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吓了一跳,这才发现山庄里竟然灯火通明,紧接着,一大队人马涌了过来,当前的是邬总管伯伯,还有大班山庄内的侍卫下人,随后,有谁喊道:“公子爷来了。”大伙纷纷让道,我还懵懵懂懂,就见到公子爷气喘吁吁,扶着白析皓的手,快步走来。
他在我眼中,从来都是美若仙人,不染凡尘,举止高雅,说话风趣,据说当年便是金銮殿上,千军万马之中,强敌环伺,危机之前,他也舌战群雄,挥洒自如,从来化解。但此刻,我却发现他脸色焦灼,直愣愣地看着我。
我还未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已经被他拉住,他的手略略有些发抖,抚摩我的头颈,检查我的手足有无受伤,待发现无事后才松了一口气,一把将我抱入怀中。
他的呼吸有些急促,过了半响才慢慢缓和,松开我,拉住我的手,若无其事地道:“跑哪去了?书抄完了?”
我生怕他责罚,结结巴巴地道:“没,还,还有一点……”
他摸摸我的脸颊,和声问:“饿了吗?”
我乖乖点头,他叹了口气,道:“今晚不抄书了,先吃了东西,早些睡吧。”
后来我才从下人口中得知,公子爷以为我心里受了委屈,逃出山庄,担心得不得了,训斥了白析皓一通后,不顾自己身子,硬是出来亲自找我。
他是真的,关心我。
这件事在我的成长中留下很深烙印,因为从此以后,他对我的教导,再不是要求我如何,而是聆听我的愿望,弄清楚,我想要如何。
包括后来,我说想做买卖,他二话不说,给了我本钱。
很多年后,我问他,为何改变了初衷?
他微微一笑,道:“是我错了,我初初带着你,竟未能免俗,又怕你学不到真本事,难以跟红绸他们交代,因此就如望子成龙的父母一般,对你苛求。但后来,析皓点醒了我。”
我微微吃惊,脱口而出:“不是吧,那老……他能有什么好话。”
他骂道:“没规矩,析皓虽平日对你呼呼喝喝,但心里头,也把你当成自家孩子一样,否则以他的性子,怎会容许你呆在我身边,还一呆,就这许多年?”
我不以为意,那老东西背着你欺负我的事多了,只表面上装得人模狗样,你被蒙骗也是自然。我岔开话题,问:“白神医说什么了?”
公子爷笑了起来,摸摸我的头发,一如我仍是小孩那般,道:“他说,沈慕锐怎么生的儿子,竟跟他全然不同,当真有趣得紧。”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嘴上却不能失礼,赔笑道:“那是,我可是您一手教导的,比我爹可强多了。”
“贫嘴。”他欣慰地看着我,道:“这句话令我恍然大悟,你就算是沈慕锐的儿子,可也是一个全新的人,他的抱负志向,本就与你无关,子承父业,也要看你的兴趣。同样的,我信奉的君子端方,温良恭谦,你若不认同,原也无可厚非。并不是非得像我或是你父亲才对。”
我笑着点头,他叹道:“你肆意妄为,其实像足了析皓年轻时候,怪不得他总对你颇多关注,所幸你本性不是奸邪一流,人品不会堕至卑鄙龌龊,在此前提下,我对你可放心。但你也大了,老是孤身一人,总是不好。”
我没料到他如此高洁,竟也开始操心我的终身大事,立即觉得头大如斗,摆手道:“您别过问这些,别跟红绸姑姑似的,行不?”
他呵呵低笑,就在此时,白析皓自外面走进,冷眼瞅了我一下,道:“宝宝,这倒是你该操心的,这孩子痞子气十足,正经好人家的女儿断断不肯委身,少不得你还得卖点老关系,托锦芳看看京师那边,可有未曾出嫁的女孩儿。”
公子爷笑道:“京师太远,那女孩儿品性脾气,我等一概不知,不好。”
“怎么不好?”白析皓挑眉道:“就是隔得远了才能蒙骗对方,不然,就他的名声,你就是再讨腰包倒贴,也没谁愿意嫁。”
我这些年走南闯北,脸皮已练得厚若城墙,听他如此奚落也不恼,只嬉皮笑脸道:“白神医所言极是,其实我不娶妻还有个缘故。成天见着凛叔叔这样的大美人,谁落我眼中都是丑八怪,要找啊,还得找个像的,不然怎对得住我?”
我话音刚落,白析皓就黑了脸。我心里暗笑,老东西,就知道你最爱胡乱吃醋,这下看不把你气死。
第48章 番外——沈墨山(二)
我没有想过,还真能遇着一个长得像公子爷的。
不,虽然五官颇为相似,但眼前这个人,跟我自幼看熟看惯了的那张脸,完全不同。
原因很简单,内在气质全然不同。
公子爷一看便知是出身高贵,举手投足之间优雅浑然天成,且他智谋无双,学识渊博,令人一见之下,便为之心悦诚服。
那样的人儿,天启朝一百年也出不到一个,直如缈姑仙人落入凡尘,就这么日日供奉着尚且不及,更可况我承了他的大恩。
长大后我才隐隐约约知道当年他跟我亲爹那点事,我那个亲爹,原本与公子爷才是一对,只可惜他心怀大志,再深情厚谊,到底比不上大丈夫名垂青史的诱惑大。
这原本也无可厚非,英雄气概,豪情壮志,哪个男人都想成就属于自己的传奇。只是我爹没弄明白公子爷是什么人,他那样的,睿智通透,如何容得下被欺瞒利用?
难怪,公子爷那般神仙人物,最后竟挑了白析皓那种中看不中用的庸才,真真美玉蒙尘,每每想起,便令人扼腕叹息。
如此一来,老白趁着我年纪小,使劲欺负我那种种事,我竟有些释然。
算了,我爹当年做错了事,我小时候受点委屈,就当安慰下那小鸡肚肠的老男人好了。
但我的小黄,却一点也不像公子爷。
尽管长着相近的精致五官,尽管远观近看也同样美不胜收,但他身上却带着草根子气。
什么是草根子气?
那是唯有在这个国度底层挣扎求生过的人才沾染的气息,那股气息或许很沧桑,一望便知眼底心上,曾备受欺凌压迫,然却偏偏有同样旺盛的生命力,有挣扎求生的执念,有强过寻常人的欲望,有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力量。
他身上有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令那张本该弱如春花的脸生机盎然,美不胜收。他明明长得犹如一个精美的玩物,但因为这股野气,就如山林里过冬的狼,单薄的身子底下,蕴含凶猛的特性。
这种人,绝对是能对自己发狠的。
同时,他还有一手绝活,他弹奏的曲调,能扰人心神,犹如摄魂大法。
他要靠这门手艺,杀朝廷重臣,天潢贵胄,再刺杀武林名宿,绝顶高手。
胆子不小,但计划全是乱七八糟,每每想着拼命的念头,勇气可嘉之余,却也令我哭笑不得。
我承认,在最初的时候,我没安什么好心,我将他强掳来,一方面,是当时我还要靠萧云翔那王八蛋疏通河道盐务的差事,另一方面,我虽对武学一道没那么大兴趣,但小黄的那手绝活,若落入有心人手中,难保不成为日后的祸患。
但越到后来,我的心变得越来越软,待他也越来越好:吃喝不短了他,儿子也替他带着,千金难求的贵重药物给他用着,我长这么大,从未对一个陌生人如此耐性,好处没捞到,倒先贴了许多银子并好药,这等亏本的事,若传到白析皓耳中,怕要被笑掉大牙。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只知道,当见到他病重我会着急,人前逼他现了断指我会惶恐,他不理我,目光冰冷,我会愤恨,帮他整治了萧云翔,马车里,他豁出去要把身子给我,我下不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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