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牝津怔愣一瞬,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他是追着容秋进来的。
可看向周围,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
兔子!他兔子没了!
“啊——!”天牝津晴天霹雳。
路上刚好有结伴而行的新生经过,被天牝津嗷这一嗓子给吓了一跳。
“师……师师兄,”俩小学子立刻手挽起手,战战兢兢问他,“怎么了,这、这林子里难道有什么危险吗?”
天牝津看了他俩一眼,又悲愤地大叫一声,跑了。
新生们顿时大惊失色。
“果然是有危险吧!”
“督学前几日还发通知说那个什么……什么心魔的,最近频繁改道,那位师兄一定是被心魔折磨疯了吧!……”
两人的声音逐渐被天牝津抛到耳后。
他气冲冲地往寝舍里跑,心里却不自觉有所思忖。
一次两次能说偶然,但连着三次都出问题,这种“巧合”就显得有些可疑了。
游荡的心魔团路线随机,无法控制,没有灵智能专门蹲守自己;那坑洞更是天然形成,且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绝不是现挖出的陷阱……
这事就透着邪性。
天牝津表情连变,最终下定决心。
不行,为了小命着想,他不跟了!
第073章
清明书院逢七休沐。
每逢休沐日, 书院的商街以及院外临近的城镇便会比平时更热闹一些。
然而对于容秋来说,上学以来的第一个休沐日则是在药田中拔草拔过去的。
容秋平日课满,唯有中午吃饭时才能腾出时间来拔草。
正好田里杂草还算可口, 他连去食堂吃饭的时间都省下了, 直接在田中边拔边吃。
那只捡来的小狗崽拿去给元丛竹看了, 他说它身上未带熟悉的兽修气息, 应该就是普通凡狗。
而寻主消息发出几日, 也没有学子过来认领, 因此那只小狗崽最终还是留在了药庐中。
狗是吴用捡的,他便担了起名大任, 给小狗崽取名叫小白。
想来起名的能耐也是一脉相承。
这名字起得,似乎也没有“吴用”高明多少。
容秋看着通身皮毛黝黑发亮,连一丝杂色也无的小黑狗, 礼貌且委婉地发问:“这个名字,是有什么特殊由来吗?”
吴用也看着小白, 眼中露出点点慈祥。
“我老家有个习惯,像它这样身体不好的小崽, 就要起跟本身完全相反的名字。”他说, “它是黑色的,名字就叫小白, 阎王爷来勾魂的时候也得迷糊一下, 说不定就不将它带走了。”
容秋第一次听见别地的风土人情,觉得很有意思。
“名字反着来就行了吗?”他兴致盎然道, “所以师兄你娘亲给你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师兄特别能干吗?”
吴用一愣。
这个多少有些玩笑的名字若说对吴用一点影响都没有, 那绝对是假的。
“用”本来也不算什么恶字,只可惜他爹姓“吴”。
吴用从小到大被泼皮小子们起起绰号已是常事, 不对他的名字有所侧目已经算是正人君子了。
除了有人安慰过他的那句“不过就是个名字而已”以外,还从未有人说过是因为他很“有用”。
吴用心底不自觉升起些暖意,刚开口唤了声“师弟”,那边的容秋已被别的有趣事物吸引了注意力,继续兴致勃勃地问起了新问题。
“小白看起来比之前好很多了呀。”
——原来刚刚那句话不过是他随口一说。
吴用嘴里隐隐有些发苦,却还是答道:“……嗯,后来我们发现小白就是觉得冷,给它生了个炉子以后就精神许多,也不再老要人抱了。”
容秋:“原来如此!”
狗养大了能看家护院,但此时它也只是只小狗崽而已。
纵使捡了只狗,药庐里的人生活也与之前无甚区别,草该怎么拔还得怎么拔。
吴用跟了容秋几天,发现后者比自己还会辨别枯荣草,便不再看着,自己干自己的活儿了。
而另一边,甄凡却还是一眼不错地盯着江游,药田中从未断过先生的骂声。
骂到最后,一个人抱着茶壶频频喝水润嗓,另一个人频频跑溪边洗沾了毒的手腕,两人除的草竟还没从前甄凡一个人除得多。
幸好容秋速度奇快,不然这一茬枯荣草还真的耽搁了。
这七日容秋过得充实,连一直向往的工巧课也上了。
然而让他有点失望的是,入门级别的工巧课只拿斧凿刀锯,摆弄点木头疙瘩,第一节课是做只小风车,连期末考试也只是做一只用绳子牵着便能顺畅行路的小木马。
至于那什么保温蒸笼、自动亮灯之类的小机关则是中级班以上才教的。
因为那要配合符咒与阵法。
阵法课,容秋当然也是报了,但问题比工巧课更大——因为他不会写字儿。
虽然符箓这种东西其实也不需写字,但总是得绘制。
墨迹通则符也通,若连墨都不通,便也不用指望什么符有灵光了。
用笔这种事又比使筷更精细许多,旁人再教,也只是能学个姿势,若想通墨,还是得自己去练。
写字,阵法课不教,书院里也只有开蒙班才教,但上课时间又与容秋课表有所冲撞,因此这个重任又落在了颜方毓头上。
颜方毓似笑非笑瞧他一眼,从容秋手中捞过还簇新的毛笔,铺开宣纸,行云流水地写了一篇……《千字文》。
他将笔丢回砚台上,对他灿烂一笑:“不用客气,临吧。”
容秋觉得老婆这个笑似是有所深意,但各方面好像又没什么问题,因此他还是美滋滋抱着颜方毓的墨宝去临帖了。
然而字要习,旁的功课也不能落下。
为了保证小兔子雷打不动的四个时辰睡眠,容秋只好一边运转心法修炼,一边手上临帖习字。
千字文写第一字。
斗大的一个“天”岔在纸面上,两条腿一条撇东一条捺西,中间距离即使是御剑也要飞半个时辰。
经脉中运转的灵力,时不时就要走岔路子。
堪称修了不如不修,习了不如不习。
颜方毓感受着屋内四处乱窜的灵力,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出声制止:“好了,不要习了。”
他夺了容秋手中的笔丢去一边,挥袖收拢着小兔子散逸寝殿的灵力,将其轻轻推回主人身体里,微微皱着眉道:“基础还没扎稳就想着要一心二用了,你也不怕走火入魔?”
容秋内息不稳,有点难受,因此乖乖让老婆抢走了笔,又被人一掌按在后心,帮他梳理体内凌乱的灵力。
“你说说你,不过是几块灵石,也值得这么拼命?如果弄坏了根骨,即使再花费一万倍的灵石也难调理回来。”颜方毓苦口婆心地唠叨他,“况且,你不是已经接了小甄先生的任务?还不够你买晚食吗?”
“也不是只有晚食呀,还有、嗯……”
话没说完,容秋突兀地哼哼了一下。
熟悉的灵力游|走于经脉间,宛若一只柔弱无骨的手温柔地给小兔子梳毛,舒服得他有点忍不住喉咙里的小咕噜:“以后……兔、崽也要,咕、花用的……”
——老婆要给他生四个呢!
现在不多攒点,以后便只能同他爹似的穷得只养得起一只兔子了。
颜方毓闻言一哂:“想得还挺长远。”
他将容秋经脉中灵力梳理完毕,顾及他丹田内“有孕”,因此并不替他送灵流入丹田,便直接撤去了自己的灵力。
然而小兔子的经脉似有一股奇妙的吸力,那股力道依依不舍地咬着颜方毓灵力的尾梢,在他正欲撤离的掌心与容秋后背间之间拉出一条透明灵丝。
细细的灵丝欲断未断,晃晃悠悠,莫名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狎|昵意味。
在颜方毓怔愣的瞬间,灵丝啪地坠断,又被容秋嗦粉一般吸吸溜溜地吞回经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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