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人是崔冶。
是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不懂自己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的崔冶。
旁人或许接受不了这种事情,可崔冶只是沉默片刻,就随意的选了一条路,继续往前走了,他一直都是这样过的,那么,再继续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走累了,便找一家客栈住下,睡醒了,便继续走,身后有没有人跟着自己,他不知道,也不在意,至于走到哪里才算停,他同样不知道,同样不在意。
他想,总有走不动的时候,到那时候,再停下吧。
他是这么打算的。
但在他离开京城的第四天,他照旧找了一个客栈住进去,睡前,他放空自己的心神,什么都不想,却依然过了两个时辰才睡着,入睡困难已经困扰了他好多年,他也习惯了。
只是往常,他在醒来的时候,都没有感到这么艰难。
眼皮好像粘上了,想要睁开,需要用尽全身的力气,四肢仿佛消失了,他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下意识的觉得不妙,自己可能是遇上了匪盗,也可能是詹不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能放过自己,但不论如何,崔冶都不想任人鱼肉。
他是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可这不代表他愿意受人折辱。
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心气,崔冶猛地一用力,总算是睁开了一条眼缝。
然后,他就看见一个浓妆艳抹、披头散发,如同千年厉鬼的中年女人,发出一声快要穿透屋顶的尖叫。
“我的儿啊!!!你总算是醒了,你都快把你妈吓死了啊!!!”
崔冶:“……”
他一脸懵逼的看着这个女人,心想,果然是时日太久远了吗,印象中温婉美丽的母后,原来生前的长相是这样的吗?
这倒是可以解释,为何崔琂眼瞎成那样,死活都看不上母后了……
在崔冶思考着为什么阴曹地府如此明亮的时候,那个女人的尖叫还没断过,她上蹿下跳,以不符合自己年龄的灵敏度,到处找人。
“护士!护士,快过来啊,我儿子醒了!”
“大夫呢,赶紧把大夫也叫过来!”
“还有我的死鬼老公,天天就知道签合同,儿子都这样了他还有心思工作,小李,赶紧把他给我叫回来!”
“呜呜呜我的儿,你瘦了好多,你放心,妈妈把全国最好的厨师挖过来,一天给你做七顿饭,一定把你养回来!”
小李:“……”
七顿饭,会撑死吧。
无意中听到这句的崔冶:“……”
这真是我的母后吗?
*
三个月后,崔冶终于出院了。
这三个月来,每天都要做康复训练,每天都要应付他那母爱如山的新母后,一天七顿饭都不算什么,魔音贯耳才是最大的折磨。
好在这三个月里,他已经弄清楚了现状。
他这个情况,应该是借尸还魂了。
被他借的这个人,也叫崔冶,但跟他不一样,此人家庭美满,家境殷实,父母感情极好,唯一的问题,只出在原先的崔冶身上。
嗯……用这个时代的话说,这人是个重度社恐。
此人不喜欢和任何人交流,包括自己的父母,在成年之后,他就搬了出去,普通工作他无法驾驭,便走了学术的道路,因为家中财产颇丰,他自己建了一个实验室,整日和仪器们打交道,雇佣的员工因为从他这里拿工资,也全都听他的,几乎不会来到他面前。
他就这样过了整整三十年,如果不出意外,还能继续过到死,而在半年前,他表哥结婚,软磨硬泡让他一定要参加婚礼,他拗不过,就去了,但因为从不出现在人前,一出现,就惊艳了一众亲朋好友,年轻的想推销自己,年老的想推销家里人,一群人朝他跑过来,把他吓得夺门而出,结果没有注意到门口的一个施工工地,一脚踩空,掉下去摔到脑袋,变成了植物人。
……
他的新母后一怒之下,把表哥、催婚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工地老板,全都告上法庭,不过,因为还没开庭他就醒了,所以现在已经撤诉了。
有这么一出,连他醒了以后,都没人敢来探病,全是通过手机问候他的病情。
也是因为有这么一出,刚醒来的崔冶不知情况,没说过话,也没人觉得有问题,反而是他道了一声谢,把他的新母后吓个半死,差点拉着他再去做一遍检查。
这倒是省事了……
不用费心思模仿原主,也不用想办法独居,刚出院,司机就善解人意的把他送回了原来的地方,父母一天三遍的在手机上问他吃没吃、睡没睡,却不会突然来到他面前。
但这种情况不能一直持续下去,他是正常人,没有社恐的习惯,他也不想一辈子都这么装下去。
虽然还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际遇,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他的本意就是找个地方随便的活着,到了这里,一样能实现。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
手机在高强度的使用之下,他已经会了大半的功能,但社会风俗、人文科技,他懂得太少了。
更别提他还有个致命漏洞没有补上。
原主是生物学博士,而他,连生物是什么都不知道。
……
要命啊。
*
安顿好住处,每天早上五点,崔冶准时醒来,下楼掏出人民币,在小贩默默的注视下买一份粥,喝完了,才走向图书馆。
到这的时候大约是六点,这个图书馆因为离大学很近,七点开门,而六点,确实也有很多人在这里等了。
一众水汪汪的大学生当中,突然混进来一个成熟雅致、穿着高定衣服的社会青年,会发生什么,大家都知道。
“叔叔,我们五点半就在这里等座了好吧,你来得晚,去后面排着。”
崔冶:“……”
“好的。”
七点一到,图书馆大门打开,前面的学生顿时跟投胎一样的疯狂往里跑,崔冶吓一跳,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跟着往里进。
后来他才知道,这些人都是去里面上自习的,他们要抢座,而自己一个进来看书的,用不着跟他们一起排队,来得太早了,还容易被他们当成竞争者。
……
现代生活真是不容易,处处都是坑。
又过了一段时间,崔冶总算是摸清了规律,他还是五点起床,但是他会在家里看两个小时的电视节目,然后才去图书馆补充现代常识。
也是改了这个作息之后,他才在图书馆外面,遇见了那个每天固定要在这里买一杯咖啡的人。
对方看起来比他年轻几岁,打扮的和那些年轻男人别无二致,但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这个人,每回出现的时候,都会让崔冶情不自禁的看过去,直到他离开,崔冶才会收回目光。
一开始只是偶遇而已,十天里,能偶遇五天,后来,就变成崔冶早出门,并且抛弃了那个小贩,而是到这来吃他不太吃得惯的三明治。
崔冶发现,这个人通常是八点到八点二十之间,来到这里买咖啡,但也不乏心血来潮的时候,比如某一天,他七点半就来了,又某一天,他九点才来,但不管什么时候来,他总是笑着,一双桃花眼看着人的时候,会给人一种自己很受重视的错觉,咖啡师会多给他咖啡,卖面包的女孩也会给他多放一个蛋挞,或者把自己带来的零食分给他一些。
而其他客人都见怪不怪,他们觉得这个人应该是服务员的亲戚或者朋友,但只有崔冶知道,他们是陌生人,这个人,就是这么会讨人喜欢。
崔冶的生活一成不变,他就是孤单的坐在这,吃他的三明治,而这个人,有时候他自己来,有时候跟朋友遇见,一起来,又有的时候,他会在这认识新的朋友,然后说说笑笑着一起离开。
通过他跟别人聊天的内容,崔冶拚凑出来,这人叫孟昔昭,今年二十六岁,他在这个城市上的大学,大学毕业以后,在这找的工作,租了个房子,离崔冶住的地方有八百米。
哦对了,他是个翻译,他会一种叫斯瓦西里的语言,还会几种别的语言,他在大使馆工作,只要大使不开会,他的空闲时间就很多。他喜欢这个工作,因为他的业余生活很丰富,他还喜欢画画、喜欢旅游、喜欢很多新鲜的东西,但是说到这里,他会不好意思的笑一下,因为他的耐心不高,很多东西都半途而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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