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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逆徒隐婚后我红了(121)

作者:废品回收 时间:2021-06-27 05:11:02 标签:情有独钟 娱乐圈 甜文 穿书

  温涯认真地感受了一下,还是不太能理解那种感觉。

  诛神殿外,他为救长风,曾取两名魔修性命,用尸骨符将他们炸成无数细密血珠,在之后的许多年,那一幕都会不断地出现在他夜夜的惊梦里。直到从夜非白处得知,那两名魔修,确是大奸大恶之辈,曾虐杀无数像从前的依霜一般的妖奴,他心中的那种罪恶感才得以稍稍消减。

  性命毕竟是性命,怎么可能当成是蒜苗呢?他有点找不到这类角色的落脚点。

  好在接下来他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还可以回家好好琢磨。

  尽管拍摄地就在怀柔,可是要开车回到市区,却要花费上两个半小时,因此温涯最近都是住在影视基地附近的酒店,难得有机会休息,温涯原本是打算回家找找角色感,陪陪猫儿子,牧野是明天晚上的飞机回家,刚好两个人还可以一起吃个晚饭,却没想到当天下了戏就头晕反胃脉搏加快,真的中暑了。

  他没有办法,只好让乐乐先开车回去,自己则灌了两瓶藿香正气液大开了空调回房间睡觉,如此睡到晚上八九点,忽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腕和额头上都敷了冷毛巾,有人就坐在他的身侧,睁开眼才发现是牧野过来了。

  温涯迷茫地盯了他一会儿,差点以为自己睡糊涂了,摸过去碰了碰他的手,方才确认不是做梦,哑声问:“你怎么又提前回来啦?”

  牧野把他脑门儿上的毛巾换下来,摸了摸,又递了水给他,语气有些无奈,“我上飞机前就给你发信息说我回来了。”

  温涯:“!!!”

  他顾不上喝水,赶紧把手机摸出来瞧瞧,这才发现有十几条来自牧野的消息——原来牧野一大早就发消息给他了,说自己的工作已经结束,正在机场候机,可是他今天一整天都没有看手机,晚上拍摄结束又实在是不舒服,所以一直都没有回。

  牧野这一条大牌广告需要拍摄雪景,因此取景地是在新西兰,直飞也要十二三个小时,就因为他没有及时回复消息,结果他才刚刚落地,就又开车跑到怀柔来了。

  牧野问:“还难受吗?”

  温涯摇了摇头,微微一笑,明明他就坐在身畔,却一下一下戳手机认真回复,补给刚刚没有收到他的消息的委屈阿野,“欢迎回家。”

  “我想你了。”

  微信对话的界面掉下一场星星雨。

  牧野看到他发来的消息,忽觉心动难言,凑过来在他的唇上印了一吻。

  这天晚上,简单吃过晚饭后,温涯休养生息,牧野调时差,两个人大被同眠,黑甜一夜,直到第二天早上,温涯才说起最近拍戏的困难。

第103章 (捉虫)

  “总是代入不了角色,”温涯抱着膝盖坐在椅子上,手里还端着一杯红糖小米粥,“艾莫斯杀人掠夺时间是为了复活他妹妹,这证明他是有人性的,可是他对于杀人没有任何罪恶感——”

  他想起刑舟之前做的那句描述,比了一个剪刀手,“像是剪蒜苗。我理解不了他,到现在为止还是没办法入戏。”

  牧野想了想,记起一桩旧事,忽然有点好笑,话未出口,便自己先扬起了嘴角,问:“你还记得你第一次杀鸡是什么样子吗?”

  温涯努力地回忆了一下,想起年岁尚小的长风刚刚来山上不久,生了一场很厉害的风寒,原本就瘦的小孩子差点瘦没了,他恐山上湿寒,背他去山下小住,又从农家买回了活鸡,想给他煨汤补补,结果心理建设了一下午,一刀下去没有顺利把鸡结果了断,反而让它飞了出去,满院子地扑腾喷血,闹得一片狼藉,最后还是病恹恹的小孩子听见响动下了床,利落地帮他扭断了鸡脖子。

  看看牧野的表情,他便知道他应该是在想那一回,回忆起来自己也有点好笑,猜到他提起这话的意思,低声说:“第一次杀死这样大的活物,那种感觉确实很难接受。”

  牧野点点头,君子远庖厨,是因为心存恻隐,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温涯天性温厚,自是心有不忍。若不是为他,他自己原本早已不食五谷,便是偶尔吃吃,也是遵门规茹素,不沾油荤,恐怕是一辈子也不会有机会去杀鸡杀鱼的。

  温涯接着说:“可是后来杀了几次,那种感觉就慢慢淡了,再杀几次,就根本不会再想那么多,放血拔毛,只会想着一会儿是煨汤还是添些山菌炖着吃。”

  他说到这里便笑了,“你不怎么爱喝汤汤水水,所以还是炖山菌。”

  牧野也笑了,催促他趁着粥没凉快点喝了,继续说道:“所以灵山宗门规的第一条,是慎杀。所有弟子都须恪守,不可轻易造下杀业,就是这个道理。修为尚浅,心性不稳,杀性越重,人性越少。”

  “太师祖开宗立派时,就已经心知肚明,仙路崎岖坎坷,最终有幸登顶的寥寥无几,不希望门下弟子飞升不成,却先失了人性。”牧长风少年时便被逐出师门,也并非对师门毫无怨愤,后来年岁渐长,心性开阔,却早已释怀放下,称呼开宗祖师,便仍像从前一般叫太师祖,语气当中犹存尊敬之意。

  温涯慢慢地把粥喝完,理解了他想说什么,思忖片刻,说:“艾莫斯不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是杀性太重,抹去了人性。”

  牧野说:“对。”

  就像是温涯杀鸡杀鱼,初时虽万分艰难,可是重复的次数越多,犹豫和挣扎就越少了。可那毕竟还只是杀鸡杀鱼,温涯那时又修为已至元婴,心境所受影响有限,而艾莫斯一介凡人,所杀的皆是同类,长年累月下去,身上人性渐失,杀性渐盛,此消彼长,会变成后来的样子,也便不算稀奇了。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艾莫斯本为血缘亲情而来,却在不知不觉中亲手放弃了自己的人性,温涯怔了怔神,虽不至为这样的人惋惜,却也不禁有些唏嘘,如果他不惜任何代价想要换回的妹妹得知自己的生命背负着这样的罪恶,难道她就真的可以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了吗?

  为角色的行为逻辑找到了落脚点,事情就变得容易了些。

  下午,他抱着剧本修改角色小传,脑袋里陆陆续续地冒出了一些新的关于人物的细节,只是写着写着却又觉得不对,感觉自己好像还是在设计,而不是在找“状态”。

  设计放在小荧幕上是足够的,但是放在大荧幕上,却不免显得僵硬粗糙,禁不起细看,可是要凭空去相信自己是另一个人,对他而言又几乎是一件办不到的事情。

  他掷了笔缩回到床上,耳机里播放着艾莫斯非常喜欢的《D小调幻想曲》发呆,呆怔了一会儿,忽然有了个模糊的想法,便又坐了起来,打开了手机录像,开始尝试用艾莫斯的口吻去录一段第一人称的自白。

  这一段自白不是录给任何人,而是假设他即将失去记忆,要留下一段影像给自己。

  他需要对失忆的自己讲清自己的身份,身世,为何来此,可以给予一定信任的人和必须加以提防的人,有什么是在短时间内要抓紧完成的事,有什么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完成的事。

  他一开始不怎么能找得到状态,说得磕磕绊绊,还是在以温涯去靠近艾莫斯,说到后面,却逐渐兴奋,语速也在加快,脊椎在一阵阵战栗,能感觉到一种不属于自己的疯狂充斥在骨骼血肉里。

  成了。

  他拿起水果刀,一刀捅向橙子,手起刀落,橙子便被扎得汁水淋漓,果汁淌了满桌子。

  牧野刚刚洗了澡出来,只穿了一条平角短裤,温涯翘着二郎腿,抬起眼,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眼神轻慢得像在挑猪肉,嘴角却偏偏含着笑,勾勾手说:“过来。”

  牧野:“!”

  温涯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吻住了双唇,回过神来,伸手想去推他的胸膛,却被他按得严严实实,只得给他足足啃了一分多钟,才被松开,无奈又好笑地撸了两把他的脑袋,说:“不是这个——”

  “我刚刚,好像有点找到角色的感觉了。”

  他好像找到了一个适合自己的方式入戏。

  翌日,重新拍摄上次没有拍过的那一条,果然前所未有地丝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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