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秋鲜少直呼常灯的姓名,即使是和别人提及,他大多时候也都是用“师父”来称呼,也许对他来说,师父这个词已经与常灯密不可分,想到常灯就会不自觉念出师父二字。
听到这对师兄弟的谈话,他隐约觉得有点怪异,也没有多想,只当是习惯使然。
然而,黄盛的面色却沉了下去,阴着脸,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盯着方岐生,说道:“方岐生,这是我的事情,与你无关,如果你想让我放弃,那我劝你还是早点打消了念头吧。”
“你觉得,你可以成为特别的那一个,是吗?”方岐生笑了,“你我心知肚明,那不过是狡诈的野兽捕猎时常用的技俩,我将它看得清楚,你却以为那是真心实意的。”
黄盛摔了酒杯,脆生生一声响,撞在墙壁上又翻涌着退回,反复回荡,聂秋能感受到他的愤怒,说实话,这时候还没发觉他的怒火才算奇怪,这两个人说的话就像是在打什么哑谜,比聂秋之前用以暗示方岐生的含糊措辞更隐秘,说的都是他听不明白的话。
他看这架势,以为黄盛与方岐生之间免不了一场争吵,结果黄盛头也不回地走了。
黄盛来的时候是带着不满的,走的时候更是满腔怒火,夺门而出,门外正要拿水果进来的村民吓了一跳,忙不迭地稳住手中的竹篮,抬眼一看,正巧对上他的视线,隔了一层豹型的面具,环扣随着他的动作叩响,那双眼睛仿佛也蒙上了一层骇人的暗金色。
聂秋摆手示意那个被吓得不轻的小孩儿退出去,等他回身关上门后,转头看向闭口不语的方岐生,问道:“我没想到你们会在这时候闹矛盾……发生什么事情了?”
方岐生半晌没回答,沉默了许久后,他从行囊中翻找一阵,取出一根挂坠——红色的细绳,上面悬着个小巧精致的血玛瑙——聂秋记得,萧雪扬曾经说过她看见黄盛的脖子上挂着个相似的玛瑙,平时都藏在衣服里,在如梦坊的时候滑出来了,有位姑娘就笑着问是不是心上人送的,黄盛不但没有否认,走的时候还心情很好,多给她留了些银两。
他不会傻到以为这挂坠是方岐生送给黄盛的,不过,既然他们都有,那只能说明……
“是师父给的。”方岐生叹了一声,又把玛瑙揣了回去,“我不喜欢在脖子上戴饰物,嫌它太碍事,所以一直没戴,就放在身边的。你现在应该知道我刚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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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前夜
黄盛离去的怒火似乎仍然停留在房间内, 半掩的窗棂被风吹得吱呀作响,微微战栗,牙齿一样开开合合, 聂秋起身去将窗户关严实了, 那扰人的声音才肯消失。
他实在没想到黄盛竟然会对常锦煜抱有别样的情愫。
黄盛倒是好理解,他向来是不喜欢循规蹈矩的人,什么师徒关系,在他眼里形同虚设, 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丝毫不顾忌旁人的眼光, 无论喜欢上谁都不叫人意外。
问题是,他师父不是别人, 是常锦煜,是那个无论谁都能得到他一眼施舍, 无论谁都得不到他一眼施舍,无论谁都能获得他的信任, 无论谁也无法获得他的信任……的人。
他是流淌的火焰,如果有人妄图阻挡他的步伐, 就得做好被烧得魂魄俱焚的准备。
聂秋坐回方岐生的身侧,听见他晃动杯中酒水的声音, 显然心情算不上太好。
“如果黄盛对常教主有好感。”聂秋突然想到了什么, “那么,他对你的敌意其实是……”
“我以前和你说过, ”方岐生低声说道, “从小时候起,黄盛就有意无意地和我争,看哪个更得师父的喜爱。师父是把我当作下任教主来教导的, 把黄盛是当亲儿子惯的,一碗水是端得平了,黄盛却总觉得师父不把他当成一回事,所以才千方百计找我麻烦。”
黄盛性子倔,听不进去劝,认定了什么就不会改,他自己也知晓常锦煜的性情,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他也不敢吐露一两句心声,直到常锦煜失踪,他才真的开始后悔。
所以,在常锦煜失踪的消息传来后,黄盛在魔教的高台上吹了几夜的风,偷他的酒去饮,醉醺醺的,伸手欲摘月,却差点踏空,一脚跌下去,又被正巧去寻他的方岐生拉回来,黄盛的眼神是很冷的,像是醉了,又清醒得很,推开他,咬着牙说“你懂什么”。
等找到常锦煜,见他安稳无恙,黄盛一时冲动,很可能就把话一股脑全说出来了。
方岐生就是担心这一点,他担心的倒不是常锦煜,他是担心黄盛的下场罢了。
“这小孩儿,是把我当作情敌来对付了。”他轻轻嗤笑一声,说道,“这几年时间,估计他也慢慢想明白了,可他就是骄纵的性子,心里的坎儿过不去,怎么看我怎么不顺眼。”
停顿片刻,方岐生又问:“你还记得宋存音吗?”
聂秋点了点头,他记得宋存音是宋顼的儿子,季望鹤的义子,同时也是常锦煜原本准备收为徒弟的人,年纪轻轻,自己挑断了手筋脚筋,满床是血,死相惨烈。
“宋存音把将来都寄托在了常锦煜身上,所以,一旦常锦煜抽身离去,他就走到了绝路,觉得空虚,觉得那几年所做的努力都是毫无用处的事情。”方岐生说道,“黄盛和他很像,他也没有退路,你知道的,黄家到现在都不知道他进的是魔教,以为他是在名门正派下潜心修习,黄盛也不敢和家里坦白,只能跌跌撞撞地往下走,孤注一掷地去赌。”
“他向来是善赌的,可是,将一切都堵在常锦煜身上的人不在少数,无一例外,都跌得粉身碎骨,而常锦煜,连看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他只会碾过骸骨便继续往前走。”
“尽管常锦煜是我的师父,我尊敬他,视他为家人。”方岐生缓缓地吐息,说道,“但是,如果有人说他冷酷无情,淡漠傲慢到极致,我不会反驳,也没有反驳的余地。”
黄盛喜欢谁都可以,但那个人不能是常锦煜,不然,从一开始他就是满盘皆输。
聂秋静静地听他说着,忽然问道:“常教主真的不知道吗?”
“你猜到了啊。”方岐生换了个更舒适的姿势,半倚着,用指节抵住下颚,回应道,“连我都看得出来黄盛的那些小心思,师父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只是看破不说破而已。”
“他知道,但是他不制止,也不说,黄盛以为自己是伺机而动的猎豹,然而他那些手段在师父眼中不过是打着滚讨要食物的小野猫。若是追根到底,找寻源头,到底是师父那些若有若无的亲近和纵容误导了黄盛,黄盛又是个被宠坏了的小少爷,遇到新鲜的东西,就忍不住想占为己有,而师父又是个闲不下来的人,所以就使得这种情况更严重。”
方岐生说完,抬手去摩挲聂秋后颈上的那块软肉,先是用指腹按压,然后用指节刮蹭,轻轻重重地捏着,痒得聂秋忍不住要缩起脖子,却听见他说道:“你看,这种动作是不是很容易叫人误解?常锦煜把黄盛当猫,黄盛又怕痒,他就格外喜欢以此捉弄黄盛。”
他想了想,又添了一句:“因为我不怕痒,所以常锦煜觉得无趣,反叫我逃过一劫。”
常锦煜的兴趣不难理解,聂秋也有点不习惯叫人摸他脆弱的部位,所以方岐生的坏心眼作祟,总是想碰一碰,也不是说多么有趣,只不过瞧见他的反应挺叫人愉快的。
但是,黄盛被常锦煜收为徒的时候,年纪并不大,走了歪路纯粹是因为被带偏了。
“你见过猛兽捕食的样子吗?先是戏耍猎物,让它跑,然后追上去,再让它跑,再追,直至猎物精疲力竭,活活地累死。”方岐生收回了手,说道,“常锦煜和黄盛便是如此。黄盛以为那是亲昵的触碰,殊不知那是捕食的野兽在一口吞下猎物之前的轻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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