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感情这件事,对他来说完全抓瞎,是他从未学习和研究过的领域,他的心就像海上孤舟,随着瞿末予的一言一行而浮动,没有一件事是他可以掌控的,但他分明是有很强的的学习能力的,他分明很擅长动脑子,而不是畏首畏尾、未战先降。
就像程子玫说的,如果没有钻研进取的精神,还算什么科研工作者,他们做的事,哪一样是不难的,难,不等于没有希望。
下了车,程子玫做了总结陈词:“总之呢,你有空也学一点情感方面的知识,恋爱都没谈过,等于你对alpha这个物种完全不了解嘛。”
“嗯。”
“你今天怎么突然好奇这些了,真的想去追太子?”程子玫的眼睛里都跳动着雀跃的光。
“不是,就聊聊嘛。”
“你根本就不爱闲聊,嘿嘿,是不是别我说的有点蠢蠢欲动了。”
沈岱莞尔一笑:“姥姥做完手术,我心情好,聊什么都行。”
“你要真的喜欢就试试,我帮你参谋,喜欢别人又不丢人,你掌控好力度,别真的像之前那三个一样被开除就行了。”
沈岱微笑不语,想到他要去做一件前所未有的事,他已经忐忑了一夜又一天了,可相较起来,起码他比任何人都更有优势和机会,是时候做一些动脑子,而不是动情绪的事了。
到了医院,程子玫有点傻眼:“这不是私立医院吗?”那医院大厅装修得像五星级酒店,哪里像是看病的地方,分明像来度假的。
沈岱也很无奈,他想等姥姥出院了再让程子玫来探望,但她坚持要来看看,这份心意实在难以拒绝,只能说了个早就编好的借口:“跟我前段时间和你说的那个‘好事’有关,嗯……我亲生父亲给了我一笔钱。”
程子玫点了点头,毫不意外的样子:“我都猜到了,除了他谁还会给你钱,怎么,你爸爸又去闹了?他不是刚出现吗。”
“我不能说,反正,拿到钱是好事。”
“明白,好事儿好事儿,那你现在没有经济问题了呀,你可以谈恋爱了呀。”
“现在确实轻松多了。”沈岱岔开话题,“走,就这个病房。”
姥姥此时醒了,正在吃饭,沈秦陪在一边,这画面看起来母慈子孝,沈岱在心里叹息,或许这样对姥姥是最好的。
“阿岱,哎呀,子玫来了。”姥姥笑逐颜开,朝她伸出手,“好久没见你了。”
“姥姥,好想你呀。”程子玫也开心地跑了过去,拉着姥姥的手嘘寒问暖,她嘴甜,很会哄人。
沈岱笑着把东西放下,看向沈秦的时候,略显僵硬地点了点头。
沈秦殷勤地说:“你姥姥今天吃了不少东西,下午还下地走了一会儿,医生说稍微走动走动是好事,她恢复得很好。”
“那就好,估计能按时出院了。”沈岱把程子玫带来的花从包材中取出来,想放进花瓶,一转头,就发现床头柜上放着一瓶diptyque的扩香,一看就是全新的。
沈秦顺着他的目光解释道:“哦,你姥姥说医院的味道不好闻,这个橙花和我的信息素味道有点像,很香的。”
沈岱看了看手里同样芬芳的花,目光沉了下来:“这一瓶要大几百吧。”他昨天刚给沈秦转了三千的生活费,是怕医院食堂伙食不够好,想让沈秦自己做些营养高的给姥姥补身体,结果……他一直都知道沈秦那不食人间烟火的消费习惯,有多少花多少,就算明天没钱吃饭,今天也一定要花上千做个头发。他永远都记得沈秦从尤兴海那里闹来了一百万后,不是换成房子这种实用的、保值的固定资产,而是买了一台跑车,剩下的在一个月内挥霍一空。
只是他以为经历过生活的磋磨,人是会变的。
“呃……但是这个香真的不错。”沈秦小心翼翼地说,“我也是想让你姥姥舒服点嘛。”
姥姥在一旁轻叹了一声。
程子玫暗暗翻了个白眼。
在姥姥的病房里,沈岱有火也不想发,他沉声道:“不要再买这些又贵又不实用的东西了,我之前说了你每一笔都要记账。”看来一次给三千可能都多了。
沈秦不情不愿地说:“好,我知道了。”
那个周末,沈岱一半时间留在医院陪护姥姥,另一半时间去布置新房,如果恢复得好,她下周就可以出院了,他要让姥姥一出院就住进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但他和姥姥商量好,不能告诉沈秦那房子是买的,只能说是租的,毕竟他们都过惨痛的经历,而且,沈秦在见缝插针地打听他是不是交了有钱的男朋友,这让他更加警惕。
回到瞿家的那天晚上,沈岱找到兰姨,说明天早上想亲自给瞿末予做一顿早餐,他觉得喜欢一个人,真诚的对人家好是最基本的。
兰姨一副“你可算开窍了”的表情,高兴地说:“太好了,你想做什么,我让厨房给你准备好食材。”
“不用,明天我看有什么就做什么。”沈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兰姨,其实,我还想找你了解一下末予的口味,嗯……不仅仅是吃饭,还有生活习惯啊,爱好啊,脾气啊之类的。”兰姨是从小把瞿末予伺候大的,还有谁比她更了解瞿末予。
“那我可太有发言权了。”兰姨笑道,“今天晚了,你先睡,抽空咱们好好聊聊。”
沈岱很久没做饭了,他小时候很喜欢和姥姥一起做好吃的,他出生在一个艺术氛围浓厚的家庭,说起来还算多才多艺,只是工作之后再没有那些闲情逸致。躺在床上睡不着时,他一边翻菜谱,一边想着瞿末予吃到他做的早餐会是怎样的反应,在一个人的被窝里也会忍不住微笑。
第二天,他早起了一个小时,快速收拾完自己,就赶到了厨房。瞿末予更偏爱中式早餐,但中式早餐多米面,营养师给他制定了每日的碳水摄入量,早上碳水、蛋白质和维生素的比例要在一个大致的框架内。他跟兰姨和厨师商量了一下,做了鲜虾小馄饨、煎蛋和白灼芥蓝,第一次给瞿末予做早餐,如果弄些复杂的食物,会显得太刻意,他的心思隐藏在那份他和姥姥一起研究出来的馄饨馅儿里。
瞿末予十分自律,每天早起的流程,误差基本不会超过十分钟,他下楼的时候,沈岱已经准备好了。他看到沈岱,颇有点意外:“你现在不走,不怕迟到了?”
沈岱一般会比瞿末予早半小时出发,他的理由是通勤时间长,但其实他骑单车和换乘地铁,一点不比堵在早高峰路上的瞿末予慢,他只是为了避免和瞿末予一起吃早餐的尴尬。
“还好,我不打卡。”沈岱调侃道,“老板不会扣我工资吧。”
瞿末予笑了笑:“看来我得先改改研究所的规章制度。”他看了一眼早餐,立刻就意识到这不是厨师做的,他们家大厨就算是撒葱花都会注意美感。
“我做的。”沈岱的心跳得有些快,但又故作轻松,“早起睡不着了,就想自己做点吃的,都是家常菜,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
馄饨、煎蛋、青菜,确实都是最普通的家常菜,比起大厨摆盘雅致、精准计算热量的美味,平凡又舒展地躺在白瓷面碗和骨碟里的食物,更有“家”的味道。
瞿末予的心轻轻颤了一下,很难形容的感觉:“你上次做的那个菜,什么来着,挺好吃的。”
“虾仁豆腐煲。”沈岱马上接口,抑不住兴奋地说,“你喜欢的话我下次再给你做。”
瞿末予淡笑着看了沈岱一眼:“好啊。”
第三十二章
沈岱坐在一旁,目光偷瞄瞿末予吃馄饨时的反应,见他两道剑眉微微挑动,慢慢咀嚼的样子,看来是满意的。
“好吃吗。”沈岱轻声问道。
“好吃,这个馄饨很鲜,放了什么?”
“除了虾和猪肉,还放了香菇和海苔,我小时候总和姥姥、姥爷一起研究好吃的,放海苔是我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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