和那次相亲时截然不同的热络态度。
上一次,她锋芒毕露,倨傲不已,丰霆还以为像她这样的先锋女士,在自己故意显露的大男子主义同老旧思想面前,一定十足地厌烦。
可是现在看来,倒像是对他又产生了些兴趣。
他心中不免感到棘手。
他并不想陷入任何男女纠纷,更无意给一位明显想要同他进一步发展的女士暧昧的信号,因此抬手看了看表,做出婉拒的姿态:“恐怕不太行……”
话还没讲完,陈小姐打断了他:“那就不吃饭!喝杯咖啡的时间,你不要告诉我你都没有。”
这不容抗拒的姿态,令丰霆感到了略微的熟悉。或许像他们这样高门大户出身的子女,身上统统改不了颐指气使的毛病。
迫于无奈,也有不想叫一位女士在公共场合下不来台的意思,丰霆思索片刻,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天上一朵乌云,从左边腾挪到了右边。
半个钟头后,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饭店,雨依旧淅淅沥沥下个不停,丰霆在檐下停住,转身,把手中的雨伞递给了陈小姐。
陈小姐怔然抬头看向他,这个高大英俊,无论何种境地都不卑不亢的男人,此刻也任由她打量。
她平静的神色骤然起了变化,快步上前两步,踮起高跟鞋的脚尖,轻轻拥抱了他一下。
丰霆还没来得及反应,她便自己退开了,露出一个笑容,道:“对不住,实在很想抱你一下,我太想知道像你这样冷漠的男人,怀抱是不是也那么冰冷。出乎意料,倒是很温暖……失礼了,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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