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晃了下脑袋,没再在意这个招摇的男人。
桌上的B-52轰炸机是他一向最爱的鸡尾酒,以高浓度和香甜口感著称,路饮沉溺于它的甜腻滋味,很快就有醉意袭来。
事实上,当最后一口酒入喉,他的胃部开始燃烧。
路饮高估自己的酒量,脑袋很晕,有点儿无法从座位上站起来。如果换成重生后的他,一定不会放任自己做出这样危险的行径,但他那时到底只有十八岁。
眼前视线忽然一暗,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撑在他两侧。
路饮抬头,刚才那个被他定义为花花公子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他面前,逆着光的面容藏在阴影处,莫名让人觉得凶悍,像是在生气,身上的气压也很低。
路饮保持应该有的警惕心,冷声道:“有事?”
那人沉默,呼吸急促了几份,带着淡淡酒味。
他像是憋了半天,最后只憋出了三个字:“少喝点。”
路饮单手托腮,掀起薄薄的眼皮看他,醉意在他眼底氤氲,他努力去看对方的脸,但眼前视线晃动,身影分裂,看不真切。
“我不认识你。”路饮说,“这应该是我们的第一面。”
那人就又不说话了,藏在暗处的脸色很臭。
片刻,有服务员送来了一杯男人为他点的解酒蜂蜜水,路饮垂眸望向手边的水杯,手指微动,但并未拿起饮用。
陌生而又低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你不喝?”
危机感让路饮决定起身离开,他有点受不了这个自来熟的男人,况且他的脑袋晕得厉害。他从陷下一半的柔软沙发上站起来,一手暗暗扶住桌面一角寻找平衡,始终保持警惕。
男人想松手扶住他,但被他甩开。
路饮从钱夹中拿出了几张纸币,用杯底压在桌上,算是对这个男人“好意”的报酬:“谢谢,但我不喝蜂蜜水。”
“等等。”见他要走,男人终于开始着急了起来。
他把路饮喊住,同时快速摘掉了他的鸭舌帽,大概是怕路饮发挥失常还是没法认出他,于是几秒后,又拉下了他的衣服拉链,将完整的面庞暴露在路饮面前。
他的五官立体精致,但又带着凌厉的锋芒,看上去年纪不大,或许是和路饮同龄,所以身上依旧有着少年人的青涩感。
但无疑是无比俊朗的,甚至帅得过分,
他有点得意:“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
这是他给路饮准备的十八岁生日惊喜,当然,还有花,他的后备箱里塞满他亲自飞到厄瓜多尔挑选的海洋之歌,还为此买下了一大片种植园。
他知道路饮最爱这种小众的玫瑰花,小时候路阿姨在花园里栽种了无数玫瑰,他陪路饮在玫瑰园中看书,听他说起海洋之歌的花语,所以牢牢记住了它。
今早刚空运过来的海洋之歌,雾蒙蒙的灰紫色花瓣上还沾着清晨的雨露,根据他对路饮的观察,他知道他一定会喜欢这份成年礼物。
清吧明晃的灯光下,眼前的男人仿佛分裂成数个,声音像是隔了很远传进路饮的耳朵——这是醉酒后的经典反应,尽管他的面色如常,模样和平时无异。
路饮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在时间的流逝中男人脸上得意的笑容彻底无法维系,直到他听到路饮对他的宣判:“抱歉,但我想,我应该没有见过你。”
男人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你!”
他难以置信,又指了指自己:“我!”
他彻底得哑口无言,一张俊脸涨得通红,看起来就凶得厉害。男人分明还有不少话想倾诉,开了个头但又无法继续接下去,于是瞪着路饮咬牙切齿。
“抱歉,让开。”
路饮本能察觉到危险,这时已经越过他,径直往外面走去。男人见状立即拔腿跟在他身后。他不远不近地跟着,踩着厚实地毯,沿着长长走廊一路来到清吧外,眉目耷拉,显出几分委屈——
很奇怪,当路饮回过头时,从这个男人的脸上,意外看到了宛如一只巨型犬的委屈神情。
但他厌烦陌生人跟在他身上,所以还是停下脚步。
他转过身,眉宇间全是不耐,带着对男人死缠烂打的不悦,用警告的口吻说:“再跟着我,我会报警。”
他摇晃了一下手上的手机,屏幕停留在拨号页面。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男人对他的警告视若无睹,将脸凑上去,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你真的,就不认识我?”
他都快对自己产生怀疑了!
按理来说,他和小时候长得十分相像,见过的人都这样认为。而凭他和路饮从小睡在一块,穿同条裤子一起长大的关系,他明明一眼就能认出自己是谁。
是他变丑了吗?不,一定是他变得更帅了。
第三十章
路饮被男人逼得往后退,后背抵在冰冷的墙壁上。
“我承认你长得很帅。”他意识昏沉地说话,“但我真的不认识你。”
谈墨被他的前半句话夸得身心愉悦,听到后半句嘴角扬起的笑又落下,定定看了他半晌,突然顾自往下说:“路饮,你变化好大。”
路饮撑着额角,头疼欲裂,也没听清男人到底跟他说了些什么。谈墨见他难受,实在没辙,没再说自己是谁,主动提出送他回家。
但路饮警惕心重,没答应。
这间清吧位于繁华的市中心,人流量大,熙熙攘攘,谈墨不放心,只好不远不近地跟在他身后,等路饮坐在长椅上醒酒,他就抱臂有耐心地等在一旁,替他挡住了几个犹犹豫豫过来搭讪的同龄人。
过了会,他没忍住,走到路饮面前。
“路饮。”他推了下他的肩膀,喊他名字,“别在这里睡。”
时隔多年和他搭上话,第一面时说话的语气就不好,谈墨难得因为他的胡闹而气恼,如果自己没有出现,谁知道他这样醉倒在大街,会有怎样的下场。
思及此,他手下的力道加重。
路饮被他推得歪歪斜斜,白净的脸上有几分晕红,双眼紧闭着,长睫微颤,谈墨看到又有点下不去手,不舍得再欺负他,心疼还是占据了上风。
他想了会,将胸前的项链解下。
那是条普普通通的银色骨链,吊坠是枚小小的同色硬币,是他的幸运币,他戴了有五六年,现在把它送给路饮。
金属项链还带着谈墨身体的余温,被他耐心扣在路饮脖间。他是明显的冷白皮,这一抹银色搭在他的锁骨处,和他十分相衬。
“生日快乐。”他对着路饮低喃,指尖拨弄那枚硬币,“希望我的好运能够一直保佑你。”
最后还是由他送路饮回了家。
不过路饮记忆断片,第二天醒来时已经差不多将这件事忘干净,至于锁骨上那条并未见过的项链,最后也被他摘下扔到了一边。
如果不是谈墨问,他已经快要想不起那个人。
记忆里身材高大穿一身黑色的男人,路饮抬眸,若有所思的目光扫过谈墨,似乎渐渐和他的身影重叠。
“难道是你?”他突然问谈墨。
谈墨没承认,但也没否认,潜意识里还是觉得很丢脸。那么得意地跑去找路饮,差点被对方送去警局,这种事,大概会想要一辈子烂在肚子里。
路饮:“如果不是我主动来找你,你打算什么时候和我见面?”
谈墨耸肩:“应该忍不了太久。”
路饮恍然大悟,眸色渐深。
本来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得到答案,但或许谈墨选择考入江大经济系,不是心血来潮,而是蓄谋已久。
这家伙。
新生见面会上的演技简直炉火纯青。
第二天路饮回了一趟宋家,在房间里翻找出那条未被他拿走的项链,重新戴在了自己脖子上。
因为是谈墨的东西,所以即使是条不起眼的银色骨链也变得珍贵。
江泊烟像狗一样被路饮戏弄一圈,回击的拳头却如同砸在棉花上那样不解气。他因此深夜辗转反侧睡不着,发誓以后再也不管路饮死活,等到天亮,却又派了小弟前去打听路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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