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74)
作者:闻笛
时间:2020-12-04 09:53:01
标签:狗血 武侠 古风
他的口吻平静而压抑,尾音微微颤抖,在吐出“死”的字眼时,肩膀毫无征兆地战栗了片刻。
他若有心寻死,恐怕早就已经死了。
若是早些死去,他便能够少挨许多煎熬,少受许多折磨。
早在失去生母的那一天,他便已了解,原来有许多事比死还要可怕,人间有活生生的炼狱,有衣冠楚楚的恶鬼,有藏在面具背后的青面獠牙,若是落入他们的陷阱,滋味比死还要难受百倍。
但他还是活了下来。
他很快又要步入夜色,在漫无边际的迷雾中苦苦搜寻。
背后宁寂的房间突然便有了难以抗拒的吸引力,他不禁回过头,怔怔地望着凌乱空荡的床榻。他看到自己的影子坐在黑暗中,眉目舒展,笑魇盈盈,像是一团跳耀的火光,簇拥着膝上的白衣之人。
没有人生来便裹着温暖,任何人在凉夜里都会觉得冷,若想化身为火,唯有燃烧自己。
他的脸颊上还残留着段长涯手指的触感,鼻腔中则是那人热烈的气味。
些许温存凝固在他嘴边,化作一抹浅笑,像是在嘲笑自己的愚蠢。
*
东风堂的宅院很大,亭台楼榭一应俱全,饶是建在萧条的孤岛上,仍不改番奢华气派之势。
夜深时分,万籁俱寂,唯有最深处的院落里点着一盏孤灯。
这是堂主宋云归居住的院落,庭园敞阔,廊榭环绕,檐牙高啄,孤灯之火幽晦黯淡,全然无法照彻院子,只能草草笼住回廊尽头的寝房。
常居东风堂的人都知道,这盏灯终夜不会熄灭,一直亮到黎明。
厉害的人物往往有着奇特的怪癖,落在宋云归身上,便是喜欢点灯入睡。相传这是因为他在闻名江湖之前常年出入矿山,终日与黑暗为伴,甚至数次遭遇坍塌事故,险些葬身矿洞之中,从此,他便养成了夜里留灯的习惯。
如今的宋云归已是江湖传奇,因而,就连他的怪癖都也得神圣起来,变成东风堂里独树一帜的符号。
东风堂的仆佣都知道,寝房中的孤灯点起时,便是宋云归要休息了,他或许独自入寝,或许唤来红颜知己侍于枕边,不论怎样,除非天塌下来,谁也不敢叨扰他的安逸时光。
今夜,他过得并不安逸。
他的房间里的确有客人,可客人却不在他的床上,而是站在窗边,将一张青面獠牙的面具佩戴在脸上。
那人转过头,指着脸上的面具问他:“云归,你看我戴着这个,是不是很凶恶,很有威严。”
语声被铜皮掩住,显得有些阴郁低沉,但语气却透着十足的妩媚。
宋云归道:“你不论怎样打扮都是好看的。”
那人却滞了片刻,道:“你今夜的心情并不好。”
“何以见得?”
“不然你一定不止用嘴称赞我,还会用身子行动起来。”
那人回到宋云归对面落座,纤长的手指搭在茶盏上摩挲,却不拿起。
宋云归叹了一声,道:“我只是觉得可惜?”
“何处可惜?”
“我终究还是没能招揽无相功的传人。”
那人语调一沉:“你是指方无相?”
宋云归点头道:“可惜他已经死了,死在天极剑下。”
那人吐出轻笑声,道:“并不奇怪,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身怀那样危险的功夫,却毫无心计可言,天真又愚钝,只消旁人轻轻推上一把,便滑入深渊,万劫不复。这样的人还是死了的好,不然你控制不了他,他反倒坑害了你。”
宋云归忖度着她的话:“你口中的旁人便是自己吧,是你将绳舟的消息放出去的?”
“是我,”那人微微垂下头,直言不讳道,“毕竟我说的又不是谎话,方无相和元宝真的知道离开瀛洲岛的秘密,甚至还救了你的红颜知己。”
宋云归顿时陷入慌张:“不,并不是红颜知己,只不过是一时寻乐,才招惹了路边的花草……”
“你不必同我解释,”那人摆摆手打断他的话,“毕竟我已经是个死人,死人总不能不准活人寻欢作乐,你看,我从来不曾打扰过你。”
一番话后,宋云归竟低下了头。
也只有在这私密隐蔽的房间里,才能看到风光无限的东风堂主低头乞怜的模样。
他望着对面尊贵的客人,一字一句道:“我的心里只有你。”
那人掩在面具下的嘴角勾起,露出几分喜色,在沉默中回味了片刻,才道:“你最好也装一装别人,因为我们的计划已经到了关键的时候。你我所看上的目标已经和段家的少爷勾搭在了一起,速度简直比我预想中还要快。”
宋云归挑起眉毛:“你是说柳红枫?”
“不错。他果真没有令我失望。尤其是当我听到铸剑庄传来的消息,今日又有几个亡命之徒试图强取峥嵘阁,被晏月华的人马拦下来,当场取了命,我实在恨他们不争。相比之下,柳红枫实在比他们可靠得多。”
宋云归冷笑一声,毫不掩饰笑容中的轻蔑之意:“现在争破脑袋的都是二流货色,真正的一流人物早该猜到莫邪剑不过是个幌子。”
他的客人道:“柳红枫就是这样的人物。”
“你如此看得起他?”
“当然,他的肩上背着深仇大恨,一直在追逐段氏藏在荣光背后的阴影,即便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刻,他也没有改变目的,不枉我辛苦将他送入牢狱,比起方无相,这样的人才是你我最需要的。”
提到段家的时候,她的口吻格外的冷,牙齿咬出咯咯的响声,手指不自觉地攥成一团。
宋云归递出手臂,隔着桌子搭上她的手背,柔声唤道:“阿瑾,你把面具摘下来吧,它实在不衬你的容貌。”
“不行,那不就暴露出我的脸了。”
“这里没有旁人,给我看看你的脸又有何妨,”
他说着竟站了起来,没有去拿桌边的手杖,而是拖着一只坡脚,迫不及待地来到她的面前,拦腰将她抱住,揽入怀中:“阿瑾。”
那人微微低着头,没有抵抗,面具轻而易举地被宋云归取了下来。
这狰狞的面目曾经主宰了五十条人命,如今却被草草放在一旁,好像是不值一提的玩具。
宋云归的目光全都落在怀中人的身上。
那人却短暂偏过头,望向对面墙边的梳妆台,梳妆台上嵌着一面圆镜,刚好映照出一张脸庞。
是她自己的脸,脸颊泛着潮红,在脂粉的精心映衬下,显得格外妩媚,一身简单的素衫罩在身上,却不能将她的风姿削减分毫。
她低声道:“我是南宫瑾,但却不再是段启昌的妻子,我是从地狱里爬出来,向段家报仇的鬼。”
她真的是鬼,因为岁月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若是有故人见了她,一定会被吓破了胆,她的模样一如十年前的镇南郡主,美貌清绝,犹如绘在画卷里的繁花,不曾随着时光的流逝而凋零。
宋云归看得痴了,抬起一只手抚在她的脸颊上:“难得良夜,何苦再谈仇爱。”
她的脸颊映在烛火中,脸上明暗交叠,阴影如海潮一般起落,变幻出无穷无尽的模样。
“谈完仇,才能谈爱,你要好好帮助你的阿瑾,往后江湖就是你的。”
“但我现在只想要你。”
“我还没说完,”她拨开宋云归的手,转而倾身向前,将自己的嘴唇送上,“阿瑾也是你的。”
淡淡的烛光中,两条影子缠绵在一处,不分彼此。
此刻才是良宵的开始。
*
金娥仍等在莺歌楼中。
她不会打打杀杀,更不懂得参度时局,她只是个再寻常不过的风尘女子,从未拿过比菜刀更重的利器。眼下,她使着张大厨留下的菜刀,用着昼时店家施舍的食材,仔仔细细地烧了一桌饭菜。这一次她有充足的时间,饭菜也烧得比中午更精致,简陋的原料到了她的盘中,焕发出崭新的光彩,好像是石头缝里开出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