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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犬类(56)

作者:菜丽 时间:2025-12-08 11:02:26 标签:破镜重圆 养成 年上 HE

  我不喜欢被打乱节奏的感觉,而祝迦破坏了它们。

  那是一个我从没设想过的问题。

  祝迦偏偏扔下一粒种子,还时不时恶作剧般灌溉一下。

  放下杯子,我闭了闭眼,吞咽了一口,而后将卡片从抽屉里拿出来,转而放进另一侧上锁的抽屉。

  那颗种子较我想象中顽强,没有土壤也扎根了。

  我不再是沉默寡言的局外人,抱着医药箱来到冯逍呈的房间门口,站了一会儿。

  笃,笃。

  我想象中的敲门声没有响起。因为冯逍呈率先将门打开,像是等待我许久。

  我转动了一下眼珠,没有进门。

  他回头不耐烦地“啧”了一声,“药还换不换?”

  我大腿内侧靠近膝盖处的烫伤已经开始褪皮,黑色的死皮下隐隐露出嫩红色的新生皮肉。

  除定期去医院清创,每天都是冯逍呈给我上药的。

  期间如果我喊痛,他就会停下手中的动作,冷冷地看着我,直至我乖乖闭上口,强忍住疼痛和泪花。

  冯逍呈大约将它当作是对我的惩罚。

  他不高兴。

  自我们从祝郝的公寓回来后,他没有给过我一个好脸色。我们也没有就这件事情讨论过。

  发生就是发生了,那没有意义。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顾及冯逍呈的眼色,处处小心,分明受伤的是我,放弃高考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就像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他上药。现在操作起来其实已经不怎么疼了,我完全可以自己动手。

  进门后,我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他看了我一眼。

  我将医药箱打开,双手捧住。然后将腿抬起来,小腿直接架到他的大腿上。

  烫伤后我穿的都是到膝盖的运动短裤,坐下后便短了一小截,他又往上挑了一下,才从药箱里拿出药膏。

  一层化学祛疤药,吸收后需要再上一层物理祛疤药,最后贴上美皮护预防增生。

  痛倒是不痛了。但新长出的皮肉异常敏感,棉棒在上面滚动,我的小腿也不自觉在冯逍呈的大腿上挪动。

  中间我没忍住“嘶”了一声。

  冯逍呈伸手按住我的小腿,手上的动作轻了一些。但我却愈发熬不住,捏住拳,费好大的劲才忍住没将腿收回来。

  冯逍呈仿佛误会我是因为疼痛。

  他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将棉棒扔进垃圾桶,“晾着吧,等药膏吸收了再贴。”

  上完药,冯逍呈去房间里的洗手间洗手,回来看到我一动不动也没说什么,径直坐进了沙发里。

  他静静靠在沙发上,目光没有落点,又似乎房间内的所以都尽收眼底。

  几分钟后,我才撕开美皮护的包装纸,冯逍呈就伸手接过,拿剪刀分出几小块。

  他弯腰俯身,依次将它们贴在那一排伤疤上。冯逍呈端详着我的腿,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眉。

  我看见他嘴角的肌肉冷淡地牵动了一下,神情沉而冷,“你可以走了。”

  即使他不送客,我也是要走的!

  我有点生气。

  方才他还仔细小心地替我上药……结果翻脸比翻书还快。

  早上也是如此。

  不。他一直阴晴不定。

  关上门的同时,我记起曾经读过的一则寓言故事:

  有条猎狗抓住了一只兔子,它先咬了几口,随后又舔舔兔子的嘴巴。

  兔子止住它,说道:“你要么别咬我,要么别亲我,否则我弄不清楚,你到底是敌人还是朋友。”

  侧头打量着紧闭的房门,我仿佛可以穿透厚实的木头,望到里面无动于衷的人。

  我是自己走出来的,却恍若有一种被人丢出来的羞窘。

  冯逍呈察觉出来了吗?

  我为什么要一直拿热脸贴他的冷屁股?

  因为我在不自觉思考,试图论证祝迦留下的问题。他是错的。

  可什么又是错的。

  是被撩拨起的兴趣,还是被冒犯的隐秘。

  -

  我忍不住打开门,立在门口质问冯逍呈,“你凭什么一直生气?一直不高兴?”

  冯逍呈眯起眼睛看着我。

  “可能是因为我错过了高考,以后只有高中文凭,只能去工地搬砖,去大街上跑单送外卖,或者画最便宜的墙绘……”他平静地陈述起事实。

  这个理由听起来十分合理。我却忍不住气得脸颊通红,冷笑,“你放屁。你根本就不在乎,从小到大只有我在做无用功,你一点也不努力。”

  其实我见证过他披星戴月的辛苦。可吵架就是挑难听的来,话说出口,又是进退两难。

  但是冯逍呈不给我后悔的余地,他好笑地弯了弯唇,反问我,“所以你为什么要管那么多?邱寄,你知道的,我就是喜欢乱七八糟的,你谁啊?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安排?”

  最后一句话冯逍呈说的很轻,是以给我一种自问的错觉。

  动摇才会有疑惑。

  可下一秒,冯逍呈又冷漠地诘问我,“怎么,那样你更有成就感一点吗?邱寄。”一顿,“你搁我身上玩儿养成呢。”

  他语气肯定。

  一时之间,我竟想不出话辩解。

  我唇口紧闭,皱眉看他,不明白为什么须臾之间自己便处在下风。

  新仇旧恨,被戳破的羞耻以及其他人附加的烦恼一起涌上心头。冲动是魔鬼。我闯进房间,向沙发上的冯逍呈扑了过去。

  冯逍呈难得的露出呆滞的表情,几秒之后才反应过来。

  我真的不擅长打架,又或许是身体有记忆,因此对他有种天然的畏惧。毕竟小时候惹他生气的后果都是我在挨揍。

  但初次见面时,分明是我先动的口。

  我狠狠地咬将他咬出血了。

  几分钟后,被冯逍呈制服时我已然放弃抵抗,躺在沙发上不停喘。息,手脚都被他缠住,除了脑袋没有一处可以自由活动。

  被束缚的感觉使人惶恐,甚至有些崩溃。

  我很不喜欢。

  运动过后,冯逍呈的脸上也不可避免地染上一点红,使他看上去没有那么凶了。

  可他嘴角隐隐的弧度依旧是讥诮的。

  目光下移,盯住冯逍呈裸露的脖子,我仅剩的理智在制止我:咬人的是小狗。

  比轻松被人压倒还要丢人。

  可是在冲动的驱使下我还是很想咬他……

  我吞咽了一口。

  说不清这是咬人前的准备动作,还是在勉励安抚自己不要轻举妄动。

  冯逍呈的脖子距离我有一段距离。我忍不住借着手臂用力将他往下拖,又向上抬起自己的头,张开嘴——

  旋即重重地跌回沙发上。

  脑袋甚至在饱满有弹性的沙发上回弹了几下。我感觉我的脑浆都要被摇匀了。

  我侧头望向冯逍呈,控诉道:“你干嘛忽然推我?我差点就脑震荡了。”

  冯逍呈没有理我。

  连头都没有回就要走出房间。

  我忘记先撩者贱,委屈道:“我手背、大腿的伤口都被你弄痛了。”

  “对不起。”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骤然退场,这不妨碍我不战而胜。

  可他连背影都透出古怪。

  我忍不住又大声喊他,“冯逍呈!”

 

 

第44章 假如我喜欢

  昨晚我并没有留住冯逍呈。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再回房间。

  留给我的背影冷酷而坚硬。

  彼时我茫然地捂住胸口,听着他的脚步数心跳。

  某一瞬间,我几乎以为自己找到了答案。冷静下来,又想起猎狗和兔子的故事。

  兔子的烦恼和矛盾是真实的。

  但冯逍呈从来没有舔过兔子的嘴巴,也算不上咬过,他只是说——

  “小、野、种。”

  “邱寄,不对,小白痴,你他妈不会真是个智障吧?”

  “看吧,你就是那么讨人厌。”

  “你谁啊?就管我,你是不是贱?

  “我不是你哥。”

  “你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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