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
明远这时也已完全恢复镇定,任由那小吏走到自己面前,将文书递给自己。
他只见是寻常公务,通读一遍见没什么问题,便签字用印,文书还给来人。
种建中却在旁闲闲地补了一句:“远之,若是没有太繁杂的公务,我劝你还是暂且告病。你似乎有些发热。”
那小吏也连忙端出一副关心上峰的模样,连声附和:“是啊,明监司,您确实看起来是在发热。这秋燥上火虽是小病,但也挺麻烦的。”
竟然将明远刚才面红耳赤,眼神发飘的症状,和他早先“秋燥上火”的病因联系在一起,这小吏也是挺乖觉的。
明远内心无语,口头上却只能谢过这两人的“关心”。
待那小吏离去,明远坐在原处,静静地思索着。
种建中也不催他,而是重新在他对面慢慢坐下,双眼凝视着他,似乎是已经等了三年的漫长时日,不在乎这一时半会儿。
“好!”
种建中双眼一亮,一跃而起,双臂盛着桌面,惊喜地问:“真的?”
“嗯,”明远点着头道,“我已经离家已有好一阵子,确实应该回去探视母亲和妹妹。之后就定在陕西……也不是不可以。”
种建中双手一拍,接着紧紧地握在一起,相互摩挲,透露这意外之喜实在是喜不自胜。
他将这个问题问出口时,并未预料到真的能得到这个答案啊!
“不过,师兄要等我先把手上这件事办完!”
种建中一怔:大事?
“是的,”
明远的表情肃穆,适才因为激动或者羞怯而起的那些红晕早已全都褪去了,眼神里也透着认真。
“大事,非常非常重要!”
*
新任参知政事吕惠卿的宅邸。
吕惠卿见到三司使沈括新上条陈的抄本,“啪”的一声拍在桌面上,口中喃喃地道:
“疯了,疯了——这沈存中疯了,他和他手下那个明远……全都疯了!”
吕惠卿的弟弟吕升卿赶紧将那份文书取过来,飞快看完,也目瞪口呆。
“青苗法?”
“他们要改青苗法?”
第274章 亿万贯
令吕氏兄弟大为震惊的这份上书条陈, 竟然“胆大包天”,建议对现有青苗法进行改动。
青苗法是天子赵顼登基,王安石拜相开始变法之后, 推行的第一项重大新政,其本身极有争议,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也因此承受了无数攻讦与巨大的压力。
最终只有丰盈起来的国库为王安石争取到了来自天子的支持,才使该法能够顺利推行下去。
来自三司使沈括的建议是:不再由官府发放青苗贷, 而是由民间代劳。目前有资格发行的是钱庄和金银钞引铺。这些民间机构向老百姓放贷, 官府从中抽税。
而沈括在他的条陈中写得非常清楚:绝不是青苗法不好,只是官府已经将其推行至全国各地, 便没有必要继续由官府强力推行, 不如转交民间,由官府“监管”民间来做就好——
吕升卿读完这份建言, 气咻咻地说:“这沈存中, 还真当自己是‘计相’了?”
沈括顶着三司使的差遣, 但实际上这差遣是“权三司使”,代表沈括资历不够, 只是官家手上没人, 先着沈括暂时顶着这个位置。
吕惠卿没有接话,他认为弟弟的这种牢骚,发来没有丝毫意义。
“再说了,以后国库只是从税金里抽头,能收到以前那么多的岁入吗?”
吕升卿自以为抓到了沈括的痛脚,此刻声音尖锐, 仿佛正与沈括一道, 正面在官家面前对质。
吕惠卿却很冷静:“未必不能!”
吕升卿当即一噎。
吕惠卿确实目光如炬, 他只看了一遍这份条陈中的措辞,就已经完全明白了沈括的深意。
沈括的意思是:官府把青苗法交出去,同时从民间钱庄手里,把所有跟放贷有关的税金都拿进来——这典型的打一个巴掌给一个甜枣。
民间但凡想要通过青苗贷获利,就必须把其余放贷的生意也向官府缴税。
从这个角度上讲,青苗贷从官府手中转到民间,体量便是大了好几倍,甚至是几十倍。就算官府从中抽税只是两成、三成,也能收到比以前青苗钱更多的税金。
吕惠卿脸色有点阴沉:否定青苗法就等于否定王安石——但现在沈括非常聪明地绕开了这一点,只说是时移世易,已经推行的新法也不妨换一种形式。
“这个沈存中啊……”
吕惠卿突然想起坊间传言,这沈括上次还曾想要上表指责免役法在两浙路推行不利,结果后来不知为什么忍住了。
现在和这篇“新青苗法”的条陈放在一起看,这沈存中背后有高人指点啊!
但是面前这个义愤填膺的弟弟是一定要拦住的。吕惠卿想到这里,立即拦住吕升卿的话头,道:“这件事我等没有立场反对。”
在王安石被罢相之后,吕惠卿俨然成为新党中坚,进入两府,成为参知政事,在朝中继续主持新法的推行。
而沈括也算是新党阵营中的。吕惠卿若是跳出来针锋相对,恐怕要被旧党看笑话。
“为兄这就写信给王介甫,要让介甫公认为这沈存中是故意跳出来倒打一耙才对。”
吕惠卿立即去书房,铺纸研墨,匆匆写就一篇给王安石的信件,指责沈括这次上书的冒犯……他刚刚吹干墨迹,却又立即将其揉成一团,重新取纸,又小心翼翼地措辞,重写了一封信,信上只是将沈括的建议叙述一番,自己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信刚刚急送江宁没两天,王雱的信就到了吕惠卿手中。
这信来得如此之快,令吕惠卿怀疑沈括是不是已经事先有信送往江宁,事先知会王安石父子去了。也可能是官家在将这份条陈下发朝中之前,就已经专程去江宁,征询了王安石的意见。
王雱在信上,盛赞了沈括的这个建议,认为青苗法既已成熟,完全可以交由民间去做,一来可以令各州县官吏将精力放在其它事务上,二来也可免除地方胥吏摊派盘剥之风。
吕惠卿皱着眉头,想不明白为何王安石父子会是如此态度。
突然,他捧着书信,猛地站起身,扶着书桌大声道:“原来如此,原来竟是这样!”
万一……退一万步,万一王安石和新党彻底失势,青苗法完全被废止,如果这青苗贷已经转移至民间……废和不废就并没有什么区别。
这竟是王安石父子为新法找的“后路”。
吕惠卿心潮起伏,背后生出一阵又一阵的寒意。
难道,连王安石父子,也这么不看好新法的长远前景了吗?
他吕惠卿还指着靠新法上位,宣麻拜相呢!
*
由“权三司使”沈括所提出的所谓“新青苗法”,经过廷议之后,不出意外地得到了批准,随后开始推行。
这“新青苗贷”最先在开封府和京东、京西两路施行。改良新法推行之前,开封府这边在金融司的协助下,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
不止是日夜站在开封府布告栏前宣讲新法变化的官差,《汴梁日报》上也曾大幅刊载了关于“新青苗贷”的普及文章,由读报先生在茶肆酒楼里宣读、讲解。
有些读报先生甚至得了开封府所授予的“官方讲解员”称号,披着红绶带,整天得意地在汴京城里晃啊晃,见人就问:“郎君……”“娘子……想了解一下新青苗贷吗?”
这些“官方讲解员”也确实有用:因为这“新青苗贷”与以前官府推行的青苗贷确实有些明显的区别:
改良后的新法模糊了原先一等户到五等户的概念,任何人只要能提供抵押品,或者邀人作保,都可以借到与抵押品差不多等值的青苗贷。
但是抵押品需要在官府登记,一旦发现重复抵押,是要重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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