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对因吵架而激动得面红耳赤的情侣,他们的情绪波动超过了正常范围,在闻映潮远远看过之后,就提笔把这对情侣的信息划掉了。
他把数据打包整理好,发送给沈墨书。
顺便问了一句:“你喝咖啡吗?”
指面前那杯冰块已经全部融化的冰咖啡。
估计拎回去就成常温的了。
沈墨书给闻映潮发了一个问号。
闻映潮也回:“?”
“对方正在输入中……”持续了一会儿。
沈墨书:“我刚在应付顾云疆,才看到消息,刚刚的发的数据表没什么问题,但你下午转给我的是什么玩意?”
闻映潮:“我这边下午收到这封邮件,我看标题找你,就给你转过去了。”
“有什么问题吗?”
沈墨书:“出大问题。你自己看吧。”
说完,他传给闻映潮一张截图。
《您好,“启明”先生。》
“请您务必在后天晚上的八点五十分,准时抵达天元广场顶楼露天花园,安娜生日会直播现场,邀请函链接在下,我们期待着您的到来,见证这场史无前例的惊喜派对。”
沈墨书:“这账号是个废号,我就没用过,怎么可能有邮件发到你那里。”
闻映潮心道你问我我问谁。
找的是沈墨书又不是他。
闻映潮打字:“我不清楚,可能是谁的执灵能力……”
还没打完,闻映潮的动作突然停住了。
他知道沈墨书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如果发邮件的人真心想找沈墨书,利用能力查到闻映潮手里的终端属于沈墨书——那为什么不把邮件直接发送到对方的工作邮箱呢,不是更快捷一些吗?
除非他要找的人不是沈墨书,他话里有话。
对面的人,实际在向闻映潮发出邀请。
沈墨书见他输入了半天不动,知道闻映潮是明白过来了,继续回复道:“我可没卖你的情报,我从不出尔反尔。”
闻映潮把输了一半的字删掉:“我知道。”
“我会去看的。”
这太明目张胆了。
做出这种事的人不可能是顾云疆。而除了顾云疆之外,唯一可疑的对象就是那个给原主做意识再生,并准备了新身体的幕后者。
看起来和安娜的恐吓案有关。
顾云疆想必也在调查。
闻映潮已经等很久了。
意识再生实验既复杂又困难,还极易失败,耗费精力。繁花之苑命令禁止,抓到即终身监禁,冒着这样的风险也要他的意识回归,不可能没有目的。
他另外再下单了一只打包袋,用纸擦干玻璃杯上的水珠,将咖啡装在里面。
大屏上预热已经开始,广场热闹非凡,纷杂的情绪从四面八方,经由闻映潮铺下的感知网传递到他的每条神经束下,最后再确认过没有异常之后,闻映潮关掉了数据表格。
这个点,顾云疆应该走了吧?
保险起见,他给沈墨书发消息:“我要回来了。”
沈墨书秒回:“先别。帮我带点零食,随便买,有棒棒糖就行。”
闻映潮:“行。”
闻映潮不可能进商场,封闭空间,人多眼杂——负责自助收银的扫描仪还要识别人脸。
沈墨书的那堆零食都是网购批发的,不需要他带。
看来还没谈完。
不知道在聊什么,途中甚至能秒回消息。
闻映潮没法隔着屏幕探知到沈墨书的情绪,但他直觉向来敏锐,找了一处正唱着歌的音乐花坛,随意拍拍上面的灰尘就坐下,等着对方的回信。
沈墨书没有让他等太久。
闻映潮点开,他的情绪平静到出乎自己的意料,好像早猜到该有这么一天似的。
或许他从昨晚沈墨书告诉他顾云疆要来南桥时,就猜到结局了。
沈墨书说:“聊完了,回来吧。”
紧挨着一条信息:“后天晚上,我会把你在天元广场这条行踪卖给顾云疆,之后估计瞒不下去了,你做好准备。”
第22章 生日(2)
和沈墨书交易有一个好处。
就算他拿到了更想要的东西,打算终止交易,也会提前告知,而不是直接把他卖了。
闻映潮回去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一点。沈墨书坐在桌边上玩牌,把它们搭成塔状,再“呼”地一下推倒。
“回来了?”他表情自然,吹了声口哨,好像后天就要跟闻映潮掰掉的人不是他似的,“我饿死了,去做饭。”
闻映潮把咖啡搁在桌上:“你就不能自己点外卖?你厨房里的自动炒菜机是摆设?”
沈墨书说:“吃腻了。”
闻映潮觉得自己就不该前几天爬起来煮泡面,还被晚归的沈墨书撞上。
他翻翻冰箱,发现里面添了些新的食材,闻映潮拿起一包娃娃菜看了看,发现日期还挺新鲜。
“你今天买菜了?”闻映潮记得他出门前还没有这些。
沈墨书说:“顾云疆送的。”
闻映潮微不可察地一停。
“他没事送菜干嘛,你又不做饭,闲的吗?”
“闻映潮,”沈墨书终于正经起来,“顾云疆知道你在这,从我放出‘你在南桥’这个消息的那天起。”
“但是碍于我的身份,天网不方便和我撕破脸。”
闻映潮说:“顾云疆憋了这么久,总算等不及了?他一来,你就把我卖了?”
沈墨书耸耸肩:“他说会拿更有价值的情报和我换。”
“的确很有用。”
闻映潮不意外,他甚至能猜到顾云疆拿来收买沈墨书的情报是什么。
原作中的蔷薇墓土篇,顾云疆曾与墓土深埋的石碑共鸣,意外发现了沈墨书的过往。
这个人太神秘,连执灵能力都是个谜,档案处标着未知,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到繁花之苑的,更不明白他做着这种生意,怎么能长长久久地在此安然下去。
除了顾云疆外,无人知晓。
穿书而来,手握剧本的闻映潮不算在内。
沈墨书真实的能力是“不死”,他长生于世,近六百年。
他一生所有的悲剧都来源于这个“不死”。长生殿未能求得的永生,对他而言,反像一个可怖的诅咒,分外讽刺。
沈墨书没心没肺地拆开咖啡包装袋,一点儿也不为卖了闻映潮这件事而愧疚,他还是那副样子,毫无心理负担地继续使唤闻映潮。
沈墨书没对不起他什么。
他们之间本来就是最普通的交易关系。闻映潮本就不觉得沈墨书会对什么人抱以真心。
他挑了几个西红柿,问:“今天太晚了,我做个西红柿炒蛋,再加个醋溜娃娃菜行吗,肉没解冻,弄荤的太麻烦了。”
“行,”沈墨书打了个响指,“都可以。”
厨房里香气弥漫。
闻映潮以前和室友合租的时候,是两个人轮着做饭的。有时候吃惯了,想尝点别的,还会自己对着菜谱琢磨新菜式。
他记得室友的手艺也很不错。
闻映潮极少回忆起这些琐碎的小事,他和室友已经各奔东西数年了,也很久没再联系过。
他自以为不是怀旧的人,近期却总不可避免地觉得,过往平凡的日子是那样难得。
肯定是这该死的穿书害的。
闻映潮关掉火,番茄炒得很烂,鸡蛋吸饱了汁水,撒上翠绿的葱花,加一勺糖搅拌,借着余热再收汁一会儿,便可以出锅了。
他自己也没吃晚饭,方才还不觉得饿,现在嗅到香味,不由得也咽了咽口水。
“哇,”沈墨书啪嗒啪嗒敲敲筷子,“现在还有心思自己做饭的人不多了,全是自动一键炒菜,看着就好吃。”
“吃。”闻映潮把两盘菜放下,瓷盘磕在桌上,发出轻微叩响,“最后一顿了,自己盛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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