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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杀美人(86)

作者:四月一日 时间:2022-01-28 09:26:23 标签:强强 养成 ABO

  我摆了摆手让他坐下,笑道:“只是去看看那个小朋友。”

  傅白雪停顿了一下:“嗯,去吧。”

  我心想你还管得挺多,刚跨过门槛,却听到对方的声音从屋内传来,还是那个他几次三番被我打岔过去的问题:“你为什么这么中意他?”

  我回忆了一下少年黑亮明澈的眼眸,低声道:“大概是因为干净吧。”

  傅白雪不再说话。

  -

  其实我平日里去自卫队,并不走那条路。今天纯属日光太盛,我不想晒太阳,所以抄了近道,结果正好撞上了打劫。那孩子拦我路的地方,离贫民窟很近,再穿过一条街就是了。看他的穿着,就是那里的人无疑了。

  说起来,那个小孩到底像是什么鸟呢?又小巧,又漂亮,又凶猛,又灵巧,还要是黑色的……

  燕子似乎是可以的,可是燕子太纤小脆弱了。

  鹞子似乎也是可以的,可鹞子没有黑曜石一样乌亮的眼睛。

  隐隐约约总觉得是看到过的,停在树梢中隐隐绰绰,只是实在记不起来了。

  我揣着一个喷香的糯米鸡,就这么一边想七想八,一边晃晃悠悠地走在贫民窟的街道上,心里多少有点后悔。

  早知道应该听老白一句劝,至少该把那条鱼吃了再来找人,现在饿着肚子干活,好不磨人。

  决定了,要是在糯米鸡凉透之前,那小孩还不出现,我就先吃了它。

  而且这个地方,人活得也未免太狂野了点吧。进来还不到一个小时,这已经是我遇到的第四波过来打劫的了。

  作为燕北最大的贫民窟,这里聚集了大量难民、逃兵、妓女和偷渡客,秩序混乱到了一定程度,甚至都摈弃了礼义廉耻,所有人都回归到了丛林秩序,只是为了“存活”而挣扎着。

  不过我却不讨厌——比起外界那些烂事做绝还想扯一块遮羞布,偏生屁股都擦不干净的蠢货,起码这里的人都坏得很直白,甚至直白到有点可爱了。

  ……是真的很可爱。

  我不着痕迹地用余光轻轻瞥了眼身后,含笑着想。

  那里在老早之前就缀上了一条小尾巴,从我刚进来没多久,就开始亦步亦趋地跟着我,正是我想逗弄的那个小孩。

  起先我见他按捺着迟迟不肯出现,以为他还想再打劫我一次。后来我才发现,这小子是在后面偷偷保护我——大概是不放心我在贫民窟这种地方逗留,便想用这种方式,偿还了那一个面包的人情。

  比如现在。

  我能感觉到,有两个人跟在我的背后,似乎想要偷袭我。我佯装不知,自顾自往前走,他们大跨一步,准备动手;同时,我也露出灿烂的笑容,准备回头,一面笑着对他们说“嗨”,一面打爆他们的头。

  结果有人先我一步出手了。

  他像是振翅的鸟雀,无声无息地掠过那两个人影,我只感到了一阵风经过,正大光明地回头一看,他已将他们拖入一旁的巷中了。

  “……”

  老实说,我的心情有点微妙。

  本来我只是在路上看到了一只漂亮的小鸟,被他灵动纤巧的身姿所迷,决定去对面的便利店随便买点谷粒喂给他——就是这么简单的关系。但察觉到对方笨拙的行为后,我忽然就改变了态度。

  确定了他真的无意出来后,我晃晃悠悠地走出了贫民窟,重新回到了宽敞的大路上,然后掏出了一直揣在怀里的糯米鸡。

  “哎,还想着如果遇到了,就把这个给他呢,”我假意感叹着,同时手上动作飞快地剥去荷叶,毫不留情地嗷呜咬下一大口,“不过既然他不在,我就把它吃了吧。”

  我能感觉到,本来犹豫着伸出了一个脚尖的男孩,在看到我把糯米鸡吃下后,又飞快地把脚收了回去。

  其实我是个对吃东西挺讲究的人,除了遇到出任务之类的事,饭前洗手,碗筷桌椅一个也一个不能缺,这样我才能安安心心地享受食物。

  但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惦记的东西格外得香,感受着对方像小狗一样热切的视线,我简直觉得自己从没吃到过这么美味的糯米鸡。

  我啧啧感慨道:“不愧是从南方运来的新稻,这糯米真是香甜软糯,口感绵密啊!”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仿佛听到了小孩咽口水的声音,好大一声“咕嘟”。

  我忍着笑,继续绘声绘色道:“这个鸡肉可真香啊,又滑又嫩,和富有嚼劲的叉烧是两种风味!还有香菇和荷叶的香气,啊,真好吃!”

  演技略浮夸,但应付这么个没心眼的小孩,还是足够了。

  怀着一种成功欺负到了小朋友的成就感,我就这么站在马路牙子旁,把一个糯米鸡吃得干干净净,连粘在荷叶上的米粒都舔干净了。

  回到自卫队时,傅白雪抬头瞥我一眼:“见到那个小朋友了?”

  “唔……”我摸了摸下巴,含笑道,“算是吧。”

  -

  自打那以后,我就经常揣着食物往贫民窟跑。

  我甚至怀疑,那里的人几乎都认识我了。因为那只小鸟赶过来的速度越来越快,说是没人通风报信我是不信的。

  不过想想也是,我对自己是个什么形象还是很有数的。我爱穿宽袖,爱登齿屐,爱着华服,每次出行,都是浮夸又艳丽的打扮。在外面都算扎眼,更何况是人人灰头土脸的贫民窟呢?

  每一次我都是来找他的,但每一次我都不会找到他。因为——

  “抱歉打扰一下。”我随意拦住了一个中年男人,看他打扮,这人大概是战场上下来的士兵,失去家园后无处可去,便漂泊到了这里。男人不耐地看我一眼,目光在我一身鲜艳的行头上定住了,态度变得客气不少:“什么事?”

  我理解他的转变。鲜艳的颜色代表我不怕被人惦记;宽袍大袖代表我无所谓衣物是否妨碍行动;织锦和嵌珠刺绣的工艺代表我生活富足。

  所以我要么很有实力,要么是个大肥羊,更可能二者皆是。可惜在贫民窟,大多数人的眼界只能看得到第二点,所以无怪乎他们被修理的那么惨。

  我兢兢业业地装着傻白甜:“你见过这样一个小男孩么:大概八九岁,这么高,头发剃得很短,眼睛很黑很圆。”

  他嗤笑一声:“这里这样的孩子多了。”

  我继续演:“你再想想?我想给他送一点吃的。”

  身后的小尾巴焦躁地动了动。

  男人面色一动:“什么吃的?”

  我一副富家少爷天真烂漫的鸟样,从袖袋里掏出几条巧克力:“就是这个。我昨天得了些,打算分给他几条。”

  男人立马换了副面孔,殷切笑道:“我倒是能帮你找人,但你得分给我一条。”

  我点头,直接递了一根过去:“好啊。”

  男人反倒愣了,在确认我没有把手收回去的意思后,毫不犹豫地拽过巧克力就跑!

  ……怎么,你们贫民窟的人抢食物都是一个套路的么。

  身后的某只小鸟已经快按耐不住了,很有种立马追上去把东西抢回来的架势。

  但他终究还是没出现。

  啧,今天也引诱失败了么,真是好强的警戒心。

  这段时间,我沉迷逗鸟无法自拔,几乎快走完了整个贫民窟。其套路就是,等着被抢劫或者小孩的住处,然后被抢或者被抢。如果只是抢了食物就跑,倒也没什么,如果遇到了还想抢些别的的,我就会给他们一个教训,程度视他们的程度而定。

  可是他就是这么沉得住气,哪怕眼睁睁看着属于自己的食物落入他人口中,他依旧没有现身过,看样子是想打定主意装无名骑士了。

  有点难办。

  我低头扫了眼巧克力,还有三条,就是说今天还能再钓三次鱼。

  我换了个地方,打算拦下个人再接再厉,耳畔忽然传来一阵风声。

  接着,小小的少年就轻巧地落在了我的面前,又气又恼道:“被坑了这么多次还没有长记性,你是笨蛋么?”

  这一刻,凝视着他黑曜石般熠熠生辉的眼睛,我终于想起来那种小鸟叫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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