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好疼!
随即,他更是被那种蚀骨一般的寒意震到。
夜风中,那笛子上的鲜红穗子,就在牧白的身后,摇啊摇。
好像坟头的魂幡。
艳丽,诡异,死气沉沉。但又令他羞耻,令他疼。
第29章 让小白难忘今宵
牧白一瞬间大脑死机了。
整个人宛如被生抽了魂儿似的, 黑曜石一般明亮漆黑的瞳孔剧烈颤动。
浮起了浅浅的水雾。
当场如遭雷击,眼前一阵天旋地转,耳边嗡嗡作响。
天地之间, 一片白茫。
什么都看不清了。
也什么都听不见了。
身体犹如一滩烂泥, 粘在冰冷的大石头上,他觉得自己好像被人一剑挑死了。
整个人高悬在半空中, 跟条死鱼一样。
眼前的视线模糊,痛楚在此刻, 却显得异常清晰。
虽然只是一瞬之间,但他对他来说, 却仿佛一万年那样漫长。
他迟钝,又麻木, 大脑的空白令他无法进行思考。
直到身后又传来了清脆,又怜悯的声音:“小白,怎么如此顺从?”
“不要趴着一动不动, 活像条死鱼,没什么意思,起来, 大力挣扎, 用尽全力摆脱师尊对你的桎梏,快啊!”
这最后一个音, 猛然提高,就好像在牧白耳边, 铛的一声, 狠狠敲了一下铜锣, 他下意识浑身一个瑟缩。
然后迟钝且麻木的神经, 又开始运作了。
血液从牧白的浑身, 一下子冲上了大脑皮层。
他头皮上的神经剧烈跳动,好像无数只蚂蚁在疯狂撕咬。胸腔里好像填了一把火,异样的红晕,很快就烧至了全身。
他被奚华一句话,瞬间彻底点燃。
牧白终于回过神来,顿时面红耳赤,心跳加速,他的血脉偾张,全无理智,猛然往上狠狠一窜。
却又被后腰上横着的大手,狠狠压了回去。
他的小腹抵在冰冷的石沿上,寒气透过衣服,往皮肤上蔓延。
接触到羞耻到火热的皮肤,似乎都发出了滋滋滋的声响。
他的心跳在不停加速,砰砰砰地乱跳,浓墨一样的夜色,沉沉压着,更显得空间狭窄荫蔽,令人几近窒息。
奚华死死压住他的后腰,居高临下地审视着面前的少年。他笑着说:“师尊逗你的,怎么就当真了?”
“别动,你此前不是说,五脏六腑都在痛么?不怕,师尊现在就帮你疗伤。”
“很快,就不会痛了。”
“很快。”
奚华安慰似的,温声细语地道,按他后腰的手掌在动,掐着他窄细的腰,有一下没一下地揉捏,不急不缓,力道也不轻不重。
那截窄窄的细腰,柔韧得超出了他的想象,腰窝深得惊人,他只用一手就能完全掐住了。
这种危险的姿势,让小白的身段看起来异常妖娆,富贵人家的公子哥,一出生就在锦绣堆里长大,娇养了一身的好皮。
即便如今突逢家变,落难至此,就似枝头的凤凰,一朝身陷囹圄。
可小白公子哥的气度依旧,少年的傲骨在清瘦的背上,排列得齐整,奚华的手抚上去时,小白还微微颤了颤,似在害怕。
他不为所动,一路抚上了小白的蝴蝶骨,光是隔着衣衫抚摸,他便知晓,这是难得的佳品。
小白果真是适合修合欢道的,连蝴蝶骨都是上品。
奚华的眸色愈发深了,突然掀开了碍事的衣衫,冰冷的大手,直接就贴上了小白深陷的腰窝。
他的手指拢在其中,享受着短暂的温热。
小白隐忍的,不易察觉的瑟缩,在此刻就宛如陈年旧酒,浇得人心尖发颤。
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奚华骨缝生寒,身躯如冰似雪,他冷,但是小白很热,他的身躯急需要小白来温暖。
需要小白血管里沸腾的鲜血,温暖师尊冰冷的手。
“小白。”奚华低低地唤了一声,好像嘴里含着气泡,字眼从气泡里弹了出来。
牧白被这一声小白,惊得半边身子都麻了,好不容易蓄的力,又瞬间瓦解。
“小白,怎么不理师尊?”
牧白被堵住的喉咙里,发出了“嗬嗬”的声音,宛如被人刎颈自杀时,嘴里满是鲜血,密密麻麻的血泡,咕噜咕噜地在喉咙里翻涌。
但牧白嘴里的并不是血,只是他未来得及吞咽的口水。
润得嘴里的手帕,濡湿一片。
顺着合不拢的唇角,滴答,滴答,溅在了身下的石头上。一片晶莹的水痕。
他想俯身将痕迹压住,奚华却已经伸手过来,冰冷的指腹,摩挲着他的眼睛。
“莫哭。”
牧白心道,没哭,那是口水来着。
结果奚华又问了句:“你怎么不哭呢?”
牧白:?
所以,师尊到底是希望他别哭,还是想让他哭?
“胃没事,肝脏似乎有些受损,心脉间隐隐有一股污浊之气笼罩,许是此前地堡塌陷时,被重物所击……”
奚华一边用笛子探,一边缓声道,说得就跟真的一样。
“师尊帮你把这污浊之气打散,你切莫乱动,万一要是不小心伤了你……师尊会心疼的。”
牧白:“……”信你个鬼。
牧白强迫自己保持冷静,心知急了也没用。
他曾经在医院里做过纤维喉镜,就是把医疗仪器,从嘴里塞|进去,然后查探他的喉咙,甚至是更深处。
他也知道,除了喉镜之外,还有肠|镜。原理差不多,都是用医疗仪器,伸进去检查。
修真界现在都这样与时俱进了吗,居然还和现代医疗手段,不谋而合?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相信奚华的说辞,当他没有学过生物吗?
人体器官的构造和结构,他不比奚华熟?他闭着眼睛都能画出来。
也就牧白没有兴趣当法医,他一直梦想着,大学要读考古来着。
他没兴趣研究才死不久的人,但他很有兴趣,研究死了很久很久的人。
牧白天生胆子大,寒暑假打小工,都是托了亲戚,在医院安排一个活儿轻松,来钱快,还特别能锻炼人的。
看守太平间就是不二之选。长白班或者长夜班,白天两千一天,晚上三千。
钱不钱无所谓,牧白不图钱,就图晚上清净。
所以,奚华休想轻易唬住他,休想。
就算,奚华的那根长笛,真的有他说得那么神奇,可以治疗内伤。
但怎么着……怎么也探不到胃吧?
更别说是肝脏,心脉了。
胡扯,纯纯是在瞎扯!
他不是那种,被人毁了贞洁,就要死要活,拉根麻绳上吊的贞洁烈夫。
没必要。
他是魂穿啊,现在这副躯体说白了,不过是他暂时的容身之所。
如果奚华喜欢的话,那再好不过,攻略起来也更容易。
牧白直到现在还是那句话,只要能完成任务,顺利回家参加高考。
他将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出卖|色|相,也要成功拿下奚华!
所以,从与奚华初见时,牧白就已经做好了足够充分的心理准备,会和奚华为爱|鼓掌。
但他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接受自己居然是下面那个……
他居然出师不利,不仅没成功拿下师尊,反被师尊拿下!
不仅如此,还……还便宜了一根破笛子!
牧白一阵悔恨,悔得连肠子都青了。
但转念一想,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有失必有得,最起码,他和奚华之间的关系,更近一步了,难道不是吗?
而且,还是实质性的发展。
回头等师尊清醒过来,牧白就把满身的脏污,和身上的伤,一一展示给奚华看。
然后,再哭天抢地抹眼泪,一边大喊着“我没脸见人了”,一边坐在师尊怀里,砰砰砰地直往他胸膛上磕。
统子口中温柔善良,正直勇敢的主角受,难道会忍心不给他一个说法?
必然会给!
只要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往后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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