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的雌虫雄虫, 第一眼都会喜欢他。
喜欢他的脸。
随后, 喜欢他背后的夜明珠闪蝶家, 喜欢他温柔雄父带来的权力与影响, 喜欢他有三个天资聪慧的雌虫哥哥,喜欢他身边的一切。
但同样有95%的雌虫雄虫,喜欢他的脸,又会讨厌他的任性,他的冷漠,他的刁蛮,他的残暴和无理取闹。
随后,他们会说恭俭良太冷漠不敢靠近,会说恭俭良脾气太差不像雄虫,会说恭俭良成绩越来越差,温格尔阁下根本不会关心他。
“为什么不是小蝴蝶?”只有雄父温格尔,无论听到他犯了多少错,忍不住把人打了,又考了倒数第一,无论是多糟糕的事情。雄父都会抱着他,小心又仔细地安慰道:“因为雄父许愿的时候,想要一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宝贝。”
“我是那个漂亮宝贝吗?”
“当然。”温格尔撩起怀中幼崽的前额碎发,温柔亲吻他的眼睑,“雄父已经得到了世界上最漂亮的小雄虫,就不会继续贪心了。而你,恭俭良,雄父的小兰花无论变成什么样子,都是雄父用心孵化得到的宝贝。”
他是被爱着的。
恭俭良无比确认这一点。他依赖雄父身上挥洒的爱意,好像要用此抵消外界诸多有缘由的爱恨情仇。
世界上只有血亲才会无条件爱着我。
可恭俭良又想到沙曼云,想到对方杀伐果断杀戮雄虫幼崽和雌虫,想到对方为了一束花屠光一栋楼,为了安静的阳光沉尸。
他直觉沙曼云喜欢美丽的事情。
美丽会被这个雌虫亲手摧毁。
不符合美丽定义的事物、所有不遵循他内心规划行进的产物,都会被扼杀——正如年幼的他。
恭俭良想明白这一点,不安地蜷缩在雄父怀里,问道:“如果有一天,我不漂亮了呢?”
“在雄父眼里,小兰花是最漂亮的。”温格尔道:“不是皮囊上的漂亮。是……”他顿了一下,亲亲幼崽的脸颊,笑眼弯弯,“是小兰花独特的魅力。”
恭俭良信了。
他不大会表达情感,最初甚至不会感知情绪。沙曼云是他出生以来,第一次强烈的情绪波动,这个雌虫宛若梦魇出现在每一个深夜,叫他抓紧身边唯一的守护神不敢入睡。
“小兰花真好看。”
“小兰花真乖。”
“小兰花,雄父的宝贝。”
二十年了,恭俭良慢慢被雄父的温柔裹挟,变得柔软、娇气、贪恋,从一块冰冷质朴的刀胚,变成一个满身缺点的人。
沙曼云看不上这样的孩子。
他上下打量无能咆哮的恭俭良,眼神不加掩饰地打量从哪里下手更加方便,叫自己的孩子残废又不至于死掉。被缉拿归案前,沙曼云曾经是优秀的军医预备役,是第一批重点培养名单的榜首。
“说完了吗?”
“没有。”恭俭良卡壳,张张嘴,想要继续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徒劳地重复着“杀了你”“都怪你”之类的话。
“温,把你养得太娇气了。”沙曼云给自己的雄虫判了死刑。他已经确认自己在雄虫的精神世界,世界之外的自己已经死掉——此刻的他,应该算是恭俭良混合着记忆、新闻资料、他人描述,勾勒出的综合体。
真正的沙曼云绝对不会和幼崽废话。
他应该是抄起刀,叫恭俭良尸首分离,再扬长而去。
而非在这里废话。
沙曼云点了点头,判断完形势,清楚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又在哪里之后。他便感觉到自己发生了变化,他的双刀融化成一块软绵的白布,略微粗糙的布料下可以感觉到空气在流动。
“不要!”恭俭良叫得又慌又乱,咬得舌尖出血,满口都是血沫,“你想要杀了我——你还是想要杀了我——无论多少次啊啊啊无论多少次。”
“你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
“滚开。”恭俭良向后退去。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愣是捂住开膛破肚的腹部,翻个身,在地上爬行。肠子被石块勾住,拖出两米长,血迹黏合在灰尘上,沙曼云踩上去,留下一个又一个白脚印。
他的脚掌黏连起亲子的血,面无表情走过去。
血脉之中,属于杀人魔的基因死灰复燃——当一个人不复存在,看不到任何生活与生存的希望时,他只想在面前这个孩子身上完成虐杀温格尔的心愿。
“放心。”
一想到恭俭良是温格尔的孩子,沙曼云幻象继承得那点温柔不经意释放出来,“我会温柔。”
恭俭良太熟悉这个表情了。他对禅元说过很多遍这种话,但换做被害人视角还是第一次。他张口尖叫,口腔被沙曼云箍住,脸颊两侧的牙关“咔擦”一声卸下。
他呜呜地叫起来,挥手要打,沙曼云一脚踹在他的关节上,又是“咔擦”一声。
“温喜欢你,仅仅因为你是他的小孩。”沙曼云的手抚摸过恭俭良的双眼和脸部轮廓,竭力从上面寻找到与那个雄虫相似的部位,“他最爱的还是你的大哥,根本不是你。”
恭俭良别过头,挨了沙曼云一个巴掌,脸被掰正,直面发黄的天花板。
“唔唔。”不是的。
“身为家里唯一的雄虫幼崽。他如果真的爱你,就应该把你立为继承人。”沙曼云调整好恭俭良的脑袋,从他的角度看这是最像温的一面。
“唔唔呜呜呜。”
沙曼云扯开白布。他如同小时候那般,轻描淡写将白布盖在幼崽的脸上,接着用力下压。
力道,让恭俭良的脸印在白布上。靠近嘴的地方,小小的鼓包随着拉扯,慢慢扁平。恭俭良努力摇晃头颅,可沙曼云的手就在他的耳侧,死死地把他掐住。
“没有人爱你。”沙曼云好像在点评一件毫无关系的事情,“温格尔只是善良,他对所有孩子都很好。何况,他已经死了——死了——死了。没有人会爱你了,你这个祸害!你为什么不是蝴蝶种!为什么不是。”
“呜呜呜。”白布上印出两道泪痕。
它们很短,却随着渗透,颜色越来越深,印出两条曲折的弧度。
“你的雌君爱你吗?”
不。
他只是,贪恋我的美色罢了。
雄虫的手从挣扎到垂落,好像只需要几个瞬间。他想不到回去,想不到离开梦魇的方式,他被困在这一块小小的白布下,甚至怨恨其自己温柔的雄父给自己留下诸多身为人的缺陷。
他生来是不会哭的。
他大哥说,小兰花刚刚出生时都不会哭泣。到了该吱声的年龄,说话也木讷。平日里,不会笑,不会哭,总是渗人地盯着某处看。
是雄父抱着他,一直哄他睡觉,给他讲故事,在没有口粮的日子里割破手指放血给他吃。
他开始哭泣,开始明白饥饿,开始知道睡觉拽住雄父的衣服,提防会杀他的雌父。
——可是。
雄父死了。
雄父死了啊。
世界上,还有谁会喜欢满身缺陷、不够坚强的小兰花呢?
恭俭良努力想,努力想。
他想到扑棱。
但更多想到了禅元。
那些往日里所要无度的纠缠,床上床下的死皮赖脸,和甘之如饴的挨打,在此刻发酵出一种由“变态”引发的“执念”。
禅元会喜欢我的。
恭俭良再次用力,他胡乱抓住自己脸上的布,一次又一次被沙曼云拍开。
“呜呜。呜呜呜呜。”雄虫的呼吸开始减弱。他的哭声伴随着胸膛的起伏,蜷缩成毛衣球,琐碎又微不足道,却惹人生厌。他从抓住沙曼云、抓住脸上的布,最后一次要掀开这块盖蒙脸布。
“嗬啊——”
脸皮传来刺痛。
恭俭良眯开一条缝。他不敢睁开太多,眼睑上下火辣辣的疼,唇周残留了不规则的皮屑。白布上沙曼云投射下的影子悄然消失,留下了一张恭俭良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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