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发现了,在自己彻底的疯魔之前,他的身体还没有这么的清透,虽然也是没有办法触摸到实体,但他好歹看起来像个人。
然而现在,他整个人都变成了宛若果冻一般的半透明的样子,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比刚才虚弱了不少。
如果他再不清醒过来,孟鑫觉得,他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清醒了。
眼前的这个青年长的干净隽秀,穿着一身道袍好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可实际上却是个狠角色。
孟鑫劫后重生般露出一抹可怜兮兮的表情,“你们俩应该是道士吧?”
他之前还以为这两人是玩cosplay的新同事呢,哪曾想到啊……
可真是世事无常,大肠包小肠,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
活着的时候,他可从来没想过自己死后还能变成鬼,没想过变成鬼了以后还能够见到道士。
妖兽哦……
“这不废话吗?”成功的施展了一次术法,洛知予整个人都膨胀了很多,他看着孟鑫再也没有了害怕的情绪。
孟鑫小心翼翼的点了点头,“那你们这过来……是要干什么?”
“你难道不知道你死后鬼魂留在阳间会给别人带来伤害吗?”洛知予一本正经的科普,“你的阴气会让正常人生病的。”
“所以……”孟鑫停顿了一瞬,“你们要来除了我?”
虽然曾经不知道这世界上有鬼,但是降妖除魔的故事他也没少看,好像那些留在人间不走的鬼魂,都会直接被道士给打散。
“我们怎么可能会做那么凶残的事情?”洛知予撅着嘴巴摇了摇头,“我们要是想把你弄死,早就动手了,又何必等到你清醒过来。”
这话说的好像也有道理,孟鑫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那你们要做什么?”
季青临开口解释道,“人死后,鬼魂留在阳间,要么是死前遭受了巨大的冤屈,要么就是心中尚有执念。”
“你是加班猝死的,并不存在冤屈之说,所以,还有什么尚未完成的愿望吗?”
孟鑫的眼睛眨了眨,低着头陷入到了思考当中。
他这一辈子,最想要做的事情就是能够在蓉城买下一套大房子,然后把供养他念书的老母亲接到城里来安度晚年。
只可惜,他还连首付的钱都没有攒够,就因为过度劳累而猝死了。
想到这里,孟鑫抬起了头来,“我想回去看看我娘。”
季青临点头答应,“好。”
——
农家的老房子里,屋顶一盏白炽灯摇摇晃晃。
一名头发花白的妇人坐在灯光下,拿着一件衣裳正在缝补。
那是一件很旧的衬衫,侧面破了一个大洞,但被洗的很干净,面料依旧是雪白雪白,看不出半点发黄的迹象。
此时的农村并没有特别的贫穷,很多人家都已经盖起了砖瓦房,甚至还有在外打工赚到钱的建了三四层的小别墅。
但这间屋子却很是破旧,墙面是用黄泥堆砌而成,只粗粗的刷了一层防水涂料,墙面上泥土的痕迹清晰可见。
屋子里的摆设也十分简单,只一个用土盘起来的炕,一个破旧的衣柜,以及缺了一条腿的桌子。
妇人盘坐在床上,拿着针的手微微有些颤抖,手里的针线随之而掉落。
她连忙抬手去捡,但终究还是将线头从针孔里面扯了出来,满是皱纹的脸上出现了一抹懊恼的神色,她叹了口气,又拿起线头准备穿到针眼里去。
然而,她的手抖的厉害,穿了好几次都没有穿过去,甚至针尖还不小心扎到了手指上,皱皱巴巴满是老茧的手指中央沁出了一滴红色的鲜血。
老人毫不在乎的将那滴鲜血抹去,似是无奈的摇了摇头,“哎……年纪大了,穿针都穿不过去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窗外,然后将针线收了起来,“算了,明天找老张家的媳妇儿帮我补吧。”
老人兀自叹着气,随后抬腿从床上下来,想要将针线盒放回柜子里去。
然而,或许是因为她盘坐的时间太久,导致双腿血液供应不上来,被压麻了,也或许是她年纪大了,腿脚本就不太利索。
在下床的时候,老人双腿一软,整个人毫无征兆的摔了下来。
农村的土炕因为要在冬天烧火,所以底下会留出一定的空间来,比一般的床要高上许多。
如此栽倒下来,老人年纪又大了,又没有个亲人在身边,恐怕会摔的不轻。
但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老人的脑袋即将要触碰到地面的一刹那,突然有一个无形的东西拖住了她。
她感觉到有一个冰凉的东西抓住了她的胳膊,将她搀扶着坐在了床上。
老人用力的用手揉了揉眼睛,仔仔细细的扫视了一番周围,可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怎么回事,闹鬼了吗?”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孟鑫一张脸难看至极,苦涩的仿佛是吃了黄连一样。
他真的很不孝,母亲一个人拉扯他长大,还送他到千里之外的蓉城去念书,可他却将母亲独自一个人留在了乡下,让她吃尽了苦头。
在孟鑫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离异了,父亲去外面打工的时候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姑娘,自此抛弃了他们母子俩。
在三十多年前的农村,姑娘们嫁人都很早,孟母十八岁的时候就嫁给了孟父,因为还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所以两个人也没有领结婚证,只是在村里面摆了一场宴席,向村子里的人们宣告他们结婚的事情。
所以孟父离开的时候,一分钱都没有给孟母留,可孟母没有任何的办法。
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没念过什么书,识不得几个字,也从来都没有去过大城市,她不知道可以打官司,不知道什么叫做事实婚姻。
所以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丈夫弃她而去,独自一个人拉扯嗷嗷待哺的儿子。
孟母没有什么别的收入来源,唯一知道来钱的方法就是种地,但她也庆幸,她好歹还有一把子力气。
就靠着家里面的那一亩三分地,她可以将儿子拉扯着长大。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孟鑫很小就知道母亲带着他不容易,很辛苦,所以他在念书的时候比所有的孩子都要认真。
他从来都没有过童年,他不知道什么是数码宝贝,什么是奥特曼,他也没见过小汽车,没见过变形金刚。
他只知道,他只有努力读书,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他才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才可以带着母亲过上好日子,让她这么多年的辛苦,不要白费。
可是现在……
虽然他没有子欲养而亲不待,可他却硬生生的让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
看着母亲一个人坐在床上,双手颤抖的连针都拿不起的时候,他的心真的在滴血。
可他没有办法。
他已经死了……
他再也不能在母亲面前尽孝了。
他唯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趁着母亲摔下床的时候,将她搀扶起来而已。
可也就只剩下这么一次……
他要被送去转生,即便母亲以后可能还会栽下床来,他却再也没有机会将母亲搀扶起了。
该怎么办……
他该怎么办?
“当——当——”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孟鑫的思路,却道是季青临和洛知予已经到了。
孟鑫一路上归心似箭,在下了车以后就不管不顾的冲了过来。
他此时无比的庆幸自己提前来到了,要不然见到的可能就已经是一个摔倒在血泊里的母亲。
在他思考的这段时间,孟母已然将季青临和洛知予迎了进来。
“我们是孟鑫的朋友。”季青临搀着老人家一步一步走到屋子里。
“朋友好,朋友好啊……”孟母粗糙干瘦的手轻轻拍了拍季青临的手背,“我家阿鑫是不是因为加班回不来,所以才请求你们替他来看看我的?”
“我一个老婆子没什么好看的,你告诉他,我生活的很好,让他不用担心我,好好工作,多攒点钱,然后再找个女朋友,在城里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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