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国当大佬(100)
屠各胡牧养的羊主要是山羊,正好和马匹吃草的位置不同。平均一只成年山羊可以剪出十斤羊毛,当然里头羊毛分量少,大多是碎石、羊脂。
清洗之后,恐怕也就能弄出三斤羊毛。
十只羊就是三十斤羊毛,用两斤盐换三十斤山羊毛,这哪里是赚钱。
分明就是抢劫。
对于自己这种薅羊毛的行为,糜荏表示强烈谴责,并且希望这种机会可以来的更多一点。
没办法,创业初期要花钱的地方多啊,糜扒皮的心只能这么脏。
等一行人离开屠各胡部落,糜荏便在暂时驻扎的营地里下令众人焚烧、收集草木灰,而后兑草木灰水清洗羊毛上的油脂。
草木灰水过滤之后是碱水,浓度高时完全可以清洗掉这些污渍。后续再清洗几次就差不多了。
众人按照糜荏的指示忙碌了起来,荀攸等人看了一会,询问糜荏:“主公这是打算用这些羊毛做什么?”
糜荏答:“给你们做衣裳。”
谋士、武将们:???
啊这,将这些东西穿在身上,未免也太可怕了吧?!
几人瞧着士兵们从麻袋里倒出来的漆黑油腻的羊毛,脸上的表情都绿了!
包括新加入的张辽。
——是的,因为先前糜荏准备为他向陛下求封赏,他便跟着糜荏回来。至于吕布等人,暂且跟着丁原回到刺史府,等候朝廷封赏的诏书。
张辽住在雁门关,是最了解这些羊毛的人。这会看的整个人都僵硬着,显然是想到他曾因打仗而误入羊圈时闻到的窒息气息。
“这东西制成的衣裳,恐怕也带着那令人窒息的羊膻味吧……”虽然羊肉吃起来没有这种气味,但这些羊还活着的时候有啊!
一定都在这些羊毛上附着!
“是啊,咱们若是穿着这些附带羊膻味的衣物出门,从而被人认为是胡族蛮子,岂非丢了主公您的脸面。”
“公达喜欢羊,”钟繇决定祸水东引,“在下看他在云中郡吃了好些羊肉,他一定会喜欢用羊毛制成的衣裳!”
“……”荀攸,“不不不,还是不必了,在下倒是觉得汉升对此十分好奇。”
黄忠:……生平第一次恨自己嘴笨!
众人七嘴八舌推拒着,倒也是难得的奇景。
“真的吗,”糜荏也不生气,笑眯眯道,“既是如此,那本将军也不勉强你们。”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这羊毛制成的衣裳啊,谁爱穿谁穿。
反正他们是不会穿的!
于是纷纷躲避起来,不再围观主公清洗羊毛,免得主公以为他们对这羊毛有兴趣,再赏赐衣裳给他们。
八月初,糜荏回到京洛。
他去之前京中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但等到回来时,百姓全部前来迎接围观,万人空巷。
家家户户的女子们也不害怕,都跑到道路两边的房屋里偷看糜荏。见他年少俊美,纷纷丢掷鲜花与香囊,期望糜荏能抬头看她们一眼。
糜荏一概不理。
直至瞧见不远处一个淡雅的身影时,他才露出了一点微笑。
第六十七章
糜荏回到京中时, 已是中平三年八月,京洛秋高气爽。
京中百姓知道新任执金吾兼国师糜荏打了胜仗,可是他们没有见过战场的残酷, 体会不到这其中的惊心动魄。
他们只知道,这青年不仅年轻俊美, 更是位高权重的天子宠臣。
百姓夹道相迎,女子们看着马上气度非凡的青年, 羞得满脸通红。依然大胆地掷花赠香囊,期待他能看自己一眼。
仕宦当作执金吾, 娶妻当得阴丽华。这样的风光,就连年轻时的光帝刘秀都羡慕不已。
一路踏着欢呼与鲜花来到宫门前, 刘宏的贴身内侍奉命等候已久。
瞧见糜荏, 他的态度异常恭敬:“糜国师,陛下已在殿中等候您多时, 特意让奴给您带句话——特许您此次进宫可不必卸兵下马,直接进宫觐见即可!”
进宫面见天子, 需得在宫门前卸去兵刃而后步行入宫。刘宏这一旨意,非但是嘉奖他平定屠各胡叛乱, 更是极其信任于他,才赐予他这等特权。
糜荏微微笑道:“陛下这般信任臣, 臣却不可遵守不遵循规矩,以往如何现在便继续如何。”
说罢飞身下马, 摘去腰间所挂佩剑递给宫门前的侍卫,如先前一般步行入宫中。
刘宏这会已率领百官在朝堂之中等候。
逆光之下,一袭白银战甲的年轻将领从容入得殿中, 脸庞一如三年前初见般白皙俊美, 看的众人不由暗自嘀咕:
这姓糜的面上是敷粉了吧?不然怎么征战四方, 别个黑的像木炭,他还是如此唇红面白?
这般想着,心中又是羡慕又是嫉妒——他们若是一样敷粉,陛下可会多瞧他们一眼?
尤其是政敌们。
好气啊,可还是得保持微笑呢!
——谁让这人打了胜仗,愈发惹不起呢?君不见凉州叛乱一年多时间都没有平息,张温前不久又吃了败仗,驻兵右扶风,天子对着他们日益暴躁。
幸好糜荏得胜归来,他们才有喘息之机。
殿堂之上的刘宏很快令人颁布了旨意:因平叛有功,赏赐主将糜荏黄金千两、良田千倾、原先两千户的“安君侯”进为三千户。
除糜荏之外,又为其他人论功行赏:拜丁原为并州州牧,钟繇为黄门侍郎,荀攸为司空长史,黄忠、吕布为扬威将军,张辽为虎威将军……
听得众人激动不已,叩首谢恩。
做完封赏,天子下令退朝,又命糜荏去往后宫面圣。
糜荏踏进殿内,方才感觉到气氛略微压抑。
方才在殿中离得远,看的不真切。这会近了就能看到比起出征之前,刘宏老了很多。他双眼浑浊,脸上皮肉松弛,明明还不到三十周岁,鬓边和上顶居然有了白发。
糜荏不露丝毫情绪,恭敬行礼道:“微臣参见陛下。”
刘宏眯起双眼,像是从来都不认识糜荏般细细打量着他,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放过。好一会,干枯的脸上才挤出一抹亲切的笑意:“爱卿回来啦,平身吧。”
“谢陛下!”糜荏的声音中覆着一点激动,“幸得陛下庇佑,臣总算不负所托,为您平定叛乱,安全归来!”
他说着以双手奉上虎符,一点都不贪恋这无数人眼红留恋的兵权:“叛乱既已平定,您借给微臣的这个虎符便请您收回吧。”
刘宏便收回这虎符,又与他说了会话。
聊过不久,刘宏便有些乏了:“爱卿,朕看你这一路征战很是疲惫,接下来可要在府上歇息几日?”
普通得胜归来的将军听得这话,怕是会怀疑天子对他的忌惮。
但糜荏却没有,他面上露出喜悦的笑容,对着刘宏行了一礼:“那真是太好了,微臣正觉倦怠,还想要同您请几日假呢。”
刘宏眼中的笑意也多了几分真心:“去吧,好好歇歇,别累着自己。等你回来,朕再为你庆功。”
等糜荏退出大殿,刘宏的笑容渐渐收敛了下去,阴沉着的面色极为可怖。
糜荏回京声势之大,就连未央宫中的他都有所耳闻。
这人出征时带着他的期望,回来时则披着满身荣耀与光芒。身后有万千士兵跟随着他,簇拥着他。唯独他身披猩红披风,骑坐在银灰色的宝马之上,威风八面,气势逼人。
这是何等风光啊。
到这个时候,刘宏当然不会再怀疑糜荏的忠心。可当他看到糜荏一如既往的面容时,心底还是止不住地升起一丝惊慌与忌惮。
——糜爱卿实在是太年轻了!
他明明与自己相差不过七岁,自己却已经苍老地宛如他的父亲一般。纵使坐在权利的宝座之上,也能感觉到自己的日渐腐朽,再没有糜爱卿这样的年轻的躯体,这样旺盛的精力!
纵使如今的糜荏对他忠心耿耿,可以后呢?
谁能保证他死之后糜荏不会想再进一步,再进一步,登上权利的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