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在林间,好像一个个鲜红的灯笼。
那孩子见了,不仅不怕,还拍手叫好。
奚华觉得有意思,就为他取姓为“林”,因是在洛河里捡来的,又起名为宓,名为林宓。
相传洛神美艳动人,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云鬓花颜,皓齿内鲜,明眸善睐。
而他这个大徒弟,不负“宓”字美名,长大后温润如玉,气质斐然,龙章凤姿,清澈明朗,干净得好像是块通透的琉璃。
很符合他的审美。
而且,还非常乖巧听话,把奚华的每一个字,都奉为圭臬。不久之前,已过弱冠,奚华特意为他取了个表字,素秋,林素秋。
绝对不是顽劣不堪,桀骜不驯,犟驴一样只会梗着脖子,攥拳冲奚华嚷嚷说,“师尊,我喜欢你,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你。”
还说什么:“师尊,你的脸真好看,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
甚至还会在受罚时,张牙舞爪地狂吼:“奚华!你等我长大!你等我长大!!看我不操|死你!”
然后,就会被打得更惨。
奚华依稀记得,当年小牧白跟他进了密室之后,是怎么被吓到跪在他的面前,抓着他的脚踝,一边痛哭,一边哀求,师尊饶我,求求你了。
他的脚,曾经踩过小牧白的脸上,靴底染着小牧白的血。
而这些,牧白都已经忘记了。
甚至还大言不惭地在奚华面前说,当年师尊对他很好。
其实,奚华不介意,再把已经长大成人的牧白,带入那间密室。
不过,第二次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牧白声情并茂地瞎嗷嗷了一通,原以为师尊会被自己的真诚所打动,结果一抬头……师尊竟面无表情的。
不仅面无表情的,那眼底似有似无的寒意,是怎么回事?
他暗暗思索,觉得事情不对劲,很不对劲儿。
但他又偏偏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
牧白低头,眼睛一瞥,就瞥见了师尊小腹下,隐约可见的弧度,该说不说,发育完整的男人就是不一样。
隔着这么多层衣服,他都能清晰得看见师尊不同凡响,非比寻常,异常狰狞的轮廓。
可见,师尊的硬件必定过人。
他脑中灵光一闪,突然就明白师尊为何不高兴了。
因为,他方才跪趴在师尊的膝头,抱着师尊的腰,闭着眼睛瞎嗷嗷,脸对的方向,正是师尊傲视群雄的轮廓。
将心比心,如果有人一直抱着牧白,还脸对着牧白的小兄弟说话,牧白的脸色估计比现在的奚华好不到哪里去。
深呼口气,牧白直接把脸贴在了奚华的右胳膊上,然后,他就龇牙咧嘴的说:“师尊,你好硬啊。”
奚华:“……”那是他的命剑。
第5章 徒儿给师尊暖手
话一出口,牧白又觉得此话有歧义,所以,他又说了句:“我指的是师尊的手臂……嗯,很硬。”
奚华:“……”
他本来没有想歪,但小畜生如此一解释,反而让他心生杂念。
怎么,十年没见,昔日那个色胆包天,公然往他身上爬,还恬不知耻地要扯开他的衣裳,嘟嘴要嘬嘬的小畜生,现如今是改了脾性了?
据奚华所知,这些年牧白在牧家庄过得相当潇洒,因为牧夫人对其毫无底线的溺爱,以至于牧白年纪轻轻,就在外面花天酒地。
据说,府中还豢养了许多男宠,以供他消遣玩乐,院子里常常灯火通明,酒池肉林。
还闹过几次命案,说是牧白玩弄过的少年怀了身子,为了追求刺激,强行逼迫对方大着肚子行事,结果一尸两命。
还有人说,牧白喜欢眼尾长痣的俊美少年,所以在外头养了得有十七、八个。
巧了不是?
奚华就刚好,右眼眼底,有一颗浅淡的泪痣,不仔细瞧的话,很难发现。
可见,小小孽徒回家之后,行事更加乖张放纵,似想借此来含沙射影,羞辱奚华。
当然,牧白的父亲也没好到哪里去,从年轻时就自诩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仗着自己通点玄门之术,便在外面花天酒地。
只要是被他看上的女人,无论是山野村妇,还是青楼花魁,哪怕已经嫁人为妻,都逃不出他的魔爪,初时称为一见钟情,两情相悦。
情浓时恩爱绵长,温柔缱绻,说尽甜言蜜语。情薄时,又一刀两断,丝毫不拖泥带水。
果然,有什么样的父亲,就会有什么样的儿子。
胆大好色是一脉相承的。
既然,牧家庄满门被灭,那么,牧白为何还要活着呢?
他的父亲那样溺爱他,恨不得将儿子喜欢的所有东西,都双手捧来献上。
那么,牧白是不是应该跟随亡父,一起下黄泉,来生再当父子,不,最好是毫无血缘关系。
如此,就能让牧家主也尝一尝,那些惨死在他宝贝儿子身下,无辜冤魂曾经受的痛楚了。
这样一定会很有意思吧?
奚华缓缓垂眸,居高临下地睥睨着,跪在他脚边的少年。
奚华面容艳丽,神色悲悯,好像是庙里供奉的小菩萨,连说话的声音都慈悲动人。
“小白,你先松开为师。”
让为师祭出长剑,吻上你的喉咙,感受一下,胆大好色的徒弟的鲜血,是不是也那样粘稠,滚|烫。
他的剑在衣袖中,兴奋地颤动不已。
牧白却误以为师尊是冷得发抖,不仅没有松手,反而还两只手一起抓起师尊的右手,跪行着,往他身旁又凑近了些。
对着师尊冰冷的,又白皙干净,连一点点脏污和瑕疵都没有的玉手,长长呼了口热气。
奚华:“……”他扣在衣袖间的命剑,也短暂地沉寂了。
片刻之后,奚华蹙眉问他:“你在……做什么?”
“师尊,你的手好凉啊。”
简直比死了三天的人,手还要凉,活像是在太平间的尸体,牧白把师尊的手拢在掌心,好像是在把玩什么做工精美的玉器。
只觉得师尊不仅容貌清俊,连手也好看,纤细笔直,骨节如雪中苍竹,修长有力,很适合拨弦弄琴,吹笛弄箫。
过分凄白的皮肤下面,淡青色血管和经络隐约可见。
值得一说的是,牧白在捧起师尊的手掌之后,意外发现师尊的右手腕上,居然戴着一串朱砂流珠,颜色艳丽如鲜血浇灌而成。
足有三十六颗,每一颗流珠之上,都刻以繁杂的纹路。
牧白下意识凑近了些,轻轻一嗅,嗅到了淡淡的降真香。
奚华的眉峰几乎皱成了“川”字,一瞬间对此人的厌恶,攀上了顶峰。
远比牧白年幼无知时,指着他的脸,叫骂“奚华,我早晚要操|死你”,更加厌恶。
他的右手手指缓缓收拢,骨节发出卡擦卡擦的响声,然后,再慢慢舒展,捏出法诀,作势要将牧白挫骨扬灰。
哪知,牧白趁他的手指张开后,又飞快地往他掌心,呼了口热气,而后抬眸,宛如黑曜石一般的眼眸,干净纯粹得如清泉一般。
他说:“师尊,这样是不是好受多了?没有很冷了吧?”
奚华:“……”
“师尊是害怕明火,所以不愿意靠近火堆么?”牧白眨了眨眼睛,“我也是哎,我小时候玩火,不小心把家给点了。”
奚华:“……”
师尊不怕。
师尊只是嫌你脏。
牧白绝对不肯放过任何一个讨好师尊的机会,还很自然地为师尊找了借口,他再次往师尊的掌心呼气。脸上满是真诚的笑容。
可实际上,他的内心是这样的:
我靠,死人手啊!
奚华怎么还不扶我起来啊?膝盖跪得好疼啊。
奚华怎么面无表情的?是不是冻成面瘫了???
还有,他胸口好像没什么起伏,这个人都没有心跳,也不用呼吸的吗?
“师尊,你怎么不理徒儿?”
牧白顺势,将奚华捏出一半法诀的手指,生生捋直了,倏忽一声,才聚起来的灵力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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