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来,不仅是看不惯魔教的作风, 还有难以言说、未曾磨灭的恩怨情仇。
见聂秋摇头,方岐生碾碎那张皱巴巴的纸条, 开口道:“我也没有从常锦煜口中听到过任何有关于‘五诀联璧’的事情,他从未提到过沉云阁,更别说常灯和汶云水这两个名字了。”
“从张双璧话中的含义不难推测出, 你师父……和我师父,关系并不好,或许能称得上是仇敌,不死不休的那种。”方岐生垂下眸子,边思考边说道,“我很清楚,常锦煜平日里好像很大气,不拘小节,但他心眼其实小得很,若是谁招惹了他,绝对不可能有好下场的。”
但是常锦煜从来都没对常灯,或者说是沉云阁动过手,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那张双璧呢?你师父有提过镇峨王吗?”
聂秋回忆了一下,答道:“不曾。他向来不干涉世事,鲜少提到朝廷相关的话题。”
不难猜出,当初是以常锦煜为首的安丕才和张双璧,与以常灯为首的汶云水彻底决裂,至此各奔东西,天各一方,所以常锦煜和安丕才即使是加入了魔教,仍然会和张双璧保持联系,偶尔还会拎几壶酒去镇峨府找他喝酒,可常灯这头就不一样了,连提都未提起过。
镇青娥,赤霜火,白汶水,渡乌山,止苍黄。
曾经的豪言壮语说得多么肆意,分道扬镳的时候就有多么决绝。
也难怪张双璧耿耿于怀,在看见含霜刀的一瞬间就变了脸色。
方岐生从袖中取出一枚蜡丸,放在吞吐的火舌处,滚烫的焰火烧灼,蜡丸逐渐融化,显出里面揉皱的小纸团——玄武一共给了他两枚蜡丸,这是第二枚。
为什么要刻意分成两个,方岐生心想,玄武不会做无用之事,这样的举动肯定别有用意。
吹灭蜡丸上未灭的微小火苗,他将纸团取了出来,像之前那样,小心地将它展开。
聂秋凑了过来,长发从方岐生的肩头柔柔地拂过,一缕垂在胸前,一缕搭在肩上,幽静浅淡如夜晚的冷香也跟着缠了过来,萦绕在他鼻翼间,挥之不去,难以消散。
借着不甚明亮的火光,他们同时看清楚了纸条上的字。
“常锦煜和常灯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
白纸黑字,没有任何赘余的形容,简简单单,清晰明了,就摆在他们面前。
方岐生心中一震,侧过头去看聂秋,却见他眼神明澈,倒映出烛火,橙黄的,鲜明的,甚至没有惊讶,有的只是意料之中,好像他早就猜到了这一点似的。
“你早就知道吗?”
聂秋将下颚抵在方岐生的肩膀上,语气平淡,听不出到底是什么情绪,“在张双璧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多多少少就猜到了一点。师父曾和我说过,他有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只不过他们二人走的路子不同,长大之后就生分了……现在想来,该是正邪自古不相容罢了。”
方岐生将纸条翻过面来,背面的字明显变多了,是玄武添了许多细节上去。
常锦煜的父亲是西域刀客,母亲是水乡姑娘,温温婉婉,他与父亲的关系一向不好,在父亲与一位苗疆部落首领的女儿生下了常灯之后,常锦煜就直接避而不见了。
常锦煜向来是不安分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有仇必报。
他想着后半生饱受病痛的母亲,将她的尸骸埋入朔风萧瑟的黄沙中,之后就更加肆意妄为起来,眼神像头养不熟的狼,笑里藏着刀子,整个人都是冰冷且疏离的。
然后,常锦煜在常灯的母亲终于忍无可忍,将他逐出部落时,笑着说了个“好”字,当夜收拾了行囊,悄无声息地,在父亲床头留下一柄染血的短刀,将睡得沉沉的常灯顺走了。
常灯母亲所在的部落以女性为尊,他母亲又是下任首领,裙下之臣,帐中宾客数不胜数,那位西域刀客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常灯自然也只是她子女之中毫不起眼的一个。
所以常灯消失之后,她在盛怒之下寻找过,却在深入中原之时退却了,终究放弃。
她到底有没有找过,对自己是什么看法,常灯漠不关心。
常灯性子温和,有些地方却和常锦煜很像,比如养不熟这一点。
他和母亲的关系仅仅止于寒暄,和刻意谄媚讨好的父亲也说不上熟络。
离开大漠,对于常灯而言反而是成全了他,无论常锦煜心中是否有过一丝报复的快意,常灯完全不在意,他眼中只有黄沙褪去后的青山绿水,还有刀剑相戈的快意江湖。
常锦煜用剑,是四处学来的,没有章法;常灯用刀,是从父亲那里学来的,自成体系。
这一对兄弟相处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在进入了中原之后便各奔东西。
常锦煜在暴雨之夜救下了被正道追杀,遍体鳞伤的青龙门弟子,安丕才。
常灯在叩门求学的旅途中认识了和他一样较劲认真的白衣剑客,汶云水。
少年人的心中兴许都是有股纵横天下的雄心壮志。
几年后,名满天下的武林盟主宣布了武林大会在刀剑宗举行,在濉峰派结束,途中几千里,需要少侠们结伴而行,过五关斩六将,方可在濉峰之巅一决高下。
人多了容易混乱,少了也没优势,五个人正好合适。
这对分隔两地,许久不曾联系的兄弟,这才后知后觉地想了想,可以同路。
常锦煜和安丕才,常灯和汶云水,就通过常锦煜和常灯的书信传话,在镇峨相会了。
在等常灯和汶云水的时候,常锦煜“难得好心”地搭救了被追捕的侠客,见他枪法不错,就与安丕才商议了过后,半哄半骗地将人糊弄入伙了。
那时候他们还不知道这个侠客就是镇峨王的子嗣,张双璧。
常灯与汶云水匆匆赶来后,五个人互相认识了一下,毕竟时间不等人,他们很快就动身出发,乘上小舟,顺流东行,途径几座绵延的山峰,换乘马匹,七日后才能到达刀剑宗。
使枪的侠客先提议,各取一个名号,也便于以后闯荡江湖,其余四个人想了想,觉得在理,于是在他取了“镇青娥”之后,常灯取了“赤霜火”,汶云水取了“白汶水”,此时正好途径乌山,常锦煜便随口取了个“渡乌山”,安丕才则取了“止苍黄”。
张双璧讲义气,又护短,枪法高超,不谙世事,往往快言快语得罪了人。
常灯性格好,平日里不大生气,却又不温吞,该动手的时候就动手,和谁都能混熟。
汶云水向来冷淡,言语里透露着一股不虞,好像看谁都看不惯。
常锦煜潇洒不羁,手段厉害,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叫人信服,是他们中的引路人。
安丕才虽然是魔教中人,但是性子沉稳,经常充当和事佬,张双璧与汶云水好几次吵架都是他劝回来的,也正是因为他,其余人才发现原来汶云水暗地里做了很多事情,比方说,常锦煜早上喝的热茶是他买的茶叶,张双璧的枪是他给上的桐油,安丕才的衣服是他缝的……
众人这才哗然,原来你汶云水才是我们之中最心善的老好人。
汶云水却皱着眉头啐了一口,说,谁是老好人啊,这些事情我没干过。
张双璧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没事,我们都明白的,我之前不该直言诋毁你。
有长/枪,有双刀,有双剑,有重剑,有阔斧。
对月饮酒,击节高歌,笑也肆意,痛也肆意,五个本来没有交集的人就这么熟悉起来。
而常灯和常锦煜,此前十几年里几乎没有好好相处过,却在这一年半载之中,渐渐地解开了心结,放下了那些若有若无的恨意,像安丕才所说,真正像亲兄弟似的。
再往后的事,就不必多说了。
发生了什么事情,玄武并没有详细地写出来。
但也不难猜到,肯定是关于生与死,关于血与肉,关于恶与善。
天性使然,心中的道义不同,正邪自古不容,他们仍旧没能捱过积攒已久的不满。
皆是黄沙和朔风,皆是鹰犬与牛羊,皆是在经筒与白塔遍布的大漠中滋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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