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你不喜欢大城市,觉得吵,汽车高楼你都不喜欢,你就喜欢小山村,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
目光掠过他脚上的棉鞋,身上的棉衣。
别说那种一二线大城市,春桂这种十几线小城市他都融入不进来。
季明川厌烦这种脱离掌控,理不通看不透的感觉,他拿出手机说,“我现在给你订车票,你今天就走,春桂不适合你。”
陈雾徒然开口:“你爸的坟在哪?”
季明川按手机键的手停下来:“我还没回去。”
陈雾猛地抬头,他在这场不期待的碰面里第一次出现情绪崩塌,睫毛颤动,声线发抖:“季明川,你爸死了快一个月了!”
季明川低喃:“看到我和别人亲吻,你都没这么激动。”
此时,他的关注点竟然在这个地方。
见陈雾的眼周迅速变红,攥着纺布袋的手因为用力过度已经出现了痉挛的迹象,季明川才开口解释,“这学期太忙,我马上就放假了,到时候我会跪在我爸的坟前跟他解释,他也会理解我的,在他心里,没什么比我出人头地重要。”
平静理智,薄情得让人心寒。
陈雾转身就走。
季明川望着陈雾离他越来越远,就快要淹没在人流里,他的呼吸一点一点变得紊乱,不自觉的要追上去。
图书馆上面的台阶上传来喊声,尽是不令人反感的娇气:“季明川,我脚疼!”
季明川的身形顿了一秒就快步走近陈雾,对着他后脑勺说:“你要留在春桂就留在春桂,可以是想换个环境,也可以是打算结交新朋友,怎么都好,不要是为了我……眼镜别用劣质的对眼睛不好,原来那副我给你买的你不想看到可以不要了,但起码要换副差不多质量的……把我的号码加回去,有事有困难可以找我,别到乱七八糟的地方去……我欺骗了你,我会用后半辈子还你……我真的……已经喜欢上别人了……”
“季明川!”跑下楼的脚步声里饱含气恼。
季明川调转了方向。
第11章
有两个女生从电梯里出来,看见有个人靠墙坐在拐角的地上,垂着头一动不动,其中一个女生赶紧跑过去,问他怎么了,需不需要帮忙,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陈雾的脸上不见血色,“我只是早上起早了。”
“低血糖吗?”那女生二话不说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巧克力递过去,“这我有经验,缓一缓,一会儿就要了。”
“不是,我没……“陈雾解释的话说到一半,还是感激地接过了巧克力,泛白的唇轻弯出一个弧度, “谢谢。”
“不客气不客气。“女生回到同伴身边,发现她在偷拍,吃惊地打她手臂,“你拍人家干什么?”
同伴捂住嘴发出尖叫:“这手!你看这手!”
“他人呢,我去加他好友。”撒腿就去追,然后灰溜溜的回来了。
女生说:“有女朋友了?”她安慰同伴,“正常的啦,长得帅,气质又很特别,肯定早就被人抢……”
“不是,”同伴热泪盈眶,“他说他是gay。”
女生惊诧道:“看不……”
“就这么直接说出来了,太酷了吧!”同伴又开始尖叫,她抱着照片舔屏,嘴里不停念叨,“我的梦中情手。”
女生一脸“你也太夸张了”的表情。
同伴哇啦哇啦地叫着:“你们外行觉得好看的手要白,手指细细的长长的,皮紧光滑还均匀,还不能有疤,其实有时候不完美也是一种美,像他的手,只有我们内行才知道有多绝,多欲,每个关节,每片指甲,每个甲床,每条纹路,就连瑕疵都是艺术加工……这有点像云啊,你看像不像,飘着两朵云……”
女生受不了:“还去不去看书?”
“看什么书,我下午的时间都是它的了。”同伴摸照片上的手,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能牵这只手的人,上辈子一定拯救了整个银河系。”
那女生的同伴把照片发给了自己喜欢的手控博主,不出意料的火了。
四五十个小时后,话题出现在了西德高的小范围群体里面。
晏为炽出去抽烟回来,往座位上走的时候随意瞥到一人手机,那放大的照片在他视线里停留的那一瞬间,他就认出是陈雾的手。
小拇指超过了无名指的第三节 ,又直又长,无名指跟中指接近指甲的地方都有个疤,比周围皮肤还要白。那是烫伤。
他弄的。
小时候两人玩火堆,他拿着烧火棍到处挥动,柴火渣掉在了陈雾手上。
陈雾不知道哭不知道喊,人傻了。
晏为炽的回忆戛然而止,他的面色有些怪异,平时他没有特地去留意陈雾的手,以为早就忘了,
没想到竟然记得这么清楚。
晏为炽转头往外走。
和人在走廊谈情说爱的黄遇见到他,疑惑地喊道:“炽哥,你不是才抽完吗,又要抽啊?”
晏为炽没理。
“炽哥这烟瘾有点大啊,谁能管管他啊操。”黄遇愁得妹子都不香了,他追过去,“诶,炽哥,你抽我的试试……”
“别烦我。”
晏为炽倚在窗边点开微信聊天框,又懒得打字了,临时改成电话。
那照片上只有手的特写,没有透露别的信息,很大可能是偷拍。
没什么好问的。
于是,这通电话被拦腰截断。
晏为炽清理了会手机上的信息,一抬眼就皱眉:“你怎么还在这?”
黄遇一副受伤的表情:“我这么大个人,炽哥你……”
“玩归玩闹归闹,别做出格的。”晏为炽的目光越过他,扫向后面被他撩乱了心满脸情动的女孩子。
黄遇笑得阳光:“借我一百个胆我也不敢。”他见晏为炽要下楼,忙问,“炽哥,去操作间啊?”
“不去,找地儿睡觉。”晏为炽倦散的身影消失在了楼梯口。
陈雾下班的时候,赵潜带他去吃烤肉,他坐在桌边看她布置,想帮忙又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无措从里到外弥漫了出来。
桌上另外几个学生看到这一幕,不约而同地得出一个结论。
这是一个没吃过烤肉的乡巴佬。
不怪他们有这想法。
陈雾这一身老土的衣服他们以前都没见过,现在硬是看顺眼了。
虽然还是土得掉渣,土到他们都不知道从哪开始吐槽。
关键是,陈雾不觉得自己是个异类,要不然就去买衣服了。
毕竟就算他工资不高,地摊货总能买得起吧。
那地摊货只是质量差,款式可是紧跟潮流的。他是真的不在意穿着外表这些,土得自由自在。
店里空调打得高,他都没脱衣服,大家挺好奇他的毛衣能土成什么样。
有人问陈雾的鞋子是在哪里买的,多少钱一双。
陈雾语出惊人:“我自己做的。”
那人懵了,想象不出这是什么操作:“为什么要自己做?”
“布做的我穿着舒服,干活做事很轻便也贴脚,还不会闷,别的鞋我用不到,买了也是攒灰。”陈雾的解释没人听,都在笑哈哈地说他“牛逼”。
大家还要问他的棉服跟毛衣,被赵潜阻止了, “要吃就吃,不吃滚蛋,哪来的这么多问题!”
“肉差不多了。”丁徽瑔适时地缓解氛围,他观察细腻,陈雾只往服务员端过来的石锅拌饭上看了眼,就被他捕捉到了。
“我给你点一份吧。”他说。
陈雾拒绝了,丁徽瑔依旧给他点了,叫他不要客气。
“不够吃还可以再要,免费的。”丁徽瑔笑了下,他五官单看普通,凑在一起也只能说得上秀气。属于气质强过长相的类型。
比起西德职高,他更适合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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