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男人的手上戴着一枚戒指。
一枚他和麦秋宇在西班牙街边小店买来的戒指,镶嵌着一颗极小的红宝石,像石榴。
麦秋宇起先是要从柜台里偷走它。陈麟声看穿了他的念头,出钱买下。
一切恍如隔世。
陈麟声后退几步。
他要离开这里,他必须要走了。
作者有话说:
写这章时在听:
Arctic Monkeys的单曲《505》
第9章
“米辛,你给他们喝了什么。”
“安眠药咯。”
麦秋宇从柜子里抱出昏睡三小时的马戏团女郎,将她平放在沙发上。地上还躺着两个男人,统统昏迷着,一副衣衫不整的样子。
“要是搞出人命,我看你们怎么收场,”麦秋宇看着一片狼藉的后台房间,太阳穴微痛。
“怎么会,我们知道轻重,”名叫米辛的女人心不在焉,她正借灯光观察着手中的钻戒。光透过切割面,闪过灿烂的光彩。
她方才在舞台上表演,一头浓金,此时摘掉了卷曲的假发,露出更浅的金色。
卸掉浓妆,露出一张有些稚气的圆脸,比起女人,她更像一个十几岁的少女。
麦秋宇见她这副样子,转头斥责那个赤裸着上半身的男人,“威廉,你也由着她乱来?”
男人像一头迟钝的熊,本来在整理背包,听见麦秋宇点他的名,缓缓抬起头来,睁着褐色的眼眸,一动不动。
麦秋宇对上那双眼睛,一时也无话可说,因为说什么都是对熊弹琴。
“我今天算过了,”米辛小心翼翼地将钻戒放进了口袋,“有贵人相助,一定能成。”
“什么贵人啊,没有我,你们现在说不定已经被差人抓,”麦秋宇讲,“三个人的演出,只有你们两个,你们当底下个个都是呆瓜啊。”
“所以说嘛,你是我们的贵人,秋宇哥,”少女眨巴眨巴睫毛,作一副崇拜的样子。
她生了一双水润的大眼睛,混血长相,总是笑盈盈地,让人一看就会不自觉放下戒备。那个名叫威廉的男人,虽然高壮,肤色却呈冷白,头发茂密,让人想到冰川上漂流的北极熊。
娇俏少女和沉默寡言的男人,放文艺电影里,一定能票房大卖。
但麦秋宇自小和他们两个在感化院里认识,对他们知根知底,不会被表象迷惑。
米辛十岁就加入马戏团,随叔叔婶婶环游各地,后来因叔叔的酒后虐待,用飞镖扎爆了中年男人的眼球。而威廉更是帮派出身,年纪轻轻就在街头学人家械斗,最后因抓捕他的阿sir有一副好心肠,将他运进了感化院。
感化院男女分宿,麦秋宇和威廉本不该认识米辛。
可米辛胆子实在太大,住不了几天就想着出逃,来来回回捉许多次,有次甚至翻进男间。从此一举成名,名声大噪。
“去哪里偷不好,偏偏来这里偷,”麦秋宇走过去,一把夺过钻戒。
“就是要来这里偷!”戒指被夺走,米辛起身去抢,“你看台下男男女女,一看就不是好人,有钱人就爱玩这种变态游戏,我看不过眼,自然要替天行道。”
“谁告诉你底下都是有钱人。”
“要不是吃饱饭没事做,为什么要找人抽自己,又为什么要抽别人,”米辛理直气壮。
“解压咯,放松身心咯,别人你情我愿,你也要管?”麦秋宇将戒指高高举起,米辛踮起脚也够不到。
“喂!”米辛一下子跳到麦秋宇身上,把他当一棵树一般,乱踩着向上攀登,“你干什么替他们讲话!我知道了!你根本就是跟他们一样,变态!”
麦秋宇没回答,她舒展肩膀手臂,将她拦了回去。
“你死了吗!”米辛瞪向威廉。
威廉愣了愣,放下背包,僵直地走了过来。他看着抱缠在一起的两人,迟迟没有动手。
半晌,米辛终于放弃,她从麦秋宇身上跳了下来,嘴却并不饶人,将麦秋宇打量一番,啧啧出声:“不会让我说对了吧,今天穿这么好看,约会啊。”
“关你什么事,”麦秋宇拍了拍肩膀,像是害怕落灰。
“来这种地方约会?”
“随便玩玩咯,”麦秋宇捡起沙发上的外套,推开房间一侧的小门,径直往外走。
“随、便、玩、玩,”米辛不依不饶,抬脚跟上去,“你跟谁玩啊,是做狗给人牵呢,还是做狗给人打。”
狭窄的长廊里,麦秋宇忽然转过头俯视着面前的少女。他面无表情,半面脸陷在阴影中,俊朗的面容看起来阴恻恻的。
“你觉得呢?”
米辛怔住,下意识后退半步。
麦秋宇不耐地望她一眼,转身。刚走没几步,胳膊被人牢牢抱住。
“好坏哦秋宇哥,”米辛仰头看他,“人家要被你迷晕了。”
说着,像真的晕倒一般往麦秋宇身上贴。
“放回去。”
“什么啊。”
“戒指。”
“切!”
米辛狠狠地甩开了他的胳膊。
“是谁讲的,输给我以后就认我做大哥,以后都听我的话,”麦秋宇双手插袋,懒懒向前走。
“输你一次又不是次次都输你,有本事我们每年都比。”
“你们不只输我一次,是十二次,”麦秋宇伸出两根手指在空中晃了晃。
米辛和威廉是一双雌雄大盗,只不过好多次败在麦秋宇手下,不少赃物也被他半路截去,后来彻底认输,三人跪在关公前结拜。按说,做贼应该拜贼的祖师爷,例如东方朔和时迁移,但米辛偏偏不要。她虽然是混血,却十分迷信风水八字之说,说自己做贼只偷有钱人,是好贼,配得上拜关公。
麦秋宇懒得跟她讲道理。她连中文都讲不利索,究竟是怎么看风水八字,又是用哪里求来的符塞满了威廉的口袋,麦秋宇都不想知道。
跟两个一看就是外国长相的人结拜就已经匪夷所思了,如果再认真一点,他自己也成了笑话。
说到底,他不过是哄小孩而已。
“麦秋宇,你别得意,这世上多的是比你厉害的贼,”米辛气鼓鼓。
麦秋宇帮她打开车门:“当然有啊。”
“所以呢,你不要太嚣张,常在路边走,哪有不掉鞋。”
“是河边。”
“有什么区别啊。”
“你后半句也错了。”
米辛往里面挪,为背着大包小包的威廉移出位置。
威廉一言不发,笨拙地坐好,怀抱一个牛仔蓝的背包,呆呆地望着前方。
有时候看着这两个人,麦秋宇几乎要怀疑,少管所是不是进行了什么神秘手术,把威廉的前额叶移植给了米辛。
“哪里错了?”米辛趴了上来。
麦秋宇无语,他今天很累,实在不想讲话:“你们这几天就在我那里呆着,不要乱跑。”
“哦,”米辛坐了回去,偏头看风景。
终于安静下来,车却遇到了红灯。
车里,三个人安静地像是在灵堂聚会。
终于,米辛忍不住,再次开口:“港岛有比你厉害的贼吗?”
“当然有啊,”麦秋宇漫不经心地回答着米辛的问题,他还没来得及发条短信问那个人是否已经到家。
当时他担心短信声响起会打搅对方的睡眠,所以留了字条。
“谁啊,”米辛仍在问。
绿灯亮起,麦秋宇松开刹车,修长的手转动着方向盘,无名指上一颗黄铜红宝石戒指。衬衫袖子挽起,露出结实的小臂。
他想起那张脸。
平缓的呼吸,宁静的神情,白皙的皮肤。
无数个夜晚,他见过的,熟悉的脸。
一切都回来了,一切好像都没有变。
还有。
痣。
那颗痣。
明明是和他一样的男人。
为什么每每看到,他都这样心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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