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人不敢当他面笑,背着身,都快把自己笑成帕金森了。
然而孟昔昭还不能说什么,滕康宁的性格他早就有所请教,这人跟匈奴人一路货色,都不知道察言观色,都不给人面子。
但是他之后就长记性了,每回把滕康宁叫过来,都是关着门的,倒也方便了孟昔昭问他一些事情。
滕康宁进来,先照例诊了诊脉,还是老说法,孟昔昭最近有点上火,让他多喝败火的药。
孟昔昭挥挥手,表示知道了,然后凑过去,小声问他:“你会制毒,那你会不会解毒?”
滕康宁看他一眼,顿时得意的高哼一声:“你可曾听过会做饭却不会吃饭的人?只要是我毒死的人,我全都能救回来。”
孟昔昭:“……”
你快别提你过去的光荣事迹了,要不是看在你还有用的份上,我早把你送大理寺去,给焦大人增加业绩了。
孟昔昭可不是开玩笑的,他是真有这个心思,贡献滕康宁一人,多少陈年旧案至此见到了曙光啊。
……但,说到底,滕康宁只是个技术人员,就跟某些科学家一样,他只提供技术,又不会亲手害人,而且滕康宁至今也没真的卖过能毒死人的药,他卖过最毒的,就是给三皇子的致哑药。
可见孟昔昭和孟昔昂到底有多倒霉……
总的来说,这人是个劳改犯,可以立功赎罪。
但劳改犯并没有这种自觉,还总以为自己是孟昔昭的座上宾。
孟昔昭朝他一瞪眼,啪的拍桌子,差点把茶杯震到地上去:“害人性命还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本官警告你,以后这种话,不许再说!”
滕康宁:“……你把我叫来,不就是让我害人性命的,这时候又说这话了。”
孟昔昭一噎:“谁让你害人性命了?”
滕康宁不服气的看他一眼,转过脑袋,小声嘀咕:“想让人断子绝孙,这比要人命还缺德。”
孟昔昭:“…………”
敢情你也知道缺德二字怎么写啊。
孟昔昭沉默着纠结了一番,太子那边的事他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算了,延后,等他想清楚了,再看要不要让滕康宁出个力。
把这件事暂时的搁置,他也换了一副严肃的面孔,“也好,既然说到这个了,那你研究出来没有?”
滕康宁更不高兴了:“你以为制药跟做饭一样简单?这是要一次次试的!”
孟昔昭:“那你就试啊,你现在都跟太医一个地位了,都有单独的马车,那些草药别人也看不懂,你随便试。”
滕康宁瞪起眼:“我一个人坐在马车里,拿谁试,你给的那几窝兔子,胆子比老鼠都小,跟着舟车劳顿的,都死了一大半了。”
说到这个,孟昔昭也无奈:“那也没办法,能带的活物只有兔子,不然这样,明日我让詹不休带人出去,给你找几窝老鼠回来。”
滕康宁:“……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孟昔昭古怪的看他一眼:“我跟你开这种玩笑做什么,放心,不找那种脏兮兮的,找几窝田鼠,行了,效果其实都是一样的,除了极为特殊的几类,哺乳动物的构造其实都差不多,耐毒性也差不多。”
滕康宁一脸疑惑:“何为哺乳动物?”
孟昔昭:“……”
“这你就别管了,总之,好好研究你的绝子药。”
从孟昔昭的帐篷出来,滕康宁下意识的往后看了一眼,想吐槽一句,却又顾忌在帐篷间走来走去的侍卫。
哼,这人怎么有脸说自己缺德的。
他再缺德,研究的也只是一些能让人快速毙命的毒药,他可没想过折磨人。
就连那落胎药,一开始他也是给一个看着特别可怜的妇人研制的,那人被小叔子玷污,怀了身孕,不敢声张,只好绝望的跳河,被滕康宁发现,救起来,顺便收了点报酬,用这妇人当了几天小白鼠。
在回去之前,妇人突然对他拼命磕头,希望他能给自己开一副落胎的药,滕康宁看着,觉得或许可以,然后,安全无副作用的落胎药,就此问世。
至于后来他又把这药卖给了深宅后院里的女人,那就跟好心无关了,只跟银子有关。
可再怎么说!那些女人就是吃了这个药,以后还是能继续生育的,而不是像孟昔昭要求的这样,直接就被……被绝育了啊!
滕康宁是药痴,其实只要有个方向,他都是乐意研究的,而这次他比较抗拒的原因,还有一个。
那就是,他坚决不相信,孟昔昭能让所有匈奴人都喝下这种药。
一开始他还以为孟昔昭是打算把这药给楚国公主喝,等孟昔昭否认了,他又怀疑是要在婚宴上,下到那单于的碗里,其实他想说,那单于都六十三了,他们匈奴人还天天骑马,能生的概率真的很低很低……
但是孟昔昭又否认了,而且让他研究出来以后,立刻就做一大堆出来。
按照孟昔昭说的量,滕康宁感觉,能直接把五百个匈奴人变成不会下蛋的公鸡。
……
匈奴人又不傻,这么大剂量的下毒,那动静得多大啊。还不当场就被匈奴人发现了?可孟昔昭把他的话当耳旁风,听了也跟没听一样,只让他继续研制。
罢了,真要出事,反正他自己能脱身,别人,他就不管了。
*
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休整了两日,还别说,大家的精神气恢复了不少。
之前一路走一路赶,不管是谁,看着都有那么几分生无可恋的味道,只有匈奴人归心似箭,晚上还能听到他们的帐篷或房间里传出喝酒大笑的声音,别的地方,则是一片死寂。
现在,反过来了,大齐人迎着清晨的阳光,互相说说笑笑,连那些注定要跟楚国公主一起留在匈奴的人,都露出了笑模样,而匈奴人,则集体怨念的盯着他们,一言不发。
太子披着绣有暗纹的月白色披风从大帐中走出来,礼部郎中立刻上前,“殿下,您可好些了?”
太子微笑:“嗯,命他们启程吧。”
礼部郎中应了一声,连忙去吩咐。
匈奴人见状,这才松了口气。
两天之后,他们到达了幽州,而幽州的另一侧,就是匈奴。
以前秦始皇建长城,是为了抵御匈奴,但匈奴的地盘其实没这么大,幽州那个时候,是在燕国手里的,秦始皇看中了这里易守难攻,是天然的险要,才在这建了临闾关,现在可好,长城直接变城墙,墙的另一侧,就是匈奴的天下。
而他们走出大齐的城门,这边,已然有人在这里等他们了。
来人戴着匈奴贵族的帽子,几个小辫子垂在脸侧,这人看着二三十岁的模样,孟昔昭也不能肯定,匈奴人全都风吹日晒的,金都尉今年二十五,看着都跟三十五一样,而左贤王四十多,看着也跟三十多一样,完全没法从面相上看出他们年纪如何。
来人看见左贤王的队伍,立刻扬起鞭子,喝了一声,独自策马而来,他身后的人们慢了一拍才跟上。
孟昔昭撩着自己的帘子,好奇的看着这个人。
这人嗓门够大,很可惜,说的全是匈奴语,孟昔昭一个字都听不懂,只能看到他对左贤王熟络又高声的笑起来,叽里呱啦说了一堆,而左贤王回了两句。
然后,那人抬起头,先看向太子的车驾,挑挑眉,然后又看向公主的车驾。
虽然他没什么表示,但从表情上,可以看出来,他对太子的兴趣比对公主大。
也不怪人家惊讶,能把储君派出来当快递大队长的……也就天寿帝一人了。
队伍继续前进,孟昔昭默了默,放下帘子,又坐回去了。
而直到中午,队伍停下来生火做饭,孟昔昭才从金都尉那里得知,这个来接他们的,是匈奴的大王子,呼日恰。
匈奴人少,总人口才五百万多一点。
可能这样看觉得也不少了,但一对比就知道,匈奴的疆域大概是齐国的三分之二,而人口上,齐国的人口是匈奴十倍还有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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