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好不容易冷静了,林殊盯着气血翻涌的齐越,忽然说:“我这就去医院打胎,你等着跟言楚非结婚吧你!”
齐越瞪大眼睛:“操,姓林的你给老子站住!”
“养不教,父之过,你骂我,我的错。”林殊对他比了个中指:“给爸爸滚。”
反应过来的齐越黑脸,撸起袖子一把拽过他:“林殊你骨头痒了是不是?!”
被迫转身的林殊抬头,一看见他,眼眶瞬间通红,语气卑微:“齐少爷对不起,我错了,我下次一定
改。”
齐越刚想说发什么疯,就听林殊弱弱地说了句:“先生,我的鞋......”
作者有话说
突然想起沈清以前对季如风说的一句话:“孩子不是你的,是齐越的。”
齐越表爪---
都特么给老子滚■皿#)
第125章 同人漫画18*
看见顾铭朗,齐越扭头就跑了。他虽然在少爷圈里横,但A城权贵顶头那几个还是不敢惹,惹不起。
见他跑了,林殊就在心里狠狠嘲笑齐越没骨气,嘴上却无辜地说:“先生,他似乎很怕您?”
废话,在医院那会儿就留下心理阴影了,能不怕吗?
但顾铭朗似乎看不出他的茶里茶气,在他轮椅前蹲下来,点头应声:“他小的时候不听话,被我教育过,后来就很怕我。”
林殊好奇:“小时候?”
“11岁的时候,我20岁。”
林殊眨了眨眼,诧异地看着身前的男人。
大了整整九岁啊,那他今年不就是30多了么?
看起来......也不是很老啊......
林殊突然感觉脚上一暖,低头,看见自己的右脚被人握住了。男人的手很美,修长有力,掌心有一层薄茧,蹭在他脚心,痒痒的,一直痒到了指尖。
林殊搭在腿上的手指情不自禁地蜷缩起来,脸莫名其妙就红了,拼了命地将脚往后藏:“先生,脚上有灰,脏,你先放开......”
他可没忘记这位先生有多嫌弃他。
顾铭朗没说话,低头看着掌心的脚。雪白削瘦,脚踝明晰,脚趾因为紧张微微弯曲,含羞带怯地露出点粉嫩的薄红。
脏吗?他在心里问,当年在国外读书的时候,他可是连他的脚趾都含过,少年闹起脾气,没少用这双脚踩他。
在床上,一边踩一边贴耳笑问:“顾先生,你不会就这样射了吧?我还没用手跟嘴呢,我还没有......用
身体呢。”
少年很喜欢用脚玩弄戏耍他,有事没事就要过来蹭两下。
多少次视频会议,他躺在沙发上用脚勾他打字的手指,笑眯眯地跟他缠绵,天冷的时候,就撒着娇一个劲往他衣服里钻,贴着肉踩遍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不放过任意一个角落......
“不脏。”顾铭朗捏着他脚丫,轻轻包裹住,“好冰,袜子昵?”
指腹无意识磨蹭过脚掌,忽然皱眉,问他:“怎么有疤?”
林殊低头看了眼,随口:“哦,是冻疮,每年冬天都要长的,手也长,但是脚上更厉害些,发了脓就留疤了。”
说到这个他有些懊恼:“这个很麻烦的,怎么都防不住。去年冬天我哥给我烧一整天的碳火都没用,长了冻疮烤火又疼又痒,我没事儿就挠,买了冻疮膏没用,反而越抹越坏。”
顾铭朗心疼地摸着他后脚跟,低声问:“没有供暖么?”
林殊摇头:“我老家在南边儿,没有供暖,到了冬天屋里比外面还冷,我也烤不惯碳火,容易晕。”
不知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他好笑着说:“我哥说我都不像南方人,吃不得辣还受不住冻,精贵得跟什么似的。”
笑了会儿他发现男人一直看着他,蓝色的眸子忧郁沉静,透着股莫名的忧伤,他停了笑,愣愣道:“先生?怎么了?是我哪里说错了么?”
顾铭朗看着他雪亮的眼睛,缓缓低下了头,轻声:“没什么。”
即便是最冷落林小深的那几年,他也没有让他受过冷挨过冻,公寓冰箱从不会出现任何辛辣的食物。
一年里最冷的那几个月,他几乎每天都会回家,会把他紧紧搂在怀里,就是怕他晚上会冷的睡不着。有一年冬天,林小深陪季如风跑剧组进了雪山。回家时,一双手都起了冻疮,肿成了十根小萝卜。林小深不敢让他看见,自己偷偷躲在公司里涂药,等顾铭朗发现的时候,已经开始发脓溃烂了。
顾铭朗生气地把他拎回别墅,找了私人医生给他治了一个多月才见好。
那会儿季如风事业不稳,林小深总想着往外跑,顾铭朗就抛下公司所有事务,在别墅里盯了他一周。最后矛盾爆发,两个人大吵了起来。
“我都说了我的手不重要!它已经好了!只是冻疮而已!现在,我要出去上班!马上!”
“你的手还没有好,医生说你应该呆在家里,林,不要无理取闹。”
“一个小小的冻疮有必要大惊小怪吗?还专门把我弄到这里来?我的手没有那么值钱!我早就不拉小提琴了!你管那么宽干嘛!”
他并不明白林小深为什么那么生气,自己只是让他好好待在家里养病,为什么要发那么大的脾气?
任性,不听话,好心当成驴肝肺。
直到后来有一天,他忽然想明白了。
带林小深去别墅前,他带着陆辰星去过几次别墅见梅姨。
当年他们在福利院时,都是梅姨一手照顾的,对待两人她都是视如己出,于情于理,该让他们见见。
或许是因为梅姨的态度,别墅佣人误会了。
所以当他带林小深初次去别墅时,佣人便没有拿他当主人,甚至可能还在背后奚落欺负过他,告诉他这里曾经还住过一个漂亮的少年,比他温柔好看还受宠。
林小深受了气,偏偏什么都不说,憋在心里。
冲到他书房就是一句:“我不想待在这里,我要出去上班,我要回家。”
“这里就是......”
“不是!这不是我家!我要回公寓!我不想呆在这里,我讨厌这个地方!”
后来几年的时间,顾铭朗再也没有带他回过别墅。
他让人在公寓里装了最好的空调,房间里铺着上好的羊毛地毯,因为林小深没睡醒的时候喜欢光着脚到处走来走去。到了冬天,羊毛地毯就铺满了地上每一寸角落,连拖鞋都是选的最轻巧保暖的。
那五年,林小深没有再生过一次冻疮。
再后来,他逐渐想通了林小深那天的怒火,于是又把别墅所有佣人都换了一遍。
可是因为嫌麻烦,他懒得跟他解释当年的误会。
也懒得解释,他所有自欺欺人的爱意。
一边折磨冷落在床上肆意羞辱,一边情不自禁护住他每一根头发丝,他把林小深伤的千疮百孔,却又将他养的极为金贵挑剔。
而现在,时隔二年不见。
青年的金贵没了,挑剔没了,生活趁着他不在,让他的男孩吃尽了苦头。
顾铭朗握着林殊脚踝的手,轻轻抚过那道疤,心疼地问他:“这个又是怎么来的?”
林殊弯腰摸了摸,还是一脸的无所谓:“好像是在老家那会儿,我哥跟人起冲突,我上去想帮他,结果被石头给砸中了,就留了疤。”
那么大块疤,当时得流了多少血......
伤口,该有多深......
回到医院,林殊做完日常的康复治疗后,发现医生又给他身上的旧疤擦了药。
林殊拉住特护:“不用了吧,都好久前的伤口了,早不疼了。”
特护说:“是去疤的,用过后就没有疤了。”
林殊挺好奇,女孩子嫌疤不好看去掉还好说,他一个男的有这必要吗?
晚上,林慧来医院看他。
林慧就在这附近的中学读书,那天刚好周五她没课了,林世伟还在忙工作就让她过去陪林殊,怕他一个人在医院不方便。
“三哥,你在医院还住得惯吗?腿治的怎么样了啊?你不在的时候,哥也天天给你打扫房间昵,他说你鼻子灵眼睛尖,有一点灰尘味道都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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