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潮正歪靠床头,手上把玩着酒店的打火机,浑身散发着事后的慵懒。
闻言他动作一顿,像是觉得这问题难以作答:“……为什么问这个?”
安何说:“要记下来,我记性不好,会忘掉。”
“记下来,然后?”
“我会给你准备生日礼物。”
“如果那时候,我们没在一起呢?”
“那就算啦。”
“可是我想收礼物。”
像是听到不可思议的话,安何抬头瞥孟潮一眼,仿佛在问——你就这么缺?
孟潮闷声笑,抬手放在安何发顶,把他原本垂顺的头发揉得乱七八糟。
第五次见面,孟潮把安何带到自己在外面的房子里。
市区的一套公寓,孟潮不喜欢太大的房子,显得冷清。安何也觉得小房子好,不容易迷路。
闹到半夜,安何起床去觅食。
半个小时都没回来,孟潮趿了拖鞋走到厨房门口,看见安何左手锅盖右手筷子,面条摊放在锅盖里,稀里呼噜吃得正香。
给孟潮也盛一碗,也拌上牛肉酱。
坐到餐桌上,被问到是不是很喜欢吃面,安何点头:“小时候从田里回到家,大家都吃过了,我就自己煮面吃。”
被问到父母呢,安何咬着筷子含糊道:“他们都忙。”
他没告诉孟潮自己不是亲生的。因为他上回在锦苑听人说,孟潮也不是那家的亲儿子。
难怪周末都不回家,而是和自己厮混。
不过孟潮好像不介意被戳痛处。饭后,他看着安何又翻起小本子,忽然说:“我没有生日。”
安何眨了眨眼睛。
孟潮后仰身体靠在椅背上,半真半假地挑眉:“要不,你给我选个日子?”
严格来说,安何也没有生日。
他身份证上的生日是1月22号,当年的阳历春节。当年四岁的他被人贩子拐卖到山村,醒来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生日是报户口时养父母随便填的。
算是找到两人身上的共同点,安何对孟潮随口的一句话上了心,洗澡的时候都在琢磨这事。
孟潮平日里虽然散漫,倒也并非不务正业的纨绔。
手头有个项目正推进到紧要关头,趁没有睡意,他捧着笔电到客厅,处理了几封邮件。
合上电脑,天已经蒙蒙亮。
孟潮拿了换洗衣物,进卫生间冲澡。
出来的时候看到刚还窝在床角蜷成一团的安何,正跪坐在地毯上,帮他叠脱下来的浴袍。
让孟潮一时恍惚,好像看到许多年前,那个刚上幼儿园的小孩,也是这样坐在床边帮他叠衣服。
叠得一塌糊涂,袖筒都塞领口里,还奶声奶气向他讨赏:“哥哥快看,我是不是超级厉害?”
画面一晃,安何闻声转头,看见孟潮先露了笑:“我想好了,我生日是1月22号,你就是1月21号。”
似是为终于想到办法而欣喜,清晨的阳光洒在他眼睛里,闪着细碎的光。
他说:“你的生日在我前面,我就不会忘掉。”
之后的两个小时,是晨间运动时间。
安何被压着腿按在床上,泛着泪的眼角红成一片。
这才知道先前几次自己之所以能掌握主动权,是因为孟潮想看他有几分能耐,故意放水。
他们的关系好比孤舟和潮水。一旦入海,无论身体层面还是心理层面,他都不是眼前这个男人的对手。
后来,孟潮真向安何讨要生日礼物。
安何埋在枕头里打了个哈欠:“可是,你的生日还没到。”
孟潮说:“提前预支。”
“那,你想要什么?”
“搬过来,和我一起住。”
指腹揩过向下耷拉的眼角,孟潮发现安何也有一双狗狗眼,轻易让人觉得他很可怜,还很好骗。
安何思考片刻,说:“可是,我只会煮面。”
孟潮笑了:“我又不是找保姆。”
面对安何疑惑的眼神,孟潮的反应是伸长手臂,将他抱紧。
随着一具身体的嵌入,心里缺失的那部分仿佛被填满。
有多久没感受过这样的充盈?十年?还是二十年?
孟潮长叹一口气:“怎么不叫哥哥了?”
安何在他怀里小幅度扭动,咕哝道:“每次叫,你都好凶。”
孟潮笑一声:“那不叫凶。”
那叫害怕,怕他再次消失。所以想马上抓牢,再据为己有。
“搬过来。”孟潮再次发出邀请,用安何无法拒绝的诱哄语气,“给哥哥做老婆,好不好?”
第71章 番外4:软柿子②(孟潮x安何)
自十岁起,孟潮就很少做梦。
他的夜晚总是漫长而冷清,像十岁那年深秋的夜晚,头顶是萎靡的灯光,脚下是婆娑的树影,他独自一人走在路上,前方的道路如同张大的兽嘴,他不辨方向,却不得不继续前行。
然而近来,孟潮开始频繁陷入梦境。
场景是黎明之前,周遭雾气弥漫。一小孩蹲在不远处的空地上,他走近,轻轻拍小孩的肩膀,小孩却不肯回头,哭得一抽一抽地问:“你怎么才来啊?”
每当做完这个梦醒来,孟潮总会睁着眼发很久的呆。
这个时候,安何会抬手在他眼前挥动,问他是不是把魂弄丢了。孟潮不答,而是一把拽过安何抱在怀里,有时候亲他柔软的耳垂,有时候接一个绵长的吻。
身体力行地告诉安何:“是啊,魂丢在你身上了。”
安何不经逗,每每被孟潮信手拈来的调戏弄得满脸羞红,掩饰的动作也生涩无比,从自己身上抓几把空气丢给孟潮:“快拿去快拿去。”
虽然达不到丢魂的程度,但孟潮承认自己是喜欢安何的。
说来奇怪,论长相安何不算顶顶漂亮,论技术在孟潮所有的床伴中也不是最佳,性格甚至木讷得有些不解风情,可他就是从身高到体型,上到叫床软绵绵的嗓音,下到屁股肉嘟嘟的手感,每一处都合了孟潮的心意。
唯独有点受不了他的“贪心”。
贪吃尚能与可爱挂钩,卖身图钱也无可厚非,然而安何实在擅长在气氛正好的时候泼人一头凉水。
比如孟潮提出让他搬过来,安何沉默半晌,开口就是一问:“那钱,还给不给?”
再比如安何搬来的第一个晚上,孟潮把人压着折腾,临了上头地提出某个要求,安何含着一汪泪,明明自己都快忍不住,还硬撑着谈条件:“弄、弄在里面的话,是另外的价钱。”
对此孟潮无言又无奈,气得恨不能抽这小鸭子的屁股,问他有没有心。
等事后看见安何撅着使用过度的屁股,趴在床上翻他的小账本,念念有词地计算还有多少外债,孟潮又心软,抄起手机点开对话框转账。
紧接着安何从床上跳起来,扑到孟潮身上,对着他的脸就是吧唧一口。
孟潮满脸一言难尽,却还是忍不住一个眼神丢过去,安何立刻心领神会,甜声道:“哥哥真好,谢谢哥哥!”
也不是没想过替安何把外债还清,毕竟三十万对于孟潮不算大数目,而且他一向出手阔绰,上一个床伴陪他不到一个月,就从他手上顺走了一台宝马车。
然而安何不愿意接受。在这件事上,安何有自己的原则,他坚持通过自己的劳动挣钱还债,拒绝不义之财。
孟潮对此颇为意外,失笑道:“老板良心啊。”
安何权当夸奖,拍自己左胸:“是啊,刚补好的一颗良心。”
他把和孟潮之间的交易当成一份工作,从前按次数算报酬,现在则按时长。
既然是工作就不会一成不变,搬到孟潮的住处之后,以往的开门进屋直奔主题是不可能了,如今安何要陪吃饭,陪看电视,陪洗澡,陪聊天,可谓是大包大揽。
有次孟潮在外应酬完过来,安何扶着他去洗澡,他晃晃悠悠站不稳,还不让碰,迷迷瞪瞪地看着安何,问:“你是谁,你怎么会在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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