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赝君(13)

作者:麦客 时间:2021-11-17 10:42:04 标签:宫廷侯爵 近水楼台 情有独钟

  “皇帝本是敝子,经历大起大落,人生奇诡至此,脾气不同寻常也无可厚非。”沈矜最后说。

  次日上课,梁珩显得无精打采,沈矜还好心开解他,讲到“父母唯其疾之忧”。

  梁珩装木作样点头,却是听不懂,下来偷偷问沈育。

  “就是说父母除了儿女的康健疾病,别的都不用关心。你想想,儿女能做到让父母什么也不用操心,不是很好吗?”

  梁珩这才懂,又奇怪道:“可先生同我讲这个做什么?”

  沈育心中无奈,自然知道这傻子心眼超乎常人的粗拙,常人觉得膈应的事,放他身上简直不痛不痒,转瞬就被抛之脑后。

  连沈育自己都没察觉到,他的态度已不知不觉有了改变。宋均还打趣他:“育哥儿如今更愿陪太子攻读,胜过和我们聚会啦。”

  首秋,处暑,王城大街小巷槐榆冠盖葱茏。

  四人又在书肆聚会,西市人声鼎沸,隔墙遥遥传来。

  邓飏听了宋均所言,十分惊讶:“你说的是那个陈玉堂太子,还是解绫馆太子?”

  望都少年们背后打趣,不说南亓太子,都说是花楼太子,言谈间很是看不起。当然并非单单瞧不上梁珩,凡是出入话花楼的那几位熟脸纨绔,通通要遭他们编排。

  待日后这些公子哥儿子承父业,说不得便要将花楼开遍南亓江山。

  “他只是喜欢和人一处玩儿,”沈育说,“游手好闲的浪子、贴身小厮、古板陪读,和谁都可以。”

  崔季最受不了梁珩,立刻反驳:“那邓贤弟也没说错啊,和浪子一块儿玩,可不就玩得花。”

  沈育嘴唇一动,又将到嘴的话咽回去。

  喜欢和人一处玩儿,不是因为喜欢玩儿,而是喜欢人,喜欢有人陪着。

  但他不想把话说得那么可怜,仿佛他是什么高高在上的,连一国太子也可以怜悯的角色。

  宋均察言观色,识趣地调转话头:“再笨拙的人,身上也有一二优点,你我可不能做狭隘之人。”

  “贤兄既然这样想,可又能说出殿下的一二优点?”邓飏对梁珩没有个人意见,他只是喜欢看热闹。

  宋均:“…………”

  沈育放下茶碗,圈足磕在木几上,清脆一声:

  “至少你说的话传到他耳朵里,他也不会把你怎么样。”

  邓飏一时语塞。

  崔季忍不住打量沈育。宋均连咳数下,也没能打破尴尬场面。

  最终茶会悻悻而散。

  从书肆后院出来,老板脸上盖了卷轴正瞌睡,小厮一张干抹布扫去书页灰尘。《望都美男图志》的热潮过去,生意冷清下来,只有一个客人光顾。

  还是沈育认识的。

  竟会在这里见到段延祐。

  “沈公子。”段延祐彬彬有礼致意,仅一面之缘,他就记得沈育了。

  宋均等人都不相识,沈育给众人介绍,这是相府二公子。

  “幸会幸会!”

  段延祐道:“未想在书肆偶遇,不过说起来,读书人不是在书肆相逢,就是来日同朝事君,总能有缘。”

  宋均此人最喜欢文人墨客,耍笔杆子的人都知书达理,知情知趣,更不用说段延祐眉目端正、姿仪笔挺,浩然之气溢于言表,当下便对段延祐颇有好感。

  “不比那些喜欢钻巷探楼的,今朝睡醒,明朝就散。”段延祐摇摇头。众人皆知他是遗憾家里那位不着四六、成天睡花楼的大哥,都报以善意微笑。

  “沈公子呢?”段延祐又问,“如今陪太子读书,将来食君之禄,想必也能忠君之事。”

  这都问到七八年后的规划了,沈育哪想得这么远,只说随缘。实际上沈家一脉单传,还没出过官老爷。

  聊过几句,在书肆门口分别。段延祐忽然道:“小崔先生买了这多书,一人搬回去可方便?我的小厮或可以借你一用。”

  崔季确实怀中抱着一摞,闻言一愣,看看段延祐。不知怎的,沈育直觉他神色中有一丝惊疑不定。

  书肆门前的小童听了主人的话,迎上前,下巴长了颗痦子。

  “不……不用。”崔季谢绝。

  段延祐点点头,便转身进了书肆。

  “你认识段二公子?”

  走在西市街道上,邓飏好奇询问。

  “那可是个神秘人物,”邓飏说,“我在王城十多年,连皇帝皇后也见过,却不曾见过这位二公子。藏得深着呢。”

  “唔,”崔季说,“以前我爹在储宫教书的时候,见过一面。二公子过目不忘,我没想到他还记得我。”

  沈育便也点头:“我也没想到他能记得我。”

  “此人气度不凡,比起他家兄长,倒更像个人物。”宋均佩服地说。

  从西市出来,走在驰道边,两旁栽满绿树红花。行人络绎不绝,推挤簇拥,枝头摇落花叶,落在宋均肩头。

  宋均:“什么味道?好香啊。”

  沈育捻起他肩头米粒大小的黄花,桂花初绽,零星藏在绿叶底。

  桂花开,桂月到,众人这才有了暑日即将结束的感觉。片刻前段延祐告诉他们的一个消息仿佛送来一阵金风,为望都城带来久违的清凉——

  出暑入秋,天下第一等的节日,是文神皇帝的寿辰。

  秋冬为阴,主刑杀,行刀兵之事。生在秋冬之际,八字重戾,无怪乎文神皇帝命途多舛。

  很快沈育也有了整座王城都要为皇帝庆生的实感。

  某天开始,城中出现了巡防的南军,提早为寿宴排除隐患。东西市生意也不好好做了,商贩都不屑揽客,懒洋洋坐等寿宴当天皇帝发来与民同乐的喜钱。

  就连梁珩也不好好上课了。他找到了新的事做。

  “纯金的立碑,多气派!”

  湖心亭,梁珩又和他的两个好兄弟聚头讨论送什么给皇帝做寿辰礼。初秋尚有散不尽的暑气,湖上待着凉快许多。

  沈育被迫听三人瞎扯,内心对他们提出的各种意见腹诽了无数遍。

  预备打造纯金立碑的二愣子,名叫连轸,乃是太尉连璧独子,家业之大够他两世坐吃山空,钱多烧包的典型。

  另一人自然是与梁珩形影不离的段延陵。段大公子的亲弟弟想必不能是段延祐,应当是太子珩。

  “你懂个屁,”段延陵骂道,“金子多俗气,仔细你往宴席上一亮,闪瞎了各位大人的贵眼,回去被你爹打得屁股开花。应该做玉的啊,玉的!小爷正得了块整的蓝田玉,回头找巧手工匠雕了,再请人做篇歌功颂德的妙文章,刻在玉碑上。那才叫个奇货可居!”

  他眼珠一转,冲沈育吹声口哨:“陪读,听说你文章写得好,不如你来做一篇?看看是你文章更好,还是小爷我的蓝田玉更妙。”

  沈育都懒得敷衍他,评价了一个字——“俗”。

  肚子里还有三个字,俗透顶。

  段延陵勃然大怒:“你小子真敢说!把你拖去黑市卖了也买不起小爷的玉碑!”

  梁珩只得又劝架:“行了嘛,本来就是讨论,大家各抒己见也很好呀。”

  只要段延陵靠近沈育一丈以内,就会激发他的某种胜负欲。也就梁珩喜欢人多热闹,非得把众人凑一块儿。

  “你来说一个。”段延陵喂给梁珩一颗脆枣。沈育垂下眼。

  “嗯……”梁珩说,“金子做的走马灯!”

  仿佛什么市井小玩意儿用金子重塑一番,都能登上帝王宴会。

  “说了不要金子!”段延陵道,“换一个换一个。”

  梁珩又说:“那用蓝田玉做一个走马灯!”

  沈育笑了一声。

  连自己人都嫌弃。段延陵长叹道:“我回头再给你想想,今儿就散了得了。”

  钱多的连轸拍胸脯给梁珩保证,天下没有金子解决不了的事——除了不能直接用金子做东西送人——一定在寿辰前给梁珩物色到合适的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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