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沉云阁之后,他们去了镇峨, 与张双璧大醉一场。
张双璧原先是个脾气不好的人, 冲动又莽撞,被他父亲抓回镇峨之后, 又赶鸭子上架,硬逼着进了军营, 犯了不少的错,欠下了不少的人命,后来他就收敛了脾气, 成为了世人口中那个始终淡然冷静的“镇峨王”——这其中还有张家那三兄妹的功劳。
唯有和他们二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才卸下了面具一般,又成为了当年的那个“镇青娥”。
安丕才问他,觉不觉得累。
张双璧当时拎着酒壶,半分倦意,半分醉意,静静地听完,晃了晃手中的酒壶,余下的酒水叮叮当当作响,盖过了傍晚时的虫鸣,然后他说,我背后是整个镇峨城。
他的回答不言而喻了。
无论是否疲惫,镇峨城就矗立在那里。
所以,他不能后退半步。
而常锦煜只顾在旁边喝闷酒,一坛接一坛,醉了便笑着叫那个体弱多病的张漆尝一尝酒,要么就去逗安静内敛的张妁,又或是将窜上窜下的张蕊给拎到树梢间去。
张双璧清醒的时候尚能皱着眉头阻拦他,喝醉了便分不清南北,眯着眼睛假寐。
这种时候,张漆就会伸手将酒杯打翻,咳嗽两声,像是染上了风寒,脸色苍白,声音虚弱地请安丕才将张蕊抱下来,让张蕊推着他的轮椅,让张妁去帮他熬药。
他总有借口离场,还能不动声色地将其他两位妹妹也带走。
也幸好常锦煜并不是会计较这种小事的人,虽然被扫了兴致,却也没有阻拦过。
每当旁人纷纷离场,凉亭中只剩他们三人的时候,就难免聊到往日的事情。
安丕才向来是不沾酒水的,被逼无奈,最多也只是小酌几口。
所以,到最后总是他在一席夜色之中照顾这两个醉醺醺的酒鬼。
张双璧说,我当年一式回马枪,万军之中取下敌将首级,叫敌军驻营倒退百里。
常锦煜就笑,当初在对上刀剑宗的弟子时,差点被揍得屁滚尿流的是谁啊。
张双璧吐出一口酒气,头晕乎乎的,声音也有了点颤,很放肆,不似他往日展现出的任何一副模样,搁下酒壶,半倚在柱梁旁,说道:“那时候明明我快要赢了,若不是……”
话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张双璧没有说下去,常锦煜也没有接话。
但是他们三个人都知道他要说什么。
若不是常锦煜惹了一身祸,安丕才要去给他收拾烂摊子,所以就吩咐常灯去帮抽不开身的张双璧去买更换的枪头,常灯人生地不熟的,又对长枪一类的武器不了解,谨慎地去了张双璧常去的铁匠铺,买了安丕才说的那种,结果汶云水偏要说买错了,给换掉了。
临到要上场的时候才发现这一茬,张双璧又气又无奈,但是又没办法做什么。
于是,他只好拿着用不惯的枪,硬着头皮上了擂台,不出意料地输了。
若非如此,他的溯水枪应该无往不胜。安丕才垂下眼睛,小巧的铜质酒杯在他掌心中旋转,里面的酒水也跟着一齐搅动,映照出半空中的繁星,下一刻又涤荡成浮动的流光,融入溅起的水花中。
他知晓,面前这两个人每次快要说起常灯和汶云水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
就好像那两个名字不能提起,不必提起,也不该提起。
可是,这两个名字又是没办法绕开的,它就在那里,宛如深嵌的沟壑,避无可避。
然而这次好像有所不同。
常锦煜沉默了一会儿,并没有绕开这个话题,反而抬起眼睛,直勾勾地望向张双璧,说道:“既然忘不了当年的情谊,为什么不去找他们解释清楚?”
“解释?”张双璧的唇齿间泄出破碎的笑,“二十年了,常锦煜。整整二十年过去,早已物是人非,一切该改变的和不该改变的,都已经变了。他们此时到底是什么模样,之前经历过什么,我全然不知,更别说去跟他们解释了,旧事重提,难免讨嫌,而且……”
而且他们记不记得,愿不愿意接受,都还是个未知数。
去见,见到的是赤霜火和白汶水,还是他们在二十年间都不曾来往过的常灯和汶云水。
张双璧不知道,也不想去赌。
也许,他们会疏离又客气,笑着说,都过了这么多年了,我们早就忘啦。
又或者,恨意已经刻进了他们的骨子里,只能以血来画上终局。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一切都已经回不到二十年前了,不是吗。
常锦煜忽然抬头看向繁星如昼的夜空,这夜就如他当年将常灯带走后,在大漠中所度过的每一个夜晚,清亮的,璀璨的,云层之上却隐藏着阵阵雷鸣,还有让人感到恐惧的未知。
他用指节抵住下颚,静静地看了片刻,然后闭上了眼睛。
“你说的对。”他重复了一遍,“旧事重提,难免讨嫌。”
“所以,你决定逃避吗?”
不带一丝醉意的声音就在此时响了起来。
常锦煜睁开眼睛,眼中的冷意未褪,看向安丕才,一字一顿说道:“我从不逃避。”
“不。”安丕才说道,“你此时此刻所作所为,不正是在逃避常灯吗?”
“不是逃避,而是觉得没有必要再去解释。”常锦煜语气不变,后半句话却压低了声音,刻意不让喝醉的张双璧听见,“从我见到……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了,我有我的观念,他有他的观念,我们所选的道路仍然背道而驰,在这二十年中不断向完全不同的方向延伸,早已没有转圜的余地,所谓的见与不见,解释与不解释,都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即使对方都是自己在这世上唯一的血亲,那又如何。
很多东西不是流淌着相同的血液就能够解决的。
安丕才听完,却笑了:“你决定就这样空手而归吗?师弟,在我的印象中,你可不是会在这种时候选择离开,让之前的一切准备都前功尽弃的人。”
常锦煜会在这种时候离开魔教,千里迢迢地来找常灯,不是没有原因的。
他们之间的关系用一言两语很难说得清楚。
都不是对方心中最重要的人,可有可无,有也好,没有也活得自在;却又是对方生命中不可或缺,永远无法从记忆中轻易剥离的人,或许是在午夜梦回时,或许是在朝阳初升时,突然之间就会记起,哦,原来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关系不算好的血亲。
这一对兄弟,大抵如此。
“就算是你也会觉得我的那些想法是天方夜谭。”常锦煜搁了手中的酒杯,一旁的张双璧醉意朦胧,已经陷入了昏昏沉沉的梦境,全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如果常灯知道了,应该会觉得我是疯了,更别说要和我一起去寻了,他大概连考虑都不会考虑。”
“什么昆仑,什么玉楼十二所,什么仙居之处,不过是传说中的东西。”“你们或许是这么想的,那我便不作辩解,再去说‘它们是实实在在存在过的’这类话。”
安丕才想,他有时候确实会觉得常锦煜的想法出了问题,不太正常,就连张双璧也是,所以常锦煜到后来就不再解释了,只说让他们等着,他总有一天会将尘封的真相找出来。
常锦煜是大胆肆意的,当他认为一切都是假象后,就不会再相信虚妄。
他从不畏惧真相,无论真相能否被接受,他总是会选择打碎谎言的那条路。
但是,这与他们此时所谈论的东西没有关系。
“常锦煜,你难道忘记了,我从落雁门叛逃到青龙门之后,被他们追杀的时候有多狼狈不堪,又有多万念俱灰吗?”安丕才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了某人,“如果你经历过,就会明白,竭尽全力想要保住一个人的性命,将大半辈子的心血都倾入其中,最终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在自己的怀中,到底是什么感受。但是我不希望你明白。”
“坦白来说,这世间万物对我而言都没有意义。”他说,“所以我不在乎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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